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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判4死刑 律師:被告無聆判義務 中央社 – 2015年3月6日 下午6:12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王朝鈺、黃旭昇新北市6日電)北捷殺人案,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 決鄭捷4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律師發表聲明認為,媒體妖魔化鄭捷,被告無聆判義務 ,質疑法官審判程序便宜行事。 台北捷運殺人案,新北地方法院判決被告鄭捷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可以上訴 。 死者家屬多無法原諒他的犯罪行為,一審認定鄭捷罪大惡極且毫無悔意。 律師黃致豪、梁家贏判決後發表聲明表示,要深入瞭解判決的理由,才能對判決理由表示 意見,期盼理性討論本案核心問題。 聲明表示,能感受媒體追逐報導重大新聞的敬業與壓力,但呼籲媒體在妖魔化被告以追求 收視率、點閱率之餘,能進一步引導社會關注「引發此事件的深層原因」及「如何避免類 似事件再次發生」等核心議題,協助社會找尋具建設性的解決方案。 律師認為,司法程序的公正,是全體國民的共同利益與期待,便宜從事失去公平性與一致 性。除審判過程的程序爭議外,連宣判都有程序爭議,法院心態顯然出了問題。 律師解釋,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並無到庭聽判的義務,以避免影響後續審辦法院的心 證。在司法實務上,被告若不願聆判,法院會尊重被告意願。但法院仍強提被告鄭捷到庭 ,顯然是為製造新聞畫面,因人設事,嚴重傷害公平法院原則,與被告的訴訟平等權,令 人失望。 https://tw.news.yahoo.com/%E9%84%AD%E6%8D%B7%E5%88%A44%E6%AD%BB%E5%88%91-%E5%BE%8B%E5%B8%AB-%E8%A2%AB%E5%91%8A%E7%84%A1%E8%81%86%E5%88%A4%E7%BE%A9%E5%8B%99-101245256.html 每年錄取1000名律師,損陰德的case也搶著做,用保障人權的大旗催眠自己 唉,可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1.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5656544.A.F6C.html
dnzteeqrq: 閻王擁有最強大的律師團 -.- 03/06 23:43
QQMMWA: 鄭捷很勇敢 03/06 23:43
henry1234562: 律師做他的工作 說真的沒必要去損他們 03/06 23:44
lucifiel1618: 律師的訴求有甚麼錯 03/06 23:44
henry1234562: 人家就是收錢辦事.. 03/06 23:44
magician8: 支持鄭捷 03/06 23:44
magician8: 唯一死刑 03/06 23:45
david213: 老實說我同意這個律師說的 03/06 23:45
snow3804: 鄉民就是理盲又濫情 03/06 23:45
MrQ2010: 要心存感激 沒有這些小丑二百五 像我們這些矮醜魯怎麼帥 03/06 23:45
LiuSky: 鄭捷的律師是公設辯護人啦 不過有兩個是廢死的 03/06 23:45
lucifiel1618: 他的訴求於情於理於法都說得過去哪裡損陰德 03/06 23:45
clpscol: 律師只是受人所託做他做應該做的事,沒必要這樣惡評 03/06 23:45
MrQ2010: 的起來? 03/06 23:45
serrier: 質疑法官審判程序便宜行事?那律師怎麼不去告法官? 03/06 23:46
hk416: 噁心 我呸 難怪律師被叫座魔鬼代言人 03/06 23:46
jimmy00520: 律師也是要吃飯的好嗎? 03/06 23:46
Reynad: 鄭捷妖魔化?那是什麼? 鄭捷原本不是妖魔嗎? 03/06 23:46
ppc: 妖魔化被告? 三小 03/06 23:46
m0630821: 北爛?要不要聆判不是被告自己選的嗎 03/06 23:46
rookiecop: 浪費時間 03/06 23:46
serrier: 判死刑叫妖魔化?妖魔化不是媒體嘛?律師快去告求償啊 03/06 23:46
tgrfd: 被告為什麼可以不聽?屁孩欸 03/06 23:47
jurists: 噓 這篇 03/06 23:47
serrier: 律師都很會玩文字遊戲啊~不過滿好玩好一點好嗎 03/06 23:47
shinbird: 說真的,這個律師沒講錯啊,被告的確沒有聆聽的必要 03/06 23:48
DL3: 偷吃泡麵叫他出來運動一下不對嗎? 03/06 23:48
jurists: 律師的職位 就是這樣 03/06 23:48
shinbird: 他都請假不想出庭了。反正他沒出庭,又不是不能宣判 03/06 23:48
Spinner3: 律師要求遵守程序沒問題阿 03/06 23:48
huang19898: 不聽沒關係阿 會執行就好 03/06 23:48
jurists: 在哪鬼扯陰德 03/06 23:48
jurists: 這案是沒錢賺 03/06 23:49
noangel0286: 有個問題,如果法院這樣做法是有瑕疵,之後鄭捷的辯 03/06 23:49
noangel0286: 護律師是否可以用這點來上訴? 03/06 23:49
kakoiee: 廢話還真多 請律師看看那四位被害者還能說話嗎 03/06 23:49
jurists: 鄭潔有多少錢付旅師費 03/06 23:49
lacoste1113: 律師的工作就是在所有角度確保當事人的權益與利益 03/06 23:49
shinbird: 這幾個是法扶指派的啦,免付錢 03/06 23:49
jurists: 知名度 這案寫成這樣律師幫鄭會便全民公敵 03/06 23:49
