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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女房東打贏29件官司多和解了事 律師:房客不一定輸 3.完整新聞內文: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年內告了29名房客的房東張淑晶,她說自己和房客間的糾紛,喬不攏就上法院解決,她 說自己29件都告贏了,其實大部分都是房客和解,原來房東提告的罪名屬於詐欺、毀損、 偽造文書等刑事罪名,不少房客擔心冗長的法律程序不符成本,要是敗訴會有前科,乾脆 賠償了事。 攤出一張張法律文件,洋洋灑灑一共29份,房東張淑晶說,這些都是她告房客的資料,打 官司的結果通通勝訴,張淑晶表示,「而且都是不起訴啊!不起訴(原因)其實是我跟你 和解。」 仔細一看,文件大部分是出庭通知,不是判決,但房客收到這些書信,多半怕打官司就和 解;不過,對房東而言,房客和解就是贏了,張淑晶說,「就就告啊!為什麼不告,就像 我一樣,你告嘛!他們的意思就來嘛!我才不受影響,他想知道我財產在哪,門都沒有。 」 和房客起爭執,喬不攏就上法院,房客控訴像是房子的馬桶不通,房東認為是房客造成的 ,就提告毀損,還有其他刑事罪名等,一年告了29個人,不少房客覺得法律訴訟冗長,敗 訴又會有前科,乾脆付錢了事,但其實律師有不同看法。 律師呂秋遠表示,「當然有一些房客,他可能會所謂的考慮到自己本身是學生,或者自己 本身是上班族沒有空,去跟房東做這樣的周旋,那我認為給房東適當的在司法上教育是一 定要的。」 房客打官司也不一定會敗訴,律師提醒,租屋前一定要詳細看過屋內環境,否則合約一簽 ,若要提前解約都會有糾紛,甚至有房東會要求東西毀損要賠償高價,這些若告上法院, 恐怕都很難成立 呂秋遠表示,「其實是可以主張這部分太高,我希望法院可以幫和解,並不說契約說多少 就多少。」律師強調,只要房客站得住腳,就不要怕打官司,遇上不平等條約,賠錢和解 不是唯一方式。(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12/477332.htm 5.備註: 昨天東森財經新聞台有房東、房客面對面 看了實在只能搖搖頭..... 不過應該還有後續 就不知道哪天會播 感覺跟碰到差不多 -- Q S \\██ // 發財發財 W '' ) 發財發財 E | 發財發財 E \=== ︶︶ ==== 發財發財 T ▃▃▃▃▃▃▃▃ \ 發財發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27.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6115842.A.976.html
colorbest: HI 房東早安 03/12 07:18
DONNY: 29勝 有幾次是無關勝敗啊 滿悲情的 03/12 07:18
SamuelLuo: HI 房東早安 昨天匯租金收到了沒? 03/12 07:19
fiiox3: 問一下律師就知道很多告不成吧…… 03/12 07:19
BlackBass: 備註會被收傳票 03/12 07:19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 不過算了 我改成馬賽克
season002: 張淑晶張淑晶張淑晶張淑晶張淑晶張淑晶張淑晶張淑晶 03/12 07:19
BRANFORD: 江蘇來的 03/12 07:20
minlochen: 讓全台灣都認識張淑晶,看以後誰還敢跟她租房子 03/12 07:22
BRANFORD: 聽說改名容易 整容門檻或許高些 03/12 07:22
minlochen: 不覺得她跳針硬凹的說話方式 跟噓純美有點像? 03/12 07:23
w3160828: 對房客來說 和解就算投降輸一半 不算輸? 03/12 07:23
inVINCEable: 房東閒閒沒事就陪你上法院 03/12 07:24
w3160828: 無知小孩+父母不會上網 只會更多人租她的房子吧 03/12 07:24
s860134: 改名沒特別原因只限一次 03/12 07:25
esunbank: 因為一個案子到判好 基本上兩個偵查庭應該跑不掉 03/12 07:27
esunbank: 如果兩照雙方其中一個一庭沒到 那就得走更久了 03/12 07:28
esunbank: 兩造 03/12 07:28
SamuelLuo: 應該直接公布地址?房子都租不出也賣不掉 03/12 07:29
w3160828: 公布地址就準備跟他玩官司吧 照這狀況 03/12 07:31
waymayday: 這麼多關官司 好嬌傲? 03/12 07:33
Judicial5566: 律師在說廢話嗎~~官司本來就沒必輸必敗 03/12 07:34
