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barian72: 一個都沒有 05/15 13:55
推 kuninaka: 知法玩法 05/15 13:55
→ kuninaka: 法律人故意發明一堆名詞讓人家搞不懂,付錢了事 05/15 13:56
推 Ulster: 可以打電話問。異議寫張紙就好,不用理由證據菲用 05/15 13:56
→ Ulster: 費用* 05/15 13:57
→ phix: 不要再睡了 立法諸公 05/15 13:58
推 ntpupu: 先幫推 不然等等樓下法律人來嗆你 05/15 13:58
推 wolver: 法律人就是喜歡把簡單的東西搞複雜 讓人以為自己很厲害 05/15 13:58
→ crazysinger: 知法玩法不行逆? 05/15 13:58
噓 ko007x: 自己權益都不會顧 難怪被狗民黨搞 你腦袋在想什麼? 05/15 13:59
→ wolver: 還是我偉大的理工 實事求是 有實驗經神 符合生活現實 05/15 13:59
→ kuninaka: 了解惡法是權利還義務? 05/15 13:59
→ pchunter: 在家沒事還要提防別人來炸支付命令 法律人笑死人的邏輯 05/15 14:01
→ thomasii: 那拿到綠色傳票呢? 05/15 14:02
推 tv5566: 重點不在異議 重點是成本太低變詐騙工具 不修法? 05/15 14:03
推 roy2142: 先幫推 等等某些爛法律咖會來嗆你 05/15 14:04
→ roy2142: 明明就有好的法律人 偏偏要當那些詐騙打手,還沾沾自喜 05/15 14:05
→ roy2142: 一些爛咖看到法律被質疑就是先崩潰嗆別人不能改 05/15 14:08
→ tv5566: 法律人超屌的20年前的法都不能改的 但是大水庫一晚上就有 05/15 14:14
推 Tomoyui: 可是訴訟程序也是會莫名其妙接到起訴狀繕本阿 05/15 14:14
→ Tomoyui: 還會莫名其妙被拘.然後問了才知道寄傳票寄兩次都平信沒收 05/15 14:15
→ Tomoyui: 到 05/15 14:15
→ Tomoyui: 存在著太多要改的怪異..... 05/15 14:16
噓 aprendes: 你身體不舒服會找醫生,最起碼還會吃成藥,怎麼遇到法 05/15 14:16
→ aprendes: 律事件就都自己想當然耳? 05/15 14:16
→ Tomoyui: 但老闆他是有收到支付命令但以為是詐騙.不予理會.後來再 05/15 14:17
→ Tomoyui: 審敗訴.我比較想知道為何無法證明本票是假的.比對筆跡 05/15 14:18
→ Tomoyui: 夠嗎?還是需要其他證據?那其他證據是什麼? 05/15 14:18
→ Tomoyui: 訴訟程序除了會莫名其妙接到起訴狀繕本還會有直接收到 05/15 14:20
→ Tomoyui: 開庭通知.連繕本都沒有的.... 05/15 14:20
噓 destroyfire: 活在法治社會不懂法律,怪誰? 05/15 14:25
推 ntpupu: 找醫生要很久?你知道上法院是多浪費時間的嗎?呵呵 05/15 14:26
→ ntpupu: 以為大家整天沒事做?就法律人最厲害囉 05/15 