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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好在相關的產業 有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其實有部分是很令人咋舌的 以下就我個人的知識做一點簡單解說: : 那買cd傳到電腦轉成mp3檔 : 在放到網誌上面也會被抓嗎 是的,即便你有正版CD,只要把音樂放在網誌上就構成非法 再不然請你擷取曲目的45秒 45秒是可供試聽下載的安全範圍 切記,絕對不可以把整首曲子都放上去 : 據說現在店家不可以隨便撥放音樂 : 要跟唱片公司買什麼撥放權 : 這樣搞下去 : 會不會到後來唱片公司倒光光..... 是的,現在店家的確不可以隨便放音樂 君不見,便利商店幾乎都放廣播,而大賣場都用自己的創作曲目嗎? 下回到便利商店門口的時候仔細看 他們門口有貼一張MUST的貼紙 這個協會是掌管著全球幾乎大部分版權的公司 但是這個協會並不是唱片公司,而是著作權協會 (喔,對了,這個協會的頭頭是包氏雙生子其中一個) 只要你的活動有演出音樂,無論是以什麼形式,都需要付給他們使用費用 我自己因為手邊的案子有和他們打過幾次交道 有些個案真的是令人覺得很腦殘 1. 演出自己的作品要付費 我之前經手一個活動,邀請了某位音樂家來台演出 這個音樂家小有名氣,也帶來了許多自己的作品 但因為這個音樂家有加入這個協會 以致於說我辦這個活動,即便音樂家本人要演出本人的作品 我還要寫一份公文去申請使用作品的許可和負擔使用作品的費用 真的是非常非常的丁丁 而且他們的定義非常的廣義 連免費的節目演出,只要是公開的使用,他們就有權利跟你收錢 所以今天如果說我有個社團活動要演出滷蛋的作品 即便我的社團是熱舞社拿歌曲墊底配舞 呃,只要是公開他們就有權利跟你收錢 2. 放廣播也要錢喔 其實並不是說放廣播就不用錢 只要是有加入這個著作權協會的作曲家(哎,幾乎逃不掉啦!) 你只要一放這些作曲家的音樂就是使用者付費 因此那些有放廣播的便利商店需要去和這個協會提報說我們有多少坪數 然後每坪使用放音樂的權利要多少錢等等 單看單坪可能覺得價錢還好,可是像某些大賣場都是幾百坪的 一年下來也是非常大的費用 假設「天天都騙你」的廣告曲作者申請入這個協會 噢噢,那這個大賣場即便放的是自己花錢請人創作的廣告曲 一樣還是要付錢的~ 之前獨角獸就是因為沒有付這個費用所以被這個協會告 並不是只有IFPI管轄內的會有問題,獨立廠牌的也一樣 另外一個引伸的學習是 你若討厭你們公司的話,倘若你們公司有放廣播或唱盤的習慣 呃,你知道應該怎麼做........ 3. 我演出別人的作品放在部落格上可以嗎? 其實這種行為是犯法的 演出別人作品是另外一個版權的問題 這個部分就要牽涉到詞曲版權的歸屬 一般若你是歌手,你演唱他人作品會牽涉到詞曲作者的權益 之前業界其實有某位樂手不清楚這樣的法律條文 在製作的專輯中放了許多老歌 但是在發行的時候法務告知公司這個問題 公司去接洽各曲原作者後發現那根本是一個自掘墳墓的動作 除了使用權利的價格不便宜外 可能有某首曲子是同時屬於不同家唱片公司的 當然,可能你很幸運沒被抓到 但是真的建議版友們小心點,因為這種行為確實是觸法 4. 我在我家浴室大聲唱滷蛋的歌犯法嗎? 這個問題我當時是真的有問過那個協會 他們說只要不公開的情況就不算犯法 但若你在你家浴室唱歌且自拍V8放上網路,那就是犯法 之前有業者演出全本的梁祝 但因為其中有兩首曲子沒有申請許可且付使用權利金 就被MUST一狀告上法院,而且是敗訴 當然這是要抓不抓的問題沒錯 但是這個協會通常非常注意相關演出訊息 你一有演出大概他們的電話也不會讓你等太久 美其名是提醒你別觸犯法律喔,實際上,呃,你知道的 5. 古典音樂就不犯法嗎? 嚴格說起來,演奏古典音樂雖說是不用付演出費用的 但是你要確定作者是否沒有法人機構,除了那種死了幾百年的 如果他死了但卻有法人機構,你還是乖乖付錢吧 另外,播放古典音樂是另外一回事 你如果使用了如馬友友的巴哈大提琴協奏曲 因為這首曲子是由馬友友演出,即便巴哈不用錢 你還是必須繳交使用馬友友演出的使用權利費用 已經蒙主寵召的卡拉揚也同理,唱片公司還沒掛就是要小心點兒 總之,即便是在你自己的私人影像作品裡頭用了別人的音樂或作品 學著低調一點點比較好囉 有點太長了,謝謝大家耐心觀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04.132
irenehong:長知識 05/13 21:04
