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utleap: 05/28 22:32
→ qq204: 看到那群法律人 真的覺得法律是保護&幫助壞人 05/28 22:32
→ vvus: 中肯 05/28 22:32
推 badbadook: 快搞好好杯 05/28 22:33
推 sd09090: 只有上帝跟法官可以判人生死,法官很忙的沒空 05/28 22:33
→ b2202761: 法律不是只幫助壞人 法律是只幫助會玩法律的人 05/28 22:34
→ qq204: 真抓到也是各種輕判 這不是幫助是啥? 05/28 22:36
→ gainsborough: 土雞城那個案子,假證據簽名用"善意第三人",科科 05/28 22:37
推 evaji548: 中肯 05/28 22:38
推 saygogo: 你行政司法體系怕麻煩 什麼都不動 最後勞動民意驅動 05/28 22:38
→ saygogo: 立法院 修出會麻煩到死的法 活該 該 05/28 22:39
→ saygogo: 我僤囚認為 金額動態 一定金額以下的可用支 05/28 22:40
→ saygogo: 付命令 其它的請回到民訴去 05/28 22:40
→ gainsborough: 支付命令核發太簡單而且沒有次數跟資格限制,土雞城 05/28 22:42
→ gainsborough: 那例子,都已經有詐騙前科的人一樣花500就能讓法院 05/28 22:43
→ gainsborough: 發個支付命令,實在有夠扯 05/28 22:44
推 iam0718: 法律是用來玩文字遊戲的 05/28 22:44
推 riker729: 法律一直都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05/28 22:44
推 am711206: 真的 法院只能說這次是3好+1好 之前一直從最簡單的方法 05/28 22:53
→ am711206: 來解決 就是東擋西擋 現在發現要被累死了 才出來哭有簡 05/28 22:53
→ am711206: 單的解決方法 不是活該是啥? 05/28 22:53
推 f1234518456: 以下開放沒路用法律人進來繼續護航 05/28 22:58
推 watameki: 十幾年前最早提倡支付命令修法的 就是沒路用法律人 05/28 23:00
→ watameki: 但喊出刪除既判力只保留執行力 不是沒路用鄉民能想到的 05/28 23:01
推 eeveelugia2: 要減少法官被操到翻 先把一堆讓訟棍利用的法修一修 05/28 23:01
噓 jay111101: 到時候是不是又要哭么浪費司法資源,生在法治國家卻不 05/28 23:04
→ jay111101: 懂法不覺得可笑嗎? 05/28 23:04
→ freef1y3: 引申:身在資訊時代卻不懂資安不是很奇怪嗎 05/28 23:14
→ freef1y3: 所以我覺得那些被釣魚連結騙帳密的人都是自己活該 YA 05/28 23:14
推 alex30401: 那麽簡單,就修法成只限銀行、為債權人才可申請支付命 05/28 23:18
→ alex30401: 令就好了啊,其他人自己去訴訟,折衷方案 05/28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