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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好像爭議很多 除了法官罵今天有位律師投書報紙爆料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344498 林俊益法官在司法界、在律師界的風評真的好嗎?總統府的 審薦小組真的了解實際狀況嗎?為什麼不去司法界與律師界 打聽一下呢?我回憶二十餘年前的一樁往事,當時我從主任 檢察官退下來當律師沒有幾年,承辦一件有關著作權法的案 件。此案在偵查中,就由時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林俊益承 辦。在偵辦過程中,地檢署將傳喚一位證人的傳票,誤寄到 我的律師事務所,我在出庭時,將傳票退給林俊益,並表示 檢方誤寫證人地址為我律師事務所的地址而誤寄給我,你知 道林俊益當下收回傳票的反應嗎?「我怎麼會錯」?其實當 時我完全沒有責怪林俊益或地檢署的意思,只是單純表明錯 誤的事實而已,但他還是堅持他沒有錯,甚至在我推開偵查 庭的門離開時,聽到林俊益對書記官說:「虧他還當過檢察 官」,這樣不知錯、不認錯的司法官,就是我們台灣需要的 大法官嗎? 都是they的錯 難怪馬總統這麼欣賞他 ※ 引述《aij (bbb)》之銘言: : 其中爭議性高的有這位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10/625847/ : 來列數一下這個事蹟 : 1. 十幾年前在士林地院當法官,發起集資打造「黃金船」致贈當時院長的事 : 2. 洪仲丘以生命換來,「一九八五行動聯盟」催生的軍司法一元化,竟也變成他的功勞 : 3. 護航馬英九無罪,但陳水扁有罪的判決理由 : 林俊益說這是上訴不合法的形式判決, : 但上訴不合法就會例稿駁回 : 結果夾藏了護航馬,但不利於陳總統的實體理由。 : 一方面不同意原審無罪判決所採的「實質補貼」大水庫理論,因為這會有利即將涉 : 訟的陳水扁總統;他方面卻無視一半特別費進了配偶口袋的客觀行為,只簡單一句 : :因「誤認而缺乏主觀之犯意」(但輪到陳水扁就不會誤認?),就變成無貪污犯 : 行,護航馬總統成功。 : 簡單來說 : (1) 不同意大水庫理論(因為陳水扁會脫罪) : (2) 逕自認定馬無犯意(最高是法律審,還認定事實問題,他案換成陳水扁被認定有犯意) : 4. 馬是被告,林是法官還幫他脫罪過,有利益衝突 : 5. 沒寫過憲政意義與人權關懷的裁判書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4.216.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4038453.A.E1A.html ※ 編輯: tort (211.74.216.158), 06/12/2015 00:02:06
psplay: 看到學長要問好 懂? 06/12 00:01
FIRZEN45: 高調 06/12 00:06
jeneaqa1: 都是they的錯 06/12 00:09
bj45566: 對馬友友有任何期待就是你的錯 懂? 06/12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