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i2011: 除罪就是不用關不是?02/27 17:50
是啊,
但是會讓人看不到想要增加賠償金額這個主要目的。
推 sexbox: 通姦無罪化02/27 17:50
→ CORSA: 因為很多民事案件都會跟著刑事連動 刑事除罪帶動民事除責02/27 17:51
→ CHU094080: 因為一般人認為犯任何法都有罪 跟法律名詞的罪不一樣02/27 17:51
所以這些法律人不能假設每個人都知道法律上罪的定義啊,
要用淺顯易懂的名詞吧?
推 haoto: "通姦除罪化"你也看不懂 不就剛好印證民眾是白癡XD02/27 17:51
一味笑民眾沒有法律觀念,笑民眾白痴,
是這些推動者的主要目的?
→ hipab: 結個婚花錢 婚姻、感情出現問題搞不好要坐牢 XD02/27 17:53
→ simon0131: 欠錢也沒罪阿 怎不會認為可以到處欠錢消遙過02/27 17:53
你問我、我問誰?
民眾會這樣誤解推動者自己好好想想解決辦法吧(聳肩)
→ bryantkk: 除罪化的好處就是 有錢人可以花錢解決02/27 17:54
噓 BlacKlonely: 你爸睡他媽他爸睡你媽的下場懂不?02/27 17:56
????
→ CORSA: 到處欠錢消遙過的案例好像還真的不少02/27 17:58
推 kutkin: 有錢人一直可以花錢解決02/27 17:59
→ kutkin: 取到婊子只能怪自己識人不明02/27 17:59
※ 編輯: KevinLow (223.136.106.139), 02/27/2015 18:01:08
→ ams9: 識人不明能當除罪理由的話 那強姦 未成年人性交等也順便好了 02/27 18:00
推 kutkin: 強姦是違反他人意願 未成年是保護青少年 02/27 18:02
→ kutkin: 通姦罪一直是有種 把配偶當財產的感覺.... 02/27 18:02
→ kutkin: 你不可以跟我老婆睡 否則就是侵害我的權利 02/27 18:03
→ kutkin: 而不是我老婆外遇 所以她對婚姻不忠 02/27 18:03
→ ams9: 識人不明才被姦 識人不明才不知對方敢幹未成年 被姦要檢討 02/27 18:06
→ ams9: 所以說用識人不明拿來當除罪理由挺好笑的 另外平時都不能檢 02/27 18:07
→ kutkin: 外遇是合意 哪有所謂姦不姦 02/27 18:07
→ ams9: 討被害人 輪到外遇話題時倒是能檢討 這標準實在挺有趣的 02/27 18:07
→ kutkin: 能從外遇扯到強姦 我比較好奇他的想法 02/27 18:08
→ kutkin: 誰"被害"了? 02/27 18:08
→ ams9: 元配算被害呀 別拿法律那常脫離現實的東西講 隨便問民眾都知 02/27 18:10
→ kutkin: 講白了你就是傳統觀念 認為外遇的第三者侵害你的權利 02/27 18:10
→ kutkin: 因為你認為你的配偶是你的財產 02/27 18:10
→ ams9: 傳統就傳統 在外遇議題上沒啥好改 該罰就罰 留條命已是恩賜 02/27 18:11
→ ams9: 是財產的話 早看到人賣老公老婆了 這常見嗎?別扣財產帽子了 02/27 18:13
→ kutkin: 恩賜咧 好想笑 02/27 18:13
→ ams9: 覺得好笑就笑 意見觀念不同 沒啥不能笑的吧 02/27 18:13
推 tokyo730714: 一堆法律用語更難懂 但前人就是去抄來的 只能跟著用 02/27 18:14
→ kutkin: 恐怕不是觀念不同的問題 02/27 18:14
→ ams9: 是什麼不同這懶得爭 且脫離主題 但你想笑沒人阻得了就是 02/27 18:17
→ kutkin: 你發言前多動腦就可以了。 02/27 18:19
→ kutkin: 決定權在你。 02/27 18:19
→ peiring: 你高興改名就改吧,反正意思一樣 02/27 21:06
推 snowrain: 看了這篇的感想是你自以為聰明 02/28 00:46
→ molle: 因為人家看不懂就笑人是不太好 但看不懂還講話講很大聲好像 02/28 00:53
→ molle: 怪怪的 02/28 00:54
→ molle: 看不懂的人罵推動者罵得可兇了 02/28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