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suzuki (Never blink)
看板PublicIssue
標題[討論] 撲馬談司法改革兼論社運及國家全面改革
時間Thu Jun 25 01:05:30 201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OONWg2U74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zXvmk9DzI
為免有板友不認識撲馬,先稍微介紹一下他是誰
台大法律、法研刑法組、補習班刑法名師,目前在美國唸法律社會學博士
去年三一八學運期間他雖然在美國,但也一直有關注國內情況
偶然看到這場演講,似乎是去年在美國舉辦的,與會者可能是一些美國台僑
看完後覺得很值得分享,上次我幫恐龍法官的名號稍微平反
而今天就幫忙引介撲馬所論述的,真正的恐龍法官有多麼恐怖
除此之外撲馬還有說台灣社會的其他問題,我會稍微做點摘要
有興趣的公民可以直接看影片,約一小時左右
演講主要分三個部分,司法體系、行政體系、傳統文化,我都直接用我的話表達囉
一、司法
(一)法官養成教育的問題
誇張的事實認定,恣意的心證、恣意地入罪其來何自?
司法官訓練所二年及之後的候補、試署階段,將正常人變得不正常
在裡面灌輸要唯最高法院是從的觀念,也不准學員唸書
就是說你要練習寫判決只能引最高法院的東西,不准管學者怎麼看
但是最高法院卻是台灣司法問題的根源
當初國民黨撤退來台時,最高法院缺人,於是用了一些根本沒學過法律的人
而最高法院選拔哪些後進法官能夠升到最高院,也是很講究裙帶關係,就是用自己人
時間一久,最高法院成為了一個權力結構,基本上就跟其他腐敗的行政體系一樣
美其名是司法獨立,但是最高院的影響力,對於台灣的司法改革造成很大的阻礙
(二)司法實務的無能
1.一般法院的荒謬判決
ex. 可笑的公然侮辱罪認定-說遲到大王也能構成公然侮辱
不知刑法謙抑為何物,過度侵害人民的言論自由範圍
2.最高法院的霸道與傲慢
ex.徐自強、蘇建和、陳水扁、郭瑤琪,族繁不及備載...
只要不合最高法院的意,就是不斷發回直到下級法院讓它滿意為止
郭瑤琪收賄案,連賄款都沒找到,只憑證人指證即能定罪
理由:證人長相斯文,跟郭瑤琪無冤無仇,應該不會故意害她,所以證詞可信。
完全荒天下之大謬,跟網路酸民的邏輯差不多而已
3.司法不願承擔責任,任由民粹擺布
這就是我之前文章提到的,強制猥褻、準強制性交的認定沒錯,卻因為無知的團體抗議
,直接做出決議綁架罪刑法定原則,一點風骨也沒有。
4.台灣人民過於容易受媒體擺布,若想推動陪審制度尚不適合
如我先前所說,台灣人花五分鐘看一則新聞就能得到判決結果合理之確信了,如果真的
把審判權交給人民,下場絕對是淒慘。一定要先提升人民的法治素養再說。
(三)奶嘴法官導致司法專業性受質疑?
