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opip: CD 05/21 20:08
噓 yukime46: 幫噓 05/21 20:08
噓 qwesd611: 幫你 05/21 20:09
噓 postpost: 當我不知道你在釣魚? 05/21 20:09
→ dacapo: 按 以前真方便 直接把垃圾流放去荒島就好 05/21 20:09
噓 savetheworld: 沒什好教育的 可以教育的不會下這種毒手.. 05/21 20:09
噓 sali921: 因為講"情" 死一堆守"法"的人 這種人權有比較高尚?? 05/21 20:09
→ Atwo: 自首是肯定不會死的啦 已經完成眾多免除死刑條件之一 05/21 20:10
..........這不符合"自首"吧@@? 不是先發現屍體的??
噓 loveseawind: 釣魚 05/21 20:10
→ yjjia: 已經沒辦法再教育了 直接判死刑吧 05/21 20:10
推 ph777: 異性戀 05/21 20:10
→ Tigerman001: 何男到底19還是26 不是說等當兵,搞得我好亂 05/21 20:10
→ smalltwo: 很簡單..只要關到有一天它們年紀比我大就放出來 05/21 20:10
噓 bluesky2: 管他19還26 都已經滿18了 法官: 沒差 良心未泯! 05/21 20:11
→ Tigerman001: 26的不是那個陳男嗎? 05/21 20:11
※ 編輯: thiuss (36.233.199.146), 05/21/2015 20:12:40
推 lovetweet: 臺灣法律給犯人殺三次人的機會 真先進 05/21 20:11
噓 sali921: 現在誰說台灣人權民主法治好棒棒的 我都當智障看待 05/21 20:11
→ Atwo: 抱歉用詞錯誤 投案 05/21 20:11
噓 LeonardoPika: 吵個架需要把人家打到掛掉? 教化的可能有多少? 05/21 20:12
推 iam0718: 推 這的確是台灣法律人會講的話 05/21 20:18
噓 s006310: 討噓,就給你 05/21 20:20
噓 CHJ1111: 你是故意要被噓吧 05/21 20:27
噓 kidd168: 我祈禱你女兒.... 05/21 20:54
噓 chenshuan08: 喔 05/21 21:31
噓 zzzz8931: 05/21 21:51
噓 lyc456: 臺灣法律太軟弱無力也無警示作用 05/21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