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Re12345 (GF#2)》之銘言: : ※ 引述《AdwaSgibin (滷肉飯超人)》之銘言: : : 黃強調,用民意、輿論奪走一條性命,不去探究為什麼,未來社會恐將有更多鄭捷,基於 : 鄭捷真是賺翻了 : 想拿刀砍人就自由的去砍,一砍就4條人命,砍完還有人幫他辯護 : 律師有臉講「用民意、輿論奪走一條性命」? : 看來很明顯民意、輿論都只能吃屎阿 : 還不如鄭捷自由自在 要不然律師要怎麼辯護? 看輿論看風向辯護? 乾脆建議那些不希望鄭捷有律師幫辯護的人 直接上街要求修法,或是不理會那些國際公約 碰到殺人犯,直接採用i-voting,用投票的 多數人認為死刑就直接處死 這樣既不用律師,也不用法官 直接像古早社會那樣多數人認為這人該死就直接判死 多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10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5737122.A.FC9.html
NaouZ: 殺人判死是天經地義, 沒啥好辯護的. 03/07 22:06
playasd: 直接砍死不認識的路人 虧你還能護航發廢文 03/07 22:07
我是幫律師護航又不是幫垃圾鄭捷護航 不爽律師幫辯護就要求修法或要求台灣無需遵守國際公約啊
HiranoMiu: 江國慶表示 03/07 22:07
just8811: 法律上就是要強制變護阿 03/07 22:07
a8172956361: 樓上那過失殺人呢... 03/07 22:07
brella: 過失致死 03/07 22:08
calvin00300: 工作歸工作,但這個case可以隨便一點(?) 03/07 22:08
linceass: 辯護應該 但你講出讓人聽不下去的辯詞 會被罵常有的啦 03/07 22:09
playasd: 阿我有不爽公設律師辯護嗎 我不爽你沒八卦 在發心得廢文 03/07 22:10
brella: 律師法25條 03/07 22:10
excercang: 隨便?沒職業道德律師牌照會被撤銷的 03/07 22:11
AdwaSgibin: 推一個,就是受不了八卦版這樣亂罵人ZZ 03/07 22:11
excercang: 律師的職責就是讓當事人取得最有利的判決 03/07 22:11
brella: 或律師倫理規範可資參考,懶得逐條找惹。 03/07 22:11
nakayamayyt: 辯護歸辯護 法庭外面就不要亂放砲 03/07 22:12
winger: 就程序正義,支持律師 03/07 22:12
serrier: 律師不要在外面亂放砲~法庭裡面愛講啥管不著 03/07 22:13
joanying: 律師做他的職責 03/07 22:13
serrier: 但是就是有律師愛用輿論來玩法~然後玩火自焚 03/07 22:13
greedypeople: 就是沒人願意接才會變成公設律師吧 03/07 22:14
serrier: 律師自己愛玩輿論怪誰?假裝正義律師誰不會啊 03/07 22:14
drigo: 我記得犯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子, 一定要是強制辯護案 03/07 22:14
serrier: 是有公設律師啊~但是請告訴大家一次會要三名律師? 03/07 22:15
MaxScherzer: 八卦板就能投票判人死刑啦 管他是故意還是過失殺人, 03/07 22:15
MaxScherzer: 鄉民都會訴諸正義的!!! 03/07 22:15
drigo: 的, 會由法扶指派律師辯護. 03/07 22:15
serrier: 法官不判死刑說忽略民意法官判死刑律師說輿論壓力 03/07 22:16
serrier: 律師你乾脆去考法官就好啦 03/07 22:16
brella: 刑事訴訟法第31條 03/07 22:16
serrier: 死刑不能遏止犯罪<-這種歪理論也拿出來講 03/07 22:17
serrier: 那判刑關起來也無法遏止犯罪啊~按照律師同樣想法 03/07 22:17
illreal: 會罵律師的不就周星馳電影看太多。 03/07 22:17
serrier: 那這樣法院也不用了~反正有法院最好有辦法遏止犯罪 03/07 22:17
nakayamayyt: 法官審判除了獨任案件, 評議也是多數決 03/07 22:19
capsspac: 鄉民訴訟法第一條 : 有罪推定 第二條 : 唯一死刑 03/07 22:20