strandolph:推專業 05/13 21:05
irenehong:以後乾脆就讓店員再櫃檯吹樂器好了 噗 什麼都侵權 囧 05/13 21:05
Anjou:借轉某個其他站的隱版 05/13 21:05
cynicalfaith: 05/13 21:06
aegis144:我騎腳踏車也算? 05/13 21:05
deathleave:可以M了啦,長知識 05/13 21:06
tuoba:一定要M 05/13 21:06
linyih:那依照第三點 那之前那個JS向NANA致敬的 不就可以告到死? 05/13 21:07
NHKKK:推 看八卦長知識 05/13 21:08
qtgeorge:三樓,你吹有版權的曲子一樣侵權orz 05/13 21:08
tuoba:那如果把網站架設在國外,可以嗎? 05/13 21:08
hatako:低調點 說不定以後連講音樂的名字都要收錢 05/13 21:08
kajo:讚歐 05/13 21:08
tuoba:比方說架設在西藍那種小島國 可以躲避法律問題嗎? 05/13 21:09
linyih:聖路西亞剛剛出爐的 可以考慮弄到那裡 05/13 21:09
riverhorse:推個長知識... 05/13 21:09
Anjou:其實連自己練鋼琴彈流行歌曲都算侵權 05/13 21:09
hangigi:推=.= 在看文的過程多了好多"推" 05/13 21:09
berk: ◆ 這一篇文章值 249 銀 05/13 21:11
Warheart:我很好奇....演出自己作品不付錢會怎樣? 05/13 21:11
linuxbaby:看來以後都聽大悲咒好了...orz... 05/13 21:12
gohpx:這樣說 在街上隨便哼個歌就會犯法囉..這啥鬼= = 05/13 21:12
chiehlin0801:那在外面邊騎車邊唱歌算公開嗎 會不會被告 05/13 21:12
neowu:這協會真的滿腦殘的,大家一起來抵制,看他們還玩什麼 05/13 21:12
kapasky:不行 這樣慈記 佛胱山 XX寺 都來跟你收錢了 05/13 21:13
chenglihao:搜尋第一個是明新科大@@ 05/13 21:14
a0000959:有專業 05/13 21:14
callmelanpo:只能說她們抽版稅抽的很多 ˊ ˋ 05/13 21:14
linuxbaby:大悲咒也不行阿...囧 05/13 21:14
cs12600:案 天氣很暗! 一堆神經病 我得承認尊重著作權的重要性 05/13 21:14
LinaInverse:那同樣的旋律 自己重新編曲使用(非商業) 是合法的嗎 05/13 21:14
Warheart:看完這篇我看不到啥鬼保障智慧財產權...只看到群死要錢的 05/13 21:15
cs12600:可是也不能這樣被無限上綱阿?! 垃圾協會 05/13 21:15
SotaFujimori:儼然已經成為惡法下的扭曲現象了揪咪 05/13 21:15
VVax:根本是把法律跟司法機關當作牠們的討債小弟 05/13 21:16
cs12600:幹 包氏根本是現代王莽! 05/13 21:16
AdaiChao:所以在公共澡堂洗澡時唱歌會侵權囉?!? 囧 05/13 21:17
cs12600:歌星少點花費=宣傳費減少=唱片降價20% 可以這樣嗎? 05/13 21:17
SotaFujimori:那pub裡的DJ放歌串歌混音都有觸法的疑慮了 05/13 21:17
cs12600:神經病 我在家練胡乃元的演奏專輯也要付費喔? 05/13 21:18
n36931126:長知識..但是很無言..CD很貴的..又不能不聽..可以告他們 05/13 21:18
n36931126:壟斷市場嗎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5/13 21:19
Warheart:我覺得很多人blog放音樂純粹是抱著獨樂不如眾樂的心態 05/13 21:19
cs12600:壟斷市場....恩 反托辣斯?好像不錯.. 05/13 21:20
Liberl:本來就是這樣啊 哪裡有爭議 05/13 21:20
Warheart:就算今天唱片一張1元我相信還是會有人放音樂上blog 05/13 21:20
griffey03:那這樣一堆歌唱比賽不就不用玩了 05/13 21:19
Kamelie:長知識 0rz 05/13 21:21
dlSRX:神經病協會 05/13 21:22
xyz1981:樓上一堆人想太多了 很多行為像是在公開場合哼歌用合理使 05/13 21:21
