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WizZ: 要回幾篇 12/30 01:29
五篇以內都ok吧?
(而且這篇也有補充真正的案例不是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3.71), 12/30/2014 01:30:08
→ NoOneThere: 每天要做十二小時才叫做剝削? 你的標準還真寬.. 12/30 01:30
當然不是這樣,不要扭曲我的話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3.71), 12/30/2014 01:30:34
→ chen740530: 加班100小時結果工廠過年前3天倒閉領不到薪水才叫悶 12/30 01:30
噓 jimmmy: 12小時 = = 12/30 01:30
所以我從不去吃和民。(當然原因之一是他們的菜超不實在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3.71), 12/30/2014 01:31:39
→ NoOneThere: 現在標準就是正常工時, 一定要拿極度剝削來當標準? 12/30 01:31
那就像我說的,移民到法國那個爛國家就行了:)
→ jun1981: 月入三萬 一天工作16個小時 12/30 01:31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3.71), 12/30/2014 01:32:17
噓 Q12345Q: 一堆推文 充斥著拿稅金 早七晚九也是責任 12/30 01:33
→ pierre6957: 如果有超過規定的加班時數或不給加班費才算剝削 12/30 01:33
→ avgirl: 和民..............拎北吃過餐廳中不想在去吃的餐廳之一 12/30 01:33
→ berryc: 資本主義的社會就是這樣運作的..層層剝削,最底層的人一定 12/30 01:33
噓 spurs2120: 講了半天還不就是你說的例子才叫剝削其他都不算。 12/30 01:34
那就像我說的,還是要定義什麼是剝削,
不過這問題吵了兩百多年也沒有答案啊!!!!
→ berryc: 是吃不飽但餓不死,人生就是為了讓上層的人過爽日子 12/30 01:34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3.71), 12/30/2014 01:34:53
推 ppon: 怎麼算勞工隨隨便便也超過12小時 加班費? 別傻了 12/30 01:34
→ Q12345Q: 你是不是也模糊了主要的戰點 12/30 01:34
→ NoOneThere: 所以台灣勞工就很可悲, 連要個正常工時都要被罵爛國家 12/30 01:34
那你乾脆去跟全世界有加班費制度的國家抗議好了。
→ berryc: 如果會餓死..就會革命 餓不死也吃不爽,這樣才能維持社會 12/30 01:35
→ berryc: 的運作 12/30 01:35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3.71), 12/30/2014 01:35:49
→ berryc: 底層的人只有兩條路 1.革命 2.想辦法往上爬 12/30 01:35
→ berryc: 什麼爭取勞工權益根本是笑話 ~_~ 12/30 01:36
推 demonh311: 我贊成勞基法強制規定不能加班,一天工作八小時 12/30 01:36
→ chen740530: 工作12小時月休4天加班100小時 月薪可以衝到5萬 12/30 01:36
→ demonh311: 周休二日 12/30 01:36
→ lolomi0529: 可以改討論:要如何做,才能在跟秘書處要人時,那個男 12/30 01:36
→ pierre6957: 想要不加班叫政府修法吧 12/30 01:36
→ lolomi0529: 機要組組長以及其他老鳥會搶先舉手跟尾牙摸彩中獎一樣 12/30 01:36
噓 spurs2120: 口口聲聲說剝削很難定義結果底下自己說和民事件才叫剝 12/30 01:37
→ spurs2120: 削,你幹嘛打自己臉? 12/30 01:37
說得更精確一點,那是"十分赤裸裸的剝削",懂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3.71), 12/30/2014 01:37:48
→ Q12345Q: 柯P說的 可沒有部分鄉民說得多 有些根本當他是市長 再訓 12/30 01:37
→ Q12345Q: 斥底下的員工 就好像他是老闆 12/30 01:37
→ NoOneThere: 要老屁股出來很簡單呀, 柯P直接限定要年資多少就好了 12/30 01:38
推 kingcallme: 當年我指導教授也是常常留我周末加班趕期末計畫書,雖 12/30 01:38
推 v2266514: 就算規定不能加班,過多責任制依然是加班 12/30 01:38
噓 spurs2120: 所以不是赤裸裸的剝削叫做什麼? 12/30 01:39
在沒辦法定義的情況下,我們只能先以勞動基準法為準囉--
和民的事情也是以勞動基準法來判定的。
推 demonh311: 那改成不能責任制,不能加班,一天工作八小時 12/30 01:39
→ kingcallme: 然依規定沒辦法給我加班費,不過在很多眉角一直cover 12/30 01:39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33.71), 12/30/2014 01:40:10
→ kingcallme: 我這個不成才的學生,算不算是剝削呢?剝削與否,有時 12/30 01:40
→ kingcallme: 候要看當事人的感受而定,雖然在一般人觀念我是被凹很 12/30 01:41
→ kingcallme: 大無誤~~~ 12/30 01:41
→ NoOneThere: 完全按勞基法的話, 加班是要有特殊理由還要非常態的 12/30 01:42
→ NoOneThere: 以柯P的說法, 日夜上班問題就不會只是特例 12/30 01:42
→ NoOneThere: 每天加班時間還有上限, 光蔡說的第一天就不符合.. 12/30 01:45
推 demonh311: 那個,請問勞基法哪一條有說要特殊理由跟非常態? 12/30 01:45
→ NoOneThere: 32條就有寫加班定義和每日每月上限 12/30 01:48
推 demonh311: 對阿 我也只找到這條 12/30 01:49
→ demonh311: 可是他是寫要勞工同意 12/30 01:49
→ NoOneThere: 所以現在勞基法只是寫好玩的囉 12/30 01:51
推 demonh311: 真的沒看到那幾個字麻 還是有其他解釋?? 12/30 01:53
→ lolomi0529: 所以大家要一起來維護權益,不分你我 12/30 01:53
→ NoOneThere: 32條寫的那幾項定義不就是特殊理由, 你把日月上限算下 12/30 01:55
推 Raogo: 人不會怕共體時艱,只會憤恨不公平的對待 12/30 01:55
→ NoOneThere: 去不知道不可能常態性. 12/30 01:55
推 Camderela: 現代人有經濟壓力的人不少 想加班或兼二份工的人比比 12/30 01:56
→ Camderela: 皆是 加班就要被扣上慣老闆、血汗 認同度應該不高 12/30 01:57
推 Becuzlove: 路過推市長! 12/30 01:59
→ NoOneThere: 自願和被要求的差很多.. 更嚴重的是高工時過勞問題 12/30 02:01
→ lolomi0529: 公務員就比較無法接受加班,立基點不一樣,所以才說需 12/30 02:02
→ lolomi0529: 要雙方彼此了解,進而互相維護彼此權益 12/30 02:02
推 demonh311: 1天最多工作12小時,一個月不能超過46? 12/30 02:09
→ demonh311: 加班不能超過46? 12/30 02:10
推 deepdish: 重點是話語權要拿回來阿 本來就不是剝削 媒體一直亂 12/30 09:06
→ bilibala: 推一下,苗的說法就是柯一定會剝削 12/30 09:57
→ bilibala: 其實不只苗,黃暐瀚也一樣 12/30 09:57
→ netburst: 這是甚麼廢文 12/30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