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SKA (The 羊男)》之銘言: : 重點是除罪化是指除刑法上的罪與罰。 : 並不是除罪化以後通姦都沒事。 : 民事上可能還是需要賠錢之類的… : (ex. 腦公變綠皮卡... 可以要對方付錢做精神賠償) : 不過看起來是很多人自動腦補成通通都沒事, : 對於通姦一點辦法也沒有,只能純憑良心, : 所以誓死反對... : 有沒有很多人法律觀念不佳的八卦? 問題是 另外現行制度下,本來就可以請求民事賠償(民法第195條第2項) 但有什麼嚇阻力,通姦人怕的是被關,怕的是留下前科 在中華民國出一條人命都沒賠多少錢了 通姦罪你以為能賠多少 還有 大老婆會不會對自己的老公撤告,這是大老婆的選擇 這也是法律給予通姦罪受害人選擇的權利 怎麼會變成是除罪化最大的理由????? 搞不懂贊成除罪化人的邏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56.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5181249.A.826.html
LyoBei: 因為性行為本身說要犯"刑"法?? 03/01 11:42
我國法律對合意性行為仍予以處罰的類型也不少 例如刑法第227條 ※ 編輯: peterkings (219.68.56.212), 03/01/2015 11:48:41
drigo: 通姦好像才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沒什麼遏阻力 03/01 11:47
peterkings: 一堆人怕留下前科 03/01 11:49
ttnguirfy: 真的會有人因為怕被關而不外遇 死守已沒有感情的元配 03/01 11:56
ttnguirfy: 嗎? 03/01 11:56
peterkings: 那些人可以選擇離婚,而不是偷吃 03/01 11:59
JuiFu617: 結果罰的都是小三 03/01 12:04
peterkings: 那是通姦罪受害人的選擇 03/01 12:06
FERRE: 講得好像全世界你最懂 03/01 12:15
nec1999: 通姦重罰有婚約的人才合理 罰第三者莫明其妙 03/01 12:39
peterkings: FERRE網友,我只是講我自己的看法,你也可以講你的啊 03/01 13:06
peiring: 把錯推給共犯之一不叫選擇,叫卸責 03/01 13:51
peiring: 自己老公不管好,跑去插別人,不怪自己的老公卻好意思怪 03/01 13:56
peiring: 別人,還大言不慚說我老公很乖都是被你帶壞的 03/01 13:58
peiring: 這跟那些說我孩子很乖都是被朋友帶壞的父母有啥不同? 03/01 14:00
vivigirl: 如果這法律沒問題大部份國家何必修法? 03/01 15:07
vivigirl: 我工作兼差老闆不會抓我去關。我認乾爹乾媽我父母不會 03/01 15:17
vivigirl: 抓我去關。到底配偶為何有這麼大的權利? 03/01 15:18
vivigirl: 請問現在是威權時代嗎? 03/01 15:19
QNI: 我才搞不懂你的邏輯呢XDD 03/01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