fish0612:長知識! 05/13 21:22
xyz1981:用就可以解決了 05/13 21:22
Liberl:不然鄉民告訴我 自己創作的歌曲未經同意放到網誌上你會怎樣 05/13 21:22
Warheart:還不都是要錢..沒紅沒出道之前被別人放還會自爽 05/13 21:23
Warheart:紅了、出到了就通通不行..這種例子多的是 05/13 21:25
jjwei:M了 05/13 21:25
SotaFujimori:問題是"合理使用"目前這個範圍訂得不夠嚴謹,這才恐怖 05/13 21:23
yeliel:那抄襲外國歌手或翻唱不在封面標明算不算違法 05/13 21:25
Assyla:不過自己用自己的歌還要收錢,就真的是太誇張了 05/13 21:26
Zzell:應該是因為那曲子有一部分版權是在唱片公司吧? 05/13 21:26
fughetta:嚇死了,我才去洗個手回來多這麼多推~先感謝大家一下, 05/13 21:26
agoodjob:可以用反拖拉司法告這個協會嗎 05/13 21:27
callmelanpo:那無名VIP可以關了..通通違法...ˊ ˋ 05/13 21:27
gohpx:重點是到底怎樣才是合理使用 誰知道啊.. 05/13 21:26
Warheart:這種濫制度,不可能活的久的 05/13 21:27
fughetta:我就知道的部分說一下~如果Pub沒申請使用權利的話是真的 05/13 21:28
Liberl:公民課應該要教這種東西 免得觸法 05/13 21:28
miko740909:KKBOX要怎麼處理? 05/13 21:29
Hemiola:推啦,智慧財產權真的是需要尊重的 05/13 21:29
Hemiola:自己有在做的就知道 05/13 21:29
fughetta:會被告的,就算重新編曲,只是演奏方式一樣,曲子不會因 05/13 21:28
hono1:晚安曲的作者賺翻了 費玉清應該也能分不少 05/13 21:29
gotoo:好棒的協會 05/13 21:29
Liberl:其實只要把創作者換成是自己 看事情的角度就會不一樣 05/13 21:30
fughetta:為你改編曲方式就變成你是作者,人家要告是真的可以告的 05/13 21:30
SotaFujimori:晚安曲XDDDDD 協會有去跟新訓單位收取費用嗎 05/13 21:31
Liberl: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是需要尊重 05/13 21:31
dragonlucky:youtube可以讓它們抓到爽啊 怎沒種去抓? 05/13 21:31
callmelanpo:那國內幾乎所有的BLOGER是不是就不能放音樂了? 0.0a 05/13 21:32
LinaInverse:那網路上一堆自製的midi檔怎麼辦? 05/13 21:33
LinaInverse:自製的手機鈴聲呢? 05/13 21:34
lucifershen:那鄰居放音樂太大聲全社區都聽到 可以告侵權嗎? 05/13 21:34
Liberl:居民告侵權...別鬧了...是噪音吧...... 05/13 21:35
lucifershen:用侵權來告比較重的樣子 05/13 21:36
leyhar:那走在路上哼歌也會被告囉 05/13 21:36
byenewth:納放MIDI不犯法吧? 05/13 21:37
Grosjean:推三樓XD 05/13 21:37
Liberl:只能說台灣的公民課太爛 該教的不教 害一堆人犯法 05/13 21:37
cilica:推一下 05/13 21:38
gohpx:MIDI本身也是有版權的 所以應該也算犯法吧? 05/13 21:39
bravetiger:專業 解惑 推! 05/13 21:39
onehundred:推 05/13 21:39
brecker:超專業~一定要M起來啦! 05/13 21:39
xyz1981:YouTube已經被告了 只是法院還沒有作出判決而已 05/13 21:39
eight:八卦板成立一個法人協會好了,所有抄的記者都要付費 05/13 21:39
Liberl:看看國外的公民養成教育 再看看台灣 真是感慨 05/13 21:39
LinaInverse:我意思是說 把歌曲編成midi 再拿來使用 有違法嗎 05/13 21:39
return517:好文! 05/13 21:40
xyz1981:新聞報導在某種程度上是屬於著作權限制的範圍,告不了 05/13 21:41
