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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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立委喊廢通姦罪 吳育昇「我個人不贊成」
時間Sun Mar 8 10:31:52 2015
※ 引述《linih2002 (輝)》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立委喊廢通姦罪 吳育昇「我個人不贊成」
: 3.完整新聞內文:
: 南韓日前廢除「通姦罪」,讓台灣也掀起廢除通姦罪的聲浪,不過立委吳育昇反對。
: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呼籲立法院應該要重新討論廢除通姦
: 罪。尤美女表示,目前司法實務上,通常都是男子出軌,但原配都只會告小三;女子出軌
: ,則是女子跟小王都被告,造成女性被定罪率遠高於男,違反我國憲法第七條宣告的平等
: 原則。
: 不過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明確反對,認為台灣社會還沒有接受「我個人不贊成」。立委羅
: 淑蕾也說,現行法令是一夫一妻制,應該是要定得更嚴格、而不是除罪,應該把通姦罪改
: 成公訴罪,這樣就無法指撤銷對丈夫的告訴。(葉國吏/綜合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ppt.cc/Wg-F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這我有疑問
嫖妓等於通姦嗎
還是是說多嫖幾次有了感情就算?
還是要包臺才算?
有人知道嗎?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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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dicial5566: 通姦是有老婆還跟人幹,沒老婆也可嫖,兩者並不全等 03/08 10:35
推 ashinly1021: 致中表示: 03/08 10:55
推 Homepage: 買春跟通姦不一樣 03/08 11:30
→ Homepage: 一個收錢一個免費 03/08 11:31
→ Homepage: 一個不放感情一個放感情 03/08 11:31
推 jackjack0040: 育昇再多犯幾次通姦罪,罰金繳著有律師頂不用坐牢 03/08 11:42
→ jackjack0040: 沒差,對一般人差異可就大著了 03/08 11:42
→ CORSA: 嫖妓被妻子抓到還真的可以告通姦... 03/08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