SamuelLuo: 我想蘋果應該敢公布,這種爛房應該要檢舉讓全民避開 03/12 07:34
SamuelLuo: 這才是真正的土豪劣紳爛房東 03/12 07:35
Greentale: 公布在哪附近,叫學生儘量避免那些地方就好啦 03/12 07:37
Greentale: 不然不公布地址,介紹環境跟生活機能也行。 03/12 07:38
這幾天看節目 簽約的是屋主 之後處理事情的是這位張小姐 兩個不同人.... ※ 編輯: Workforme (36.230.127.46), 03/12/2015 07:40:23
ZhaiMan: 不就有錢有閒 找人訴訟 吃定別人沒時間耗官司的 03/12 07:50
tonyd: 反正被指控的全部推說沒這回事 都是對方誣陷造謠 以後談事 03/12 07:53
tonyd: 情簽合約 建議錄音錄影存檔 看對方怎麼賴 03/12 07:54
wargod110: 29勝?那防禦率是多少?被轟過幾支? 03/12 07:54
v52186: 說真的,該把民法納入重要課程,比學文言文實用多了 03/12 08:03
realmd: 不一定輸還是有可能會輸呀,誰願意為這種事賭一把 03/12 08:04
realmd: 要叫一個學生背前科嗎,在笨也知道要和解 03/12 08:05
showstar: 就不要踢到鐵板 03/12 08:06
gg889g8: 重點是浪費時間 這也是她吃定學生的原因 03/12 08:07
wind0710: 合解跟勝訴是2回事 03/12 08:09
minlochen: 政府應該成立保障租屋權益的公部門,並重新修法防惡房東 03/12 08:12
kingvsandy: 應該做一套sop出來保證房東和房客 03/12 08:19
coffee112: 怕要一直上法院吧一個案子都要去好幾次 03/12 08:22
Carlsberg: 囂張沒落魄的久 03/12 08:23
g8330330: 有夠爛 03/12 08:23
kinghtt: 不管是那種sop最後一定會上法院,最累就是跑法院 03/12 08:25
yoluofgiprts: 這傢伙新聞話題十足 新媒體寵兒 03/12 08:25
gag565: 在租借處烤肉就好了 03/12 08:26
destroyfire: 誰叫你要和解 03/12 08:27
destroyfire: 有跑過法院就知道根本沒有一些人胡扯的多累 03/12 08:27
chinglino3o: 垃圾房東 03/12 08:29
aarzbrv: 房客不但不一定輸,而且贏的還很多,房客輸的不少是 03/12 08:36
aarzbrv: 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由乙方負責補貼那條 03/12 08:37
bob30727: 垃圾 叫張淑晶是吧 讓大家多認識你 沒人跟你租看你能囂 03/12 08:41
trtc: 要是也遇到什麼沒有,就是有時間的房客就好玩了 03/12 08:43
sutra: 樓上真漢子 03/12 08:44
sexonly: 上法院對上班族來說很吃虧吧 請幾次假 就比爭議金額高了 03/12 08:44
aarzbrv: 哪天說不定會看到批踢踢訟棍與某房東PK吧 03/12 08:49
p16001017: 都沒錯會有29件,當大家是__嗎? 03/12 08:56
windbomb: 上法院請律師的費用比違約金高,當然只能和解 03/12 08:59
doctor75: 這房東真爛 03/12 09:10
bloodmickey: 懂法律的 上 03/12 09:13
apple00: 和解叫打贏 03/12 09:23
likeilike: PUMA 毒鮑 已經不足已形容他了 03/12 09:25
damaw: 法律漏洞 03/12 10:03
upupchang: "二"房東 03/12 10:11
DimitriPuff: 好像有優越感似的= = 爛房東 03/12 10:16
hihimen: 之前有ycn事件,看來完全沒改善 03/12 10:18
BRANFORD: 去江蘇買房子 03/12 10:36
tleo: 整篇新聞沒講到重點 03/12 10:50
chshser: 一年有29件會不會多的有點誇張? 03/12 11:59
qaz2004: 公佈住址讓她紅吧!! 03/12 12:08
SHIU0315: 有夠噁心 03/12 12:32
bookticket: 打贏29件官司 呵 那總共打了幾件官司呢 顆顆 03/12 20:12
loki1789: 唉 03/12 21:07
s9123814: 改名也沒用那張臉看起來就欠扁 03/13 09:14
icyhacker: 遇到恐龍法官必輸啊因為都沒腦亂判 03/13 15:13
peiring: 上法院不一定要請律師,自己不打還怪法官 03/14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