callmelanpo:我不認為國外比較圓... 05/13 21:41
Liberl:我是指態度 05/13 21:42
sunluna:那些規定是怎麼樣阿... 是要禁止大家聽音樂是嗎... 05/13 21:42
byenewth:若連midi也會網路根本沒音樂了..只能放戲曲之類的囧" 05/13 21:42
rosana:推,超專業,請版大M 05/13 21:44
gohpx:應該也一樣吧 畢竟那是有版權的歌 你只是把曲子用成midi檔 05/13 21:44
muthafucka:那參加星光大道的人....... 05/13 21:45
gohpx:公開用應該也是不行的 不過還是要請真正確定的人回答 05/13 21:45
Warheart:可以放垃圾車的音樂 05/13 21:45
LinaInverse:如果重製別人的音樂違法 那同人漫畫為何就沒關係呢 05/13 21:46
LinaInverse:音樂跟圖的標準差這麼多嗎@@ 05/13 21:47
LinaInverse:更不要說同人產品還可以拿來賣 05/13 21:48
sunluna:那很多歌手抄襲翻唱咧... 他們有給誰錢嗎?? 05/13 21:49
Warheart:對阿 某創作歌手m/31; 怎麼都沒事呢? 05/13 21:50
WYchuang:各大學的歌唱比賽也可以不用辦了,全部違法 歐耶 05/13 21:52
lemoncake:專業...推.. 05/13 21:54
SotaFujimori:m/31; 不是有說專輯不是他負責製作的 然後就逃回家去 05/13 21:53
Sunnyrain4u:抓違法振興音樂界... 05/13 21:53
iceyes:古典音樂誰演奏的很難聽出來吧... 05/13 21:55
dallas0939:部落格現在只能放國歌跟國旗歌了吧...我的就改放國歌了 05/13 21:56
aiai0202:midi犯法 台灣最大的midi網站去年被掃掉了 05/13 21:57
mdfh:同人當然也有問題阿 只是要不要抓而已 05/13 22:03
sunluna:台灣要進入聽音樂只能躲在家裡偷偷摸摸的聽了... 05/13 22:02
LinaInverse:抓原曲使用就算了 連自己唱or自己重編曲拿來用 沒商業 05/13 22:01
LinaInverse:行為都違法 實在太過分了 05/13 22:04
jpteru:自己唱沒營利還抓就真的是神經病了..愛錢愛成這樣 05/13 22:05
American:請問放國歌跟國旗歌有違法嗎?那放大悲咒也有違法嗎? 05/13 22:06
LinaInverse:不要說同人好了 以同樣的標準來看 我自己畫一隻 05/13 22:06
sunluna:在室外不小心開大聲了點,搞不好就會有人走過來跟你要錢... 05/13 22:05
LinaInverse:鋼彈 然後貼到自己的相簿或是投稿雜誌 不也違法?? 05/13 22:07
Hemiola:幫爆 05/13 22:08
dallas0939:大悲咒...出家人不會跟你計較吧... 05/13 22:08
np75:這是好文 不過看完以後 發現以後聽音樂大概只能用耳機吧= = 05/13 22:09
American:有唱片公司出大悲咒的演奏版啊,那我如果公開播會犯法嗎ꄠ 05/13 22:09
berk:囧 05/13 22:10
l8Han:爆 05/13 22:11
dallas0939:我論商人要錢不要格 會犯法吧實際上怎樣不知道 05/13 22:11
callmelanpo:這個要問佛陀... 05/13 22:11
WINONIA:拒聽拒買這些鳥音樂 05/13 22:12
griffey03:那街頭藝人吹薩克斯風是不是也要罰阿... 05/13 22:12
Ansel:那去KTV唱歌給其他朋友聽也違法嗎= =?????????? 05/13 22:14
flowwinds:我想知道他們收的錢到哪去了... 05/13 22:14
mdfh:就算真的犯規也要看人家有沒有時間管吧... 05/13 22:14
dallas0939:19351還沒爆A誰去PUSH一下呀= =+ 05/13 22:15
dodo38yeh:三樓XDDD 05/13 22:16
PacificBlue:真的是非常非常的丁丁 05/13 22:17
Zzell:違法歸違法 會不會抓才是重點 05/13 22:19
dallas0939:杜哈亞運棒球不是有放九林的舞孃還是選手帶去放的有附 05/13 22:20
