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fun56 ()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頂新案判決書出爐 法官:程序正義永恆
時間Wed Dec 2 22:53:04 2015
※ 引述《smellrat (聆雨)》之銘言:
: 法官:
: 「我們不能為了追求實質正當,而放棄了程序正義」。
: 無罪推定是高貴的憲法原則,卻始終是違反人類心理傾向的預設。
: -----------------------------------------------------------
: -大學通識課的時候,曾經聽老師說過一場有罪推定的訴訟,
: 案件是這樣的,
: 有家餐廳的服務生在搬運可口可樂的過程中,可樂瓶忽然爆炸,炸傷了服務生的手,
: 法庭上服務生的描述僅有爆炸過程,
: 以及一位運輸司機在搬運過程中曾看到爆破瓶子的供詞,
: 後來法官做的判決是,可樂公司必須賠償服務生。
: 那時候法官判的依據是,
: 對於現代的製造消費行為而言,消費者很難去證明產品的安全與否,
: 更不要說是去查來源出處等等,
: 所以製造商有義務去證明他的產品是不是安全無虞,在這審判中,
: 法官就是以有罪推定原則要製造商去證明他的瓶子是否100%不會爆炸,
: 而非消費者去證明他100%不會爆炸。
: 這在維基百科上也查得到,愛絲科拉訴可口可樂瓶裝公司,算是有名的審判案件
: https://goo.gl/bGskNE
: 裡面也有介紹很多有趣的論點,
: 像是法官認為比起消費者,製造商應該負起更大的責任去監督、管理自身產品安全,
: 降低會造成生命、健康降低風險的瑕疵品進入市場(嚴格責任),以及事實自證法則
: (指在缺乏充分證明的情況下讓事實自己說話;這時舉證責任轉移至被告)。
: 假如從美國法官的看法去討論頂新判決,
: 法官口中的無罪推定原則好像就沒有這麼絕對、正義了
: 畢竟黑心油不是事實嗎?
: 難道要消費者拿自己的大腸去實驗他的餿水油會不會得癌症?
: 證明自己食品商品來源安全,不含任何重金屬等毒素,不是製造商該盡義務嗎,
: 可是這些在無罪推定的觀點下,要證明慢性毒的危害幾乎不可能。
: 當然,也可以說那畢竟是美國的法律,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 然而在堅持自以為的程序正義下,拿全國的食品安全去陪葬,
: 總覺有點本末倒置...........
大哥您在搞笑嗎?
上面那個案例是民事法上的舉證責任倒置
其實這在我國的民事法中也有此種立法例 ex:一些特殊侵權責任,消費者保護法等等
今天本案是刑法
無罪推定是從現在法治國家由憲法衍生下的刑法原則
刑法及民法兩者追求的法益不同
兩個根本是不同的事情,張飛打岳飛嗎?
請不要隨便發這種搞笑文誤導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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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dfun: 比較想問美國在刑案上的舉證責任怎麼分配 12/02 22:55
→ fredfun: 也有嚴格區分民刑嗎?在財團關乎刑事的現代訴訟上 12/02 22:56
推 richjohn: burden of Proof百分之百在檢方上,defendant要做的是把 12/02 22:57
→ richjohn: 疑點變成可疑的疑點而已 12/02 22:57
→ fredfun: 也跟台灣目前民事現代紛爭不平等才倒置舉證ㄧ樣嗎 12/02 22:58
→ fredfun: 所以美國的民刑在同一案件也會分割處理囉? 12/02 22:59
→ richjohn: 只要是文明國家這點都一樣 12/02 22:59
推 zzxcasd: 台灣無罪推定都是講爽的,上法院通通先有罪推定 12/02 22:59
→ zzxcasd: 法官會叫你拿出你沒罪的證據 12/02 23:00
推 yaoooos: 沒想到一堆人連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的不同都分不出來 12/02 23:05
→ yaoooos: 我們的法學教育還真是悽慘阿 12/02 23:05
噓 huikmn: 哦!你是說台灣那判賠9塊半的民事塑化劑賠償符合這例子, 12/03 02:54
→ huikmn: 法律人少噁心了! 12/03 02:54
→ samonella: 老實說實務上有罪或無罪推定是看黨證及有沒有錢啦! 12/03 09:09
→ samonella: 一般老百姓千萬不要傻傻相信法官會對你無罪推定 12/03 09:11
→ samonella: 那是給有錢人及權貴用的. 12/03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