雖然國外的法官年紀平均比台灣大,但是因為他們在大學先唸了別的東西,才進Law
School,而他們先前唸的東西其實也無法幫助他們審判能得到更好的結論。台灣法官真正
的問題並不是太年輕,那一樣是媒體渲染出來、人民想像出來的而已。況且判決最終確定
通常也是上級法院的資深法官做的,真要挑戰犯,還是去最高法院找吧,都已經跟你說啦
當然,若法官在正式進行審判實務前,先累積一些其他方面的實務經驗,ex法助、律師
也是不錯的。 而不是人民所說的,很空泛的「社會經驗」
拜託,以台灣人的法治素養來看,再多社會經驗都一樣好嗎,反正都會很想殺人吧
二、行政
(一)恐龍法官臭名滿天下,檢察官在旁邊笑呵呵
檢察官在台灣,基本上一定不會像法官一樣被罵很慘。 原因很簡單,他們代表國家追訴
犯罪,要給犯罪者一個教訓,人民是會比較樂意支持的。 大家有沒有發現,檢察官在起
訴時,很喜歡用很重的法條,這樣人民才會開心嘛。 然後法官如果根據同一事實變更起
訴法條,就準備要被人民罵慘了,檢察官真的潮爽的。 反正人民也不懂嘛,我只要都起
訴重罪,他們就開心了,反正要改讓法官改,要被罵讓法官被罵,嘿嘿嘿。
檢察官最嚴重的問題就在於,他雖然也叫做司法官,但其實他還是行政體系的。
「行政一體」原則,就是檢察官為司法帶來的災難。
大家應該知道,司法權處於被動,不告不理。檢察官擁有控制案件入口的權力,就算讓案
件進去法院了,他還能控制蒐集證據的齊全度。而根據檢察一體,檢察官要服從檢察長的
指令,這跟法官依法獨立審判是很不一樣的。檢察長上面有檢察總長,檢察總長上面有法
務部長,法務部長上面有行政院長,行政院長上面有總統,現在你知道問題在哪了吧?
台灣人民罵恐龍法官罵很兇,但是幾乎很少罵檢察官,大家就可以知道台灣人的法治素養
是多麼的爛了,根本沒搞清楚現實狀況,還是只能任由媒體擺布。
為什麼324警察暴力的警察不用接受追訴? 為什麼蔡正元車子引擎蓋上有人照開,也完全
沒事? 沒有說一定要起訴,但連偵查都沒有,你奈他何?
就算他怕輿論壓力,有起訴好了。證據蒐集混一點、和諧多一點,人民又能如何? 人民根
本也沒在關心啊,只在乎法官怎樣判而已,只會看新聞而已。
(二)行政權力的擴張-行政國時代
雖說三權分立,但各位都知道,行政權通常是最強的。立法原則上要監督行政,但行政體
系何其龐大,立法雖有民意基礎。但一來,公民素養不足的人民選不出好立委,二來,就
算立委好,他的能力還是不足以對抗行政權,且未必具有足夠的專業能力去判斷。
司法權是處於被動,人民讓自己的權利睡著,司法也只能任由行政侵害人民。
右派主張小而美的政府,支持自由放任的新自由主義,由市場機制來促進公益。但在台灣
,完全不是這麼回事。行政權肥大,然後放任財團惡搞,這是黨國資本主義的遺毒。行政
權在過去數十年扮演了太多把人民當屁的角色,人民對於行政權應有限制仍然無感,反而
一直在期待強有力的政府能整肅整個社會。
黨國不分造成的,是立委被政黨綁架,以黨意為依歸。而黨又跟行政權沒做切割,導致的
就是立法權根本只是行政權的附庸。這樣的情況,卻有很多人民不了解,不知道要阻止國
民黨的實力氾濫是多麼重要的事。
人家說:「國民黨不好,台灣不會好。」事實上根本不用國民黨倒
它能夠變成一個正常的政黨,讓台灣的政黨政治能正常運作就夠了
轉型正義是很重要的事,至今仍沒做到。
一個權力漫無限制的黨,人民如果只會看新聞,那永遠很難知道應該做什麼。
三、文化
儒家文化重視倫常,地位尊卑。太陽花學運時學生為了爭取支持,展現了他們極度自律
與良好的秩序。撲馬認為,從爭取支持的角度來看,當然很好。但是面對國家濫權的時
候,根本不需要守秩序才能得到抗爭的正當性!!!
看看國外的抗爭運動,誰在跟你這麼客氣的?