dallas0939:有付費嗎...還是IFPI永遠找小蝦米的麻煩... 05/13 22:21
sunluna:請他們把歌曲清單列一列好了... 以後拒聽拒買那些歌... 05/13 22:23
placky:反智慧財產權http://tinyurl.com/2n3b4 05/13 22:28
giornooo:第3點還挺好笑的....... 05/13 22:29
kusoV6XDDDDD:三樓的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5/13 22:40
amozartea:總有一天彈莫札特也會被罰錢 05/13 22:41
GY:以後不可以在公開場合大笑十三聲,會被四千金告 XD 05/13 22:41
amozartea:路上唱也會被罰錢 用四大和弦公式作曲也會被罰錢 05/13 22:42
amozartea:這真是箝制自由 祝這個協會把自己玩死 05/13 22:44
LeeDay:垃圾協會 垃圾規定 垃圾音樂... 05/13 22:45
nekolas:那那首最近很紅台灣話犯法嗎 05/13 22:48
amozartea:支持音樂進入自由軟體模式!!!! 05/13 22:49
amozartea:音樂要用GNU License!!! 05/13 22:49
ddtmc:支持音樂進入自由軟體模式!!!! 05/13 22:53
blackappx:如果把網誌鎖起來 也犯法嗎 05/13 22:54
BleuCiel69:大王m~~~大王m~~~ 05/13 22:55
leyhar: 突然想到雨弓大唱的歌也犯法了 <囧> 05/13 22:55
CN091118:@@ 05/13 22:57
pttsux:這算是哪門子的流氓組織阿 05/13 22:58
lucifershen:那感覺九孔也犯法了 曲不是他作的 也有營利(廣告) 05/13 22:59
dachura666:非常好 05/13 23:02
gsr:IPR真的太走火入魔了,反而讓創造窒息…。 05/13 23:04
peter80142:原PO專業 05/13 23:16
Commands:推!長知識…!! 05/13 23:17
christinadog:那我畢業典禮撥的歌超過45秒就..... 05/13 23:20
hdin:那我是貼奇摩音樂試聽的連結(30秒)是可以的囉?? 05/13 23:20
haxioujin:可以借轉吐槽板嗎 謝謝! 05/13 23:26
haxioujin:轉錄至看板 TuTsau 05/13 23:28
walker: 大推 05/13 23:34
KENyroj:推!! 05/13 23:54
tonyshell:所以放A片超過45秒也小心被告.... 05/13 23:57
Anjou:A騙沒有版權問題 SOD在日本也沒辦法主張版權 05/14 00:14
MUCHMONEY:全面抵制啦 這輩子不會再花一毛錢在音樂上了 05/14 00:20
ecbytesan: 05/14 00:42
nthomas:搞到後來只要有音樂出現就要錢了 案 05/14 00:46
aramaram:看八掛長知識 05/14 00:47
Zeroyeu:馬的 腦殘包莖小弟.... 05/14 01:08
este1a:他媽的垃圾協會 05/14 01:27
Johnlord: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5/14 02:03
alexstone:那滷蛋自己抄自己的歌要付錢嘛?? 05/14 03:15
Kafu:根本就是音樂討債集團嘛!那整天哭唱片難做是哭假的喔~ 05/14 03:41
harlemk416:可以借轉至KTV版嗎? 我想一些該了解的要給他們知道 05/14 10:53
harlemk416:轉錄至看板 KTV 05/14 10:54
Anikk:那到底要怎樣才不會侵權呢= =? 05/14 13:31
sexyrickysky:長知識...... 05/14 18:10
ty28:長知識 05/14 19:44
Nilthoron:長知識 05/14 20:08
blackappx: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5/14 23:10
keviniori:腦殘協會= = 05/14 23:13
guardangel:轉錄至看板 Ayu 05/15 17:04 pyt: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5/15 23:20
