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nle1217: 你也知道是表演給客戶看 當法官都是笨蛋嗎... 03/11 10:32
→ LyoBei: android怎麼會發優文?! 這一定是幻覺!! 03/11 10:33
→ hamasakiayu: @1F,台灣真的很多法官是不食人間煙火的 03/11 10:37
→ hamasakiayu: 要不然那些大律師每裝必輸,哪會行情那麼高 03/11 10:38
推 broian: 請律師為什麼貴 因為有用 只要有用就表示錢可以動搖法庭 03/11 10:41
→ pigofwind: 有用的部分是確定你會受到正當的司法程序保護 03/11 10:45
→ pigofwind: 還有確保你不會因為不諳法條而沒有適當的主張權利 03/11 10:46
→ pigofwind: 難道會計師貴也等於錢可以動搖國稅局這樣 - _ -? 03/11 10:47
→ broian: 一方有錢請 一方沒錢請 這樣有無差異? 03/11 11:08
→ broian: 法庭上有兩個對立的立場 跟國稅局差異有點大? 03/11 11:11
推 hsinyeh: 鬼扯啥錢可以動搖法庭 法律上權利很多是要靠當事人自己 03/11 11:14
→ hsinyeh: 主張的,你不主張法院不會也不能列入判決當中 但是不懂 03/11 11:15
→ hsinyeh: 法律的人哪知道自己有啥權利可以主張 03/11 11:15
→ DongRaeGu: 請律師有一部分也是可以省去去來回奔波請假跑法院啦 03/11 11:26
→ DongRaeGu: 然後各項期日都有律師幫你注意 不會因為自己不懂而錯過 03/11 11:26
→ DongRaeGu: 讓時效喪失 03/11 11:27
→ pigofwind: 你跟國稅局的立場難道沒對立嗎? 03/11 11:28
→ pigofwind: 如果你指的是沒有一個對立的敵對方所以有差異,我只能 03/11 11:31
→ pigofwind: 這點跟你上面的跳躍性邏輯沒有相關聯好嗎.. 03/11 11:31
→ pigofwind: "說" 03/11 11:31
推 broian: 嗯 看來我用動搖這個詞很不適當 去掉這個詞 也請包容我之 03/11 12:04
→ broian: 後用詞可能無法精確 我的想法在於 一個有錢請律師團的 03/11 12:04
→ broian: 跟一個沒錢請的 兩方提出的證據方式 辯護方法 的確會 03/11 12:05
→ broian: 有差異不是?沒有資源的人 就是比較容易敗訴或被強迫和解 03/11 12:05
推 darkline2005: 那你更不該戰律師啊,生病的人有錢就去美國找醫師 03/11 13:00
→ darkline2005: 團,住高級病房,然後他就活過來了,沒錢的只能看 03/11 13:00
→ darkline2005: 看健保診所小醫院連開刀都沒錢,拖一條爛命要死不 03/11 13:00
→ darkline2005: 死的。請問醫師跟律師在你這邏輯下有啥差別? 03/11 13:00
→ broian: 沒有差別 這就是貧富間的差距 挺公平的 03/11 13:18
→ pigofwind: 的確會有差異,但是我想不到有哪個職業會沒有差異的.. 03/11 13:39
→ blaukatze: 這是給窮人機會 有錢人自古以來都有辦法自保的 03/11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