jurists: 會變惡名 03/06 23:50
jurists: 被別人賭爛 03/06 23:50
shinbird: 被指派的即使心裡不想,但職業道德上還是得作 03/06 23:50
jurists: 律師的工作就是這樣 03/06 23:50
jurists: 沒律師幫鄭潔 03/06 23:51
henry1234562: 還沒錢收 真慘 做免錢工作還要被你損 03/06 23:51
Atropos0723: 法官要求鄭捷面對自己的惡業,聽宣判難道是過分嗎? 03/06 23:51
jurists: 正傑還被能被判有罪哩 03/06 23:51
gericc: 鄉土劇:他被判了三個死刑 你救他一命他還是得死 03/06 23:51
qooisgood: 這律師說的話哪裡錯了 ............ 03/06 23:51
qooisgood: 法律規定就是這樣 身為一名辯護律師 03/06 23:52
spaceegg: 講得沒錯啊,法院何必叫他到現場,不就為了公關 03/06 23:52
shinbird: 人權就是這麼回事,不強迫別人作他不想作的事 03/06 23:52
qooisgood: 幫被告爭取他"合法"的權利 錯在哪了 03/06 23:53
shinbird: 反正他不在場,判決一樣會判,一樣會執行,不在場有差嗎 03/06 23:53
Coldhands: 殺人償命 03/06 23:53
shinbird: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目『下流正義』這部電影 03/06 23:53
shinbird: 奧斯卡影帝馬修麥康納演的,就可以知道律師不是鄉民想的 03/06 23:55
orangetv: 你也要鞭屍齁 03/06 23:55
shinbird: 那麼簡單,即使十惡不赦的罪人,能可以爭求他"合法"的權 03/06 23:55
ntuooo: 保護你 03/06 23:56
shinbird: 益,才需要律師來幫他們辯護。律師只是作他們該作的事 03/06 23:56
shinbird: 就跟醫師只需要救人,而是去看這個人犯了什麼錯,該不該 03/06 23:56
shinbird: 救一樣。 03/06 23:57
npustccw: 律師講得合理 03/06 23:58
f544544f: 律師只是作他工作應盡的責任 醫生救壞人 也該被批判嗎 03/06 23:59
aa1052026: 其實也沒錯啊 法官宣讀判決難道非要被告在場? 03/07 00:01
bg00004: 所以說律師這個職業是所有職業中最下賤的工作 03/07 00:06
bg00004: 比性工作者還低等 03/07 00:07
bg00004: 因為一個出賣肉體一個出賣良心 03/07 00:07
cz999888: 律師自己最好沒心,公設辯護人遇到這種的還是只能盡職責 03/07 00:09
cz999888: ;哪個沒同情心的罵公設辯護人? 03/07 00:09
nakayamayyt: 死刑職權上訴啦 庭外就不要講一堆屁話 03/07 00:10
Atropos0723: 律師可以閉嘴就好,沒人要求一定非得講話不可 03/07 00:15
delaysheep: 覺得律師說的沒錯 03/07 00:24
clpscol: 某人就不要被告了在那邊叫司法不公 03/07 00:29
CHERRYCOLA: 照Atropos0723你這樣做 律師是要被懲戒的 03/07 00:35
epistemie: 我也認為律師有點 03/07 00:54
aotin: 職業要求囉 03/07 01:43
fall80926: 不管有沒有殺人,他都沒有義務要聽判決啊... 03/07 01:56
fall80926: 保障當事人應有的義務本來就是律師工作 03/07 01:56
nelson1992: 純噓鄭捷,殺了人卻不敢坦然面對司法判決 03/07 02:11
qn123456: 那些酸律師的人應該要慶幸自己不是活在公權力可以任意 03/07 06:21
qn123456: 羅織罪名的年代,「惡人」是可以很輕易塑造出來的,每 03/07 06:21
qn123456: 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王迎先或江國慶,等到自己碰上了那一 03/07 06:21
qn123456: 天,你就會知道在整個社會都敵視你的時候有個律師捍衛 03/07 06:22
qn123456: 自己的權利是多幸運的一件事…… 03/07 06:22
edward4904: 五樓的屌 就射出來了 03/07 06:24
boyawake: 樓上qn的話是不錯的,但如果是公設辯護人那是不得不做, 03/07 08:00
boyawake: 今天花錢請的律師,他可以選擇要不要接。搞出這種屁事 03/07 08:06
boyawake: 還可以講得好像是有多顧人權,說到底還不是為了錢,他 03/07 08:11
boyawake: 媽這種[公平]還不如不要 03/07 08:12
imhere: 真的是為了錢什麼都可以鬼扯 03/07 10:04
eaglemin: 其實律師私下應該額手稱快吧 03/07 10:31
wwpuma: 噓二樓 噓鄭捷臭俗辣 噓律師鬼話連篇 03/07 10:57
Mikami1930: 律師只是盡他自己的職責而已,沒有什麼好說嘴的。 03/07 14:57
p23j8a4b9z: 律師就狗啊有問題嗎 03/07 15:36
p23j8a4b9z: 那我花錢叫雞也沒問題啊 ㄏㄏ 03/07 15:36
OpenSkyWin: 你最後的評論真的很好笑,被告都沒律師的話就大亂了 03/07 15:42
OpenSkyWin: 原po沒聽過李師科案嗎? 03/07 15:44
drigo: 死者家屬有在電視前講這些律師就想紅,其實仔細去找他們背 03/07 16:43
drigo: 景,就知這些律師是怎樣的了。 03/07 16:43
damaskala: 我只是罵隻狗 03/07 17:02
ultratimes: 鄭捷這種人還跟我談法律程序 哈哈 03/07 18:15
YenLiKuo: 妖魔化??? 03/08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