cbao:那我可以參加唱歌比賽嗎? 05/21 20:44
yunjin: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5/29 18:47 LOVEMG: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2/29 01:59 > -------------------------------------------------------------------------- < 作者: fughetta (fughett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判刑首例部落格貼歌 被判5個月 時間: Sun May 13 23:04:55 2007 首先感謝大家的抬愛 剛才也收到了非常多版友們的來信 有些部分我就公開在這邊做一個簡單的說明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1. 之前那個JS向NANA致敬的 不就可以告到死 理論上是可以的 即便哥哥他的確是在編曲上面下功夫 但這部分是告訴乃論的 如果說對方覺得他侵權,真的是可以告的成的 2. 那如果把網站架設在國外,可以嗎? 版權這東西基本上比較難因為網站架設在國外而躲過罰則 但確實因為架在國外網站調查上會比較困難 但無論你掛在那邊,侵權還是侵權 3. 其實連自己練鋼琴彈流行歌曲都算侵權 哎唷,別擔心,其實沒有那麼嚴重啦~重點是不要公開演出 4. 演出自己作品不付錢會怎樣? 這個一般來說是主辦節目的公司會吃上官司 因為演出作品的這個錢基本上是主辦者付的 但如果說主辦者就是演出者,且演出者確實有加入MUST協會 你若不付錢就等著被告上法院吧~ (我那時也是就這點跟對方爭執很久.......) 5. 看來以後都聽大悲咒好了 哎,只要是別人做的東西,即便大悲咒本身是公開版權 但是大悲咒的配樂不是、唱的人也不是~所以聽大悲咒還是有可能侵權的..... 國旗歌和國歌一樣同理可證 公開播放就是違法 6. 在街上隨便哼個歌就會犯法囉 如果說你邊走邊哼歌倒還好 但若你是哼個歌且很多人聚眾鼓譟被定義成「公開演出」 街頭藝人其實是有可能被訴訟的 呃,只要被定義成「公開」,那就真的...... 7. 那同樣的旋律 自己重新編曲使用(非商業) 是合法的嗎 理論上是不行的 編曲只是改變曲子的詮釋方式 只要是使用同樣的旋律,就算非商業的重新編曲使用就是非法 8. 那pub裡的DJ放歌串歌混音都有觸法的疑慮了 如果說Pub沒有申請使用權利的話,的確是觸法 如果要在公開場合放音樂的話,需要跟Must申請一種特別的許可 這種許可是按坪數計算的 不要以為你放多冷門或是多稀珍的CD他就沒辦法管到你 大多數的作曲家和做詞家都是屬於這個協會的 你若一年放個一次滷蛋的歌就算觸法 不過所幸的是知道這東西可以檢舉的人不多 但是除非你可以保證你沒有仇家且現在沒有盯著這篇文章 不然還是小心點兒比較好 之前獨角獸就是為了這件事情賠了很多錢 9. 那這樣一堆歌唱比賽不就不用玩了 這個主要是主辦單位要付錢給那個單位 那個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一場公開演出至少是大概2500 以票房決定負擔多少,若免費演出採定額費用 唱的人倒不用擔心會觸法 10. 那抄襲外國歌手或翻唱不在封面標明算不算違法 抄襲這個當然是違法 但有很多老歌翻唱其實不是要不要在封面標明的問題 譬如以「Stand By Me」為例,這首歌有非常多的版本 但並不是那些翻唱的人都侵權,只要他們有取得授權就可以 不在封面標明倒不是違法的主因 11. 晚安曲的作者賺翻了 費玉清應該也能分不少 如果說很多人翻唱的話,作者的確是賺翻了 小哥賺的其實是版稅,著作權收費其實他分不到好處 12. 自製的手機鈴聲呢? 如果你是完全自己自製,沒有使用任何版權疑慮的東西當然沒問題 但你若擷取或改編「千里之外」且上網供人下載就不可以了 此外,MIDI也是犯法的 即便是戲曲,假設作詞曲者皆作古,唱的那個人還是可以跟你要錢的 13. 古典音樂誰演奏的很難聽出來吧 其實不會喔~某些特定的古典指揮和樂手有很強烈的個人風格 尤其是歌劇,絕對絕對不可以盜用 目前已經有案例即將被告侵權了~ 14. 我用KKBOX聽音樂且接到喇叭公開播放可以嗎? 