drigo: 看來乾脆全面推動陪審團制算了,什麼觀審制、參審制都不要 03/07 22:20
drigo: ,自己的死刑自己判~~以後就沒意見了。 03/07 22:20
capsspac: 第三條 辯護律師順便一起槍斃 謝謝指教~ 03/07 22:20
kugga: 維護他的基本權益跟顛倒是否是他媽的fucking兩回事 03/07 22:22
kugga: 是非 03/07 22:22
abcdeffg: 鄉民法庭判決gay都要從樓上丟下去 隔天八卦板就沒人了 03/07 22:23
illreal: 律師講出荒誕的辯護理由有其必要。 03/07 22:23
abcdeffg: 因為交不到女友的肥宅都被當成gay丟下去了 03/07 22:23
AdwaSgibin: 所以誰他媽"fuckingly"顛倒是非了0.0 03/07 22:24
kugga: 沒有顛倒是非就舉出個不需死刑的理由吧 不要賣弄小聰明 03/07 22:26
kugga: 這樣子也不過只是跟那些應報理論的酸民一樣 只是你選擇了不 03/07 22:27
capsspac: 睡醒鄉民 : 不合我意 = 顛倒是非 03/07 22:27
kugga: 同立場 其實骨子裡都是一路人 03/07 22:27
AdwaSgibin: 需不需要死刑由法官判定,律師的工作就是證明他未泯滅 03/07 22:32
AdwaSgibin: 人性,人性這種問題哪有是非可言? 03/07 22:33
Taidalmc: 律師就跟醫生一樣 即使知道你有罪還是要完成工作 03/07 22:37
vn509942: 律師做他該做的 人渣自然會有法制送他吃土豆 03/07 22:50
haohaobobo: 律師是怕有人被冤枉 這種罪證確鑿的何須辯護 03/07 23:01
haohaobobo: 這種裁量權縮減至零的案子 根本不必審 直接槍斃吧 03/07 23:02
godrong95: 可以不辯護阿 那鄭捷一輩子都不會被判刑 酸民爽嗎? 03/07 23:04
haohaobobo: 還有了解他的犯案動機也不可能阻止下一個 別自欺欺人 03/07 23:04
godrong95: IS那種推人下樓處死的方法引進台灣一定大受歡迎 03/07 23:06
godrong95: 「律師有義務保障他訴訟權益」 連內容都不認真看 03/07 23:07
howlongbeen: 罪證確鑿的辯護個屁 浪費法扶資源 敢接就不要怕被罵 03/07 23:09
howlongbeen: 被罵剛好而已 怕被罵就不要接 03/07 23:09
沒有律師辯護,法官連判都不能判,這跟不判死一樣喔 還是一樣用納稅錢養他到死 ※ 編輯: aa1052026 (61.63.104.7), 03/07/2015 23:11:02
damonter: 程序正義 就算一百萬人看到他犯罪 證據百分之一百萬可 03/07 23:16
damonter: 信 依然還是要給與他辯論的權利 這是現代法治國家的基 03/07 23:17
damonter: 本原則 也是現代社會的表徵 03/07 23:18
damonter: 不管如何都對每個個人格給與尊重 這本來就是司法最重要 03/07 23:20
damonter: 的原則 所以才說這是律師的義務 03/07 23:21
howlongbeen: 殺人的人渣是要尊重個屁 還人格咧 垃圾有啥姣人格 03/07 23:24
viola716: 臺灣的法治教育真的要再加強! 03/07 23:28
IHD: 不能加強法治教育 不然這樣大概一堆人出來對抗自由心證與律師 03/07 23:34
viola716: 樓上先了解什麼叫自由心證再說。 03/07 23:45
haohaobobo: 修法將這種罪證確鑿的直接判死就好了 不然製憲也可以 03/08 00:05
haohaobobo: 一個好的憲法應將這種罪證確鑿的直接判死入憲 03/08 00:06
Harakiri: 樓上在講什麼屁話 你知道憲法的由來是什麼嗎 什麼叫直接 03/08 00:26
Harakiri: 判死就好?看你把罪證確鑿跟憲法都在一起就知道根本沒念 03/08 00:27
Harakiri: 過憲法 你是國中生還是高中生 去多讀點書好嗎 03/08 00:28
winger: 我想他應該是在釣魚了...y 03/08 00:30
Marsoctopus: 樓上他也沒說錯,確實是要罪證確鑿才能判死,只是這 03/08 11:06
Marsoctopus: 裡的罪證確鑿鄉民認為不用經過法院,他們認定就算 03/08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