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NT5566: 告下去這話題就沒完沒了 03/08 13:37
→ KENT5566: 吳育昇很想離開戰場好不好 03/08 13:37
那是昇哥是公眾人物 要不是公眾人物就沒這種顧忌
所以真正的通姦罪一定要嚴懲違背婚約的人非小三小王
那才合理有效 但昇哥絕不敢修這種法
※ 編輯: nec1999 (175.182.36.60), 03/08/2015 13:43:28
推 kyo06: 其實他贊成會被酸的更慘,只能說這類話題他還是避開比較好 03/08 13:39
推 abcdeffg: 我想wego應該是受到靈糧堂那一票的壓力才會發言反對 03/08 13:40
→ LyoBei: 管不住小頭的男人根本沒資格發表意見啦 他永遠閉嘴最好 03/08 13:41
→ jurists: 笑死 03/08 13:42
→ jurists: 仙人跳大多告性侵 03/08 13:43
→ jurists: 因為性侵刑罰超重的 03/08 13:43
推 goodevening: 主要是檢察官已經有夠忙了,還要浪費處理這種家庭事務 03/08 13:43
→ jurists: 你要不要主張性侵除罪化 03/08 13:43
→ jurists: 就是有檢察官介入 03/08 13:43
→ jurists: 大老婆才可以輕鬆一點 03/08 13:44
→ jurists: 不然自己蒐證的話 03/08 13:44
→ jurists: 要花更多錢 03/08 13:44
→ jurists: 徵信社的價碼 都馬幾十萬以上 03/08 13:45
→ jurists: 破壞婚姻是兩個人 03/08 13:46
推 fall80926: 樓上要不要看通姦罪最後都撤回對先生的告訴? 03/08 18:38
→ fall80926: 破壞婚姻是兩個人,最後被追訴的剩下一個 03/08 18:39
→ fall80926: 再說性侵跟通姦侵害的法益能比嗎? 03/08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