無論你使用任何的媒介聽取音樂 只要你公開音樂就是違法 無論那個音樂的歸屬並不在你 相同的,用連結或語法方式躲過一時的緝察或許是可以的 但是對方若真的大規模掃蕩,然後你用的歌曲又是那種耳熟能詳的 這不用說要調資料查你到底有沒有違法,一聽就知道了~ ========================================================== 我之前本來要辦一個小型的社團聚會,是介紹音樂的 但因為我那個社團活動算是公開的 且我承辦的那個對象做過非常多的活動,怕被盯上要被追討費用 後來就建議業主取消 因為即便你活動不收錢,但你是音樂類的活動很容易被盯上被追討 MUST真的會告人且非常的堅定主張 所幸這個其實很多人都沒有付費的觀念 但你就要賭說你仇家不懂且你仇家沒剛好在今天看到這篇 之前那個在浴室裡頭唱歌的問題真的是我問的 我那時也覺得樂手演出自己作品竟要付費非常好笑 但是後來太多同業都因為輕忽這個部分受到很大的責罰 我後來衡量一下,還是覺得不要因小失大 即便自己覺得好笑無天理還是只有摸摸鼻子乖乖的付錢 還是很長,也再次謝謝大家的觀賞 希望以上的解說有清楚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04.132
jessie3:那在BLOG掛版權物,例如MV到底會不會怎樣阿? 05/13 23:06
jessie3:我是指用YOUTUBE... 05/13 23:07
bianfish:音樂只會被這種死要錢的利益團體封閉枯萎= = 05/13 23:07
jessie3:還是我也會被歸類在散佈的這個罪名內? 05/13 23:08
fughetta:還是小心點好,總之掛版權物就是觸法,切勿以身試法 05/13 23:08
Yenchin:推解說, 感嘆看了有一種想掀桌子的衝動 05/13 23:08
taichungbear:大推本篇..(含淚) 05/13 23:08
dallas0939:簡單說生活中有關音樂的任何活動都侵權了...真XXX的 05/13 23:10
SotaFujimori:獲益良多!! 感謝原po提供的專業見解 05/13 23:11
JohnMyung:有人可以再解釋一下第四點嗎.為什麼作者要付錢給演出者 05/13 23:11
AllenHuang:推 05/13 23:12
np75:謝謝解說 長知識 這是好文 05/13 23:13
ahanahan:不能活了 05/13 23:13
harlemk416:我只能說.....................................我推 05/13 23:14
American:播放大悲咒和國歌也會侵權?天啊,我搬到火星去住好了 05/13 23:13
krara:所以,到底是誰會有報應? 05/13 23:15
keepoo:真北七的規則......加入結果婊到自己 05/13 23:15
tzuting:我也想問有關MV的問題,放MV也會像放音樂一樣嗎? 05/13 23:16
HITACHI:music is music, not goods. 05/13 23:16
yamashi:那如果是用別人的,連結到自己的網誌呢? 05/13 23:17
Commands:推…!!長知識~ 05/13 23:17
Legend007:難道無法可解嗎? 智慧財產權被無限上綱 判例一成就完了? 05/13 23:16
amelet:看了這篇決定再也不花錢買任何流行音樂相關商品... 05/13 23:17
BlackCrazy:所以著作權法跟集會遊行法一樣都是惡法!!!!! 05/13 23:18
cursedsoul:那系上自己半的民歌之夜呢? 也違法= =? 05/13 23:18
amelet:回想我高中辦的吉他社成果展大概也違法了... 05/13 23:19
gohpx:有一點不懂 演唱自己創作的也要付錢 那錢是給誰了 05/13 23:19
lvj:推長知識 05/13 23:20
Anjou:生日快樂歌版權華納到2020年 作者不詳 05/13 23:20
dance4what:這樣一來,IM VLOG幾乎都違法嚕?我有開VLOG耶~>Δ<.. 05/13 23:20
Anjou:連作者不詳的歌曲都要付版稅 這就是千禧年數位版權法 05/13 23:21
neowu:之前看過一種版權蟑螂很過份,買斷版權不出版,專抓盜版分享 05/13 23:21
deepwild:第12點 如果是自己從CD擷取MP3當成鈴聲 也算犯法嗎? 05/13 23:21
neowu:如果是盜版害自己權益受損就算了,他是故意擺爛讓大家沒得聽 05/13 23:22
Anjou:就算你擁有合法cd轉成MP3放進IPOD聽 都屬於違法行為 05/13 23:22
gohpx:只要不公開就沒事了吧 不過公開這二個字的定義很...... 05/13 23:23
s210621:哼哼 我等著看音樂公司如何倒閉 05/13 23:23
Anjou:不公開也有事...因為你沒有付mp3這種類型音樂的版稅 05/13 23:24
xiaoyu:他X的,這個組織就好像星戰裡侵略那卜星球的貿易聯邦.... 05/13 23:24
leyhar:那音樂CD自己再燒一片備份有沒有違法? 05/13 23:26
andey:借轉C_Chat版.. 05/13 23:28
deepwild:自己備分購買的CD有數量限制 重點是不能拿去賣 05/13 23:28
vegafish:備份僅限一片 不銷售就不犯法 但你要有正版品證明備份 05/13 23:28
Adlib:這樣說來,所有大專院校的音樂性社團都是違法的,快去抓 05/13 23:29
leyhar:不過現在也很少人聽CD了 唱片公司又不賣mp3格式的音樂... 05/13 23:31
andey:轉錄至看板 C_Chat 05/13 23:33
unkukini:那youtube呢? blog放youtube連結的mv?? 05/13 23:36
inoegao:有一些樂團或歌手會自己分享影片在youtube或myspace空間, 05/13 23:37
inoegao:貼那種影片也算是違法嗎? 05/13 23:39
inoegao:抱歉,是MV或現場演唱之類的音樂影片 05/13 23:41
waterydan:看八卦長知識^^ 05/13 23:43
gohpx:那不幾乎是有mp3就犯法了嗎..誰會知道要去付mp3版稅啊..怪 05/13 23:41
CN091118:頂 05/13 23:48
jinamc:大推~專業好文! 覺得好可怕= = 05/13 23:57
Musasi:真可怕 05/14 00:05
iceyes:想到這些錢給他們泡夜店拉k買跑車 心情就鳥掉了 05/14 00:05
MUCHMONEY:全面抵制啦 這輩子不會再花一毛錢在音樂上了 05/14 00:09
awe332:我看那個協會改名叫中華丁丁著作協會好了..真無言 05/14 01:01
audrey94:以後社團都不用表演啦 其實商家撥歌是順便打歌耶 05/14 01:10
este1a:一定真是個丁丁組織 05/14 01:13
Zeroyeu:還是一樣完全沒有買台灣流行音樂唱片的念頭,爽,繼續用盜版 05/14 01:15
farnorth:天呀 社團玩團康 或是班上辦活動 都一定會放音樂的 05/14 01:18
wholmes:為什麼這篇更激起我不想買台灣的唱片的慾望呢 05/14 05:59
n36931126:反對智財權無限上綱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5/14 08:22
jk20015g:那藝人要幹麻?我們都自行創作就好啦..... 05/14 08:58
morning9:我想請問,如果在blog放網址連到youtube看MV也犯法嗎? 05/14 09:14
accock:叫這鳥協會去告youtube呀 05/14 09:58
Henryliu:轉錄部分內容到我的部落格~已經著名作者及出處~ 05/14 11:50
Henryliu:如有不妥的地方~我會立刻刪除~謝謝~覺得你講得資訊 05/14 11:51
Henryliu:非常有用也很有建設性~~謝謝你!大推! 05/14 11:52
lovetyrano:很實用 但是也很感嘆 05/14 12:31
haxioujin:可以借轉吐槽板嗎? 謝謝! 05/14 12:38
haxioujin:轉錄至看板 TuTsau 05/14 12:38
KSDenilson:http://www.must.org.tw/ 這是他們網站... 05/14 12:51
donod:那街頭藝人不就全部違法?? 05/14 14:33
blackappx: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5/14 23:11
BiaoMIN:推 05/15 03:56
yunjin: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5/29 18:47 LOVEMG: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2/29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