台灣的抗爭就像是,雖然你國家亂搞,但是我們是被統治的人民,我們要抗議也只能溫和
有禮地抗議唷,揪咪,這樣習慣守秩序(?)的台灣人才會認同我們。
我們都知道台灣人並沒有喜歡守秩序,所以我用問號。 台灣人只是習慣屈服於國家機器
之下而已,正是因為固有文化造成的。
不過固有文化之所以可以影響這麼深遠,跟教育也有關係。
黨國教育各位是都知道的,現在的課綱更是讓人見識其眼界之狹小、手段之卑劣。台灣近
代的民主化是很重要的歷史進程,對於公民的養成是非常重要的教材,但是課綱願意花多
少篇幅在上面? 還是只在乎中國的正統、故土的美好、領土的完整? 把憲法當成神主牌。
但是最諷刺的是,憲法裡最重要的國民主權、法治國原則,才是不可修改的憲政價值的核
心,但是國民黨反而不在乎。他們根本沒資格把中華民國憲法掛在嘴上。
結語:
民粹與民主,差距非常大,但只有一線之隔。在威權國家,民粹可能反而容易滿足,這是
最諷刺的事。審議式民主重視的是溝通與對話,藉由人民公民教育的養成,讓人民有能力
針對公共事務,參與、討論,在有足夠的基礎下才去進行表決。而不是以為任何事都是多
數決就叫做民主,然後用無知的多數暴力把國家帶向威權、帶向民粹,那太可笑了。
黨國遺毒對於台灣的傷害巨大,至今仍未完全消解。媒體的素質,在民主化不成熟的台灣
社會,成為破壞人民獨立思考的最強攻擊手。面對中國的威脅,中美夾擊的國際關係,台
灣這條路走得很艱辛,但仍有許多人願意為此而努力。成為公民,才能有效行使公民的權
利,才能對於國家機器做出反制。「人民不應該懼怕國家,是國家要懼怕人民。」請讓我
們一起用「真正的民主」,來徹底扭轉台灣社會的命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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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ysuzuki (124.11.227.247), 06/25/2015 01:11:18
※ 編輯: jaysuzuki (124.11.227.247), 06/25/2015 01:17:21
推 PzKpfw: 推 06/25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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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haw99: 前提是國民黨要先改革 06/25 04:44
推 senior: 推 06/25 06:36
→ yommy1108: 推 06/25 10:19
噓 swgun: 撲馬說阿扁沒有貪汙要不要先自我改革一下 06/25 11:07
噓 swgun: 就廢死大將+台獨+社運+補習班名師 你寫那一大串簡介是啥 06/25 11:10
你的用字可以精確一點嗎?
撲馬只說審判過程很多問題,沒說阿扁沒有貪汙
什麼叫有沒貪汙? 重點是有沒有該當某條罪
你這種打迷糊仗的空泛說法,只是在逃避真正的問題癥結所在而已
無視於現實中審判問題,執著於阿扁有收錢
你不知道,國家濫權追訴審判的話,不管被告是多麼罪大惡極
國家都照樣會失去制裁正當性嗎?
你可否理性一點來看待事情? 針對問題點進行辯論
你這樣實在不是一個公民所應有的水準
※ 編輯: jaysuzuki (124.11.229.41), 06/25/2015 11:23:23
推 ahiru: 不太懂唯最高院是從這點為什麼應該是問題?最高院見解有誤 06/25 11:35
→ ahiru: 或惰於改革都不應該是不該唯最高院是從的理由,而是應該如 06/25 11:37
→ ahiru: 何讓最高院見解與時俱進,撲馬的講法看起來像是根本不把「 06/25 11:38
→ ahiru: 判決先例拘束原則」當回事,這講法根本不通 06/25 11:40
可是判例一直都沒有絕對的拘束力,還是能看到跟判例見解不同的判決
不唯最高法院是從是因為司法本來就應該獨立審判,除非是犯錯的判決,才應該受到上級
法院的糾正。但如果只是「政治不正確」,任由最高法院的權力濫用的話,司法將變得跟
行政一樣,無法課責。
而且,在司訓所不准讀學者的東西,也是很糟糕的規定。如果要與時俱進,學習新觀念,
不應該如此封閉,看起來就像最高院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與正當性,對下級法院、新進法
官進行全面控制,偏偏最高院的見解又常常落漆,讓台灣的司法進步得跟烏龜一樣慢。
※ 編輯: jaysuzuki (124.11.229.41), 06/25/2015 11: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