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XXXXX: 不滿意去跟立委說啊 看要改成ivoting還是青天老爺制都行
請問以上幾位跟來不及複製貼上因為我過度反胃噁心以致於不能多看一眼的相反立場鄉民
們 這樣算不算搬弄是非?
[新聞] 鄭捷一刀斃命 律師:被害人未受殘虐痛苦
鄭捷認為現在「道不道歉對被害者及家屬沒有意義」,他也「毫不後悔做過的事」。(資
料照片,陳信翰攝)
鄭捷殺人案上午進行最後檢辯雙方的辯論程序,由鄭捷律師團先針對鄭捷教化性、心理狀
態、檢方舉證及精神鑑定是否合法提出辯詞,鄭捷律師團更指出,和其他殘暴殺人案相較
,鄭捷一刀斃命手法「被害人未受殘虐痛苦」。
EE
鄭捷律師團指出,鄭捷在成長過程中在家不談心事,鄭捷母親也曾寫信給鄭捷兄弟表示,
「覺得你們上大學後,離我們越來越遠,一家人感覺很陌生」,由於無法抒發情緒,讓鄭
捷想要透過殺人來自殺。
對於被害者及家屬,鄭捷則認為,現在「道不道歉對被害者及家屬沒有意義」,他也「毫
不後悔做過的事」。
律師團指出,鄭捷是個倔強、不肯坦然面對自己的孩子,對他而言,後悔就是屈服於對方
、低聲下氣的行為,現在已無濟於事,但鄭捷已知道錯誤,也曾表達「再來一次,不會立
下這樣的殺人誓約,也不會殺人。」
律師團也針對台大藥物輔助鑑定提出質疑,認為已失去信度及效度。同時也呼籲審理的合
議庭及檢方,是否真的有對鄭捷做過「求其生」的努力?
律師團還聲稱,檢方起訴鄭捷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但應該以單一個案來看待這
些犯罪行為,可以發現鄭捷一刀斃命的犯罪手法,和其他殘暴殺人方式輕微許多,「被害
人未受到殘暴痛苦。」
律師團也引用遭IS殺害的日本記者後藤健二遺言「憎恨並非人的工作,裁斷是神的領域。
」呼籲合議庭給予鄭捷再教化機會,在殺人的2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中,
找出合適量刑結果。
下一篇: 絕口不提道歉 鄭捷:能出去 不會再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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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這種話都說得出口?
是不是以後被砍的死快一點 以後砍人的都免死了?
(吐口水) (我口水是吐你們這些護航的 對你們這些人 我比不屑律師更不屑你們)
※ 引述《Re12345 (GF#2)》之銘言:
: ※ 引述《ptt0219 (讀書、寫字、作功課~~)》之銘言:
: : 鄭捷是因為證據確鑿而且畫面透過媒體大量放送,使得社會大
: : 眾在心中早就判了鄭捷死刑了。
: : 如果是蘇建和三死囚案呢?
: 你自己舉的例子不就正好自己打臉自己了嗎?
: 鄭捷案子這麼明顯,都已經是直接現行犯被抓到的等級了
: 還有什麼疑點需要調查?還有什麼理由可以辯護?
: 鄭捷的案子本質跟蘇建和案差了十萬八千里遠
: 你有看到一堆鄉民在那邊激憤的要他們死嗎?
: 多數人都會同意有疑點就要查清楚
: 但是X他媽的鄭捷的案子是有三小疑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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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47.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5739347.A.FA5.html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2:42:50
→ Benbenyale: 333 03/07 22:42
噓 Taidalmc: 我又更不屑罵律師的人喔喔喔~~ 03/07 22:43
推 wcontainer: ===333 03/07 22:43
→ ptt0219: 難道律師要說鄭捷無教化可能,應與社會永久隔離嗎? 03/07 22:43
所以可以說出這種屁話嗎?就是基本的維持他的人權有多困難?就是像抗議他不需要到場聽
判這種行為有多難 少在那邊非零即一 非黑即白了 騙國中生都未必上當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2:46:07
→ drigo: 為什麼律師知道被害人未受殘虐痛苦?是有被捅過一刀的經驗 03/07 22:44
→ ptt0219: 如果有一天你被告了,你律師一直扯你後腿,你要這樣嗎? 03/07 22:45
噓 linjrming: 這麼討厭律師 希望你一輩子不要用到 03/07 22:46
開始了開始了 我永遠不會是鄭捷 作出這種喪心病狂畜生不如的事情
所以我不會需要用到
至於你 我真的不知道 ^_<
→ wxtab019: 所以罵律師是人渣敗類王八蛋 還問候他母親的比較高尚 03/07 22:46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2:47:20
推 dnek: 以後不要罵律師,就說你這個方唐鏡就好了,他也是為了當事人 03/07 22:46
→ drigo: 嗎? 03/07 22:46
推 brella: 律師:「如起訴書所示,請庭上明察。」XDDDDD 03/07 22:46
噓 Rune: 既然不會上當你是在激動什麼? 03/07 22:46
怕有人帶風向 有智障上當啊 你沒被騙吧?
→ dnek: 瞎掰…我是說全力辯護,這樣大家就都可以滿意了 03/07 22:47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2:48:02
噓 Taidalmc: 如果犯罪事實那麼明確還被輕判那不是該怪法官嗎? 03/07 22:47
→ Taidalmc: 連你一介鄉民都不會被律師唬住 法官有那麼草包? 03/07 22:48
連你一介鄉民都被唬住了 我真的好擔心 嗚嗚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2:48:39
→ Rune: 你以為只有鄭捷會用到律師喔 民事等案件也要用到律師 03/07 22:48
噓 piliwu: 你根本不適合民主國家 03/07 22:48
我想你你很適合 民主國家能接受你這種人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2:49:24
→ Rune: 通常是被騙的才很激動 03/07 22:49
→ brella: 民事的確也有強制律師代理制度。 03/07 22:49
推 AdwaSgibin: 我相信受害人是有受到"殘虐痛苦"的,不過法律上你要先 03/07 22:49
→ linjrming: 難道醫生就可以對死刑犯見死不救XD 03/07 22:49
→ Rune: 不要老是以為自己才很聰明 拍拍 03/07 22:50
不要老是以為自己很聰明 還給你 拍拍不用了 我怕手髒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2:50:59
推 berthier: 律師大概把無罪推定延伸為無痛推定了 03/07 22:50
→ AdwaSgibin: "證明"他們的確有受到殘虐苦痛喔,不是一句"我就是知 03/07 22:50
噓 Taidalmc: 醫生的話可能會說意思意思開個藥就好 太認真會被罵畜生 03/07 22:50
→ AdwaSgibin: 就好了 03/07 22:50
→ berthier: 受害者不是自己,所以都不會痛,不過這不是廢話嗎 03/07 22:51
你問以上那幾位啊wwwwwwwwww
唉
他們是執業律師的話我可以體諒啦 畢竟是為糊口
如果不是... (遮嘴巴)
→ piliwu: 程序正義是基本原則,沒有程序就沒有權利 03/07 22:51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2:53:05
推 howlongbeen: 殺人判死不是民主國家 叭叭 03/07 22:52
→ piliwu: 你今天拿掉鄭捷的權利就是拿掉自己的權利 03/07 22:52
→ piliwu: 不懂法律又愛到處亂講,搞到自己支持獨裁都不知道 03/07 22:53
推 vn509942: 我可以接受律師盡責 但不喜歡他們消費死者 這是人格底線 03/07 22:53
推 dnek: 我認為辯護是應該,但也要看怎麼個辯護法,太扯的被批一下剛好 03/07 22:54
這就是我說的啦
像前面幾個 把合理辯護跟有的沒的混在一起
我不禁感到悲從中來
突然覺得自己人格很高尚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2:55:38
→ dnek: 又不是他今天是個律師就無敵了,說什麼都是對的旁人都不能罵 03/07 22:54
→ Rune: 唉,反正就是那種我循規蹈矩所以幹嘛要在意程序正義之流的人 03/07 22:55
開始草人借箭了 那你加油 慢慢借 我不陪你玩了 開心點啊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2:56:41
→ Rune: 律師又沒去竄改證據或找假證人 那麼激動不知道幹嘛 03/07 22:57
→ clpscol: 這讓我想到私法正義。 03/07 22:57
→ Taidalmc: 我看到有些人的素養才悲從中來勒 03/07 22:57
→ Rune: 你什麼時候你有能力跟我玩的錯覺了? 03/07 22:58
推 Roystu: 法外風雲演過阿 沒任何理由可以剝奪律師幫罪犯辯護的權利 03/07 22:58
→ Roystu: 律師也不是神 也會被錯誤的資訊誤導相信而相信罪犯 03/07 22:58
→ Taidalmc: 律師的職業道德就是要相信他辯護的人啊 03/07 22:59
→ Roystu: 要打趴罪犯當然靠控方 哪有人靠辯方 03/07 23:00
→ Rune: 很簡單 因為認為控方很蠢 就這樣 03/07 23:00
→ Rune: 西方的概念就是要雙方在合法下盡其所能攻防才能得到最大利益 03/07 23:02
包括說出一刀斃命這種話
我相信今天如果他說一刀砍了他是因為鄭捷預見死者在未來會遭受更多苦痛而死
你跟那個T啥的也會全盤當作是律師的本份開心的接受對吧?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3:04:24
→ Rune: 無論是在經濟商業上的鼓勵競爭或法律都是 但很多人不能接受 03/07 23:03
你們真的很讓我很不舒服 覺得很... 算了 法律人啊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3:05:36
→ Rune: 你的邏輯要區分清楚:接受是代表我認為可以講還是他說的是真 03/07 23:05
你的邏輯...不對...你的良知才要區分清楚吧
真的懶得理你了 被你嘲諷到又多回了兩次 真的不回了= =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3:07:23
→ Rune: 他當然可以講 但我不相信是真的 其實應該開心 因為對手的辯 03/07 23:06
→ Rune: 詞是如此之爛 一個無法舉證的辯詞是在自殺 03/07 23:07
那你說一刀斃命那些又是什麼鬼?不要笑死人了好嗎?
正常常識都看得出來的東西 硬是撿著用也就算了
你們這些替那些撿著用的辯護的更是讓我不忍睹卒
噓 clpscol: 發文者已經開始不理性回文了,沒有回覆的必要了R大 03/07 23:07
不需要見縫插針 這不會讓你顯得更睿智 只會讓比你有智力一點點的人都看出來你只是
在玩小把戲
推 Roystu: 說真的辯方講太離譜的話 控方自然會用反擊拳打爆辯方 03/07 23:07
→ Roystu: 我們不用激動 ~ 03/07 23:08
→ Rune: 成長或競爭本來就是不舒服的 03/07 23:08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3:09:57
噓 piliwu: 他根本不知道他嘲笑的這制度是保障人權最重要的基石 03/07 23:10
少來這套了 我不是嘲笑這制度 別在那邊無限上綱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3:11:21
噓 clpscol: 隨便你怎麼說囉~ 03/07 23:11
嗯啊 有本事回一篇囉 ^__< 躲在別人文章下面噓文噓的很開心
就不知你們這類__敢不敢勇敢主張自己的看法囉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3:12:49
推 iam0718: 需要的用不到 不需要的反而一堆人幫他求 03/07 23:12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3:13:04
※ 編輯: kugga (1.163.47.134), 03/07/2015 23:21:59
推 p23j8a4b9z: 法律系的魯蛇們悲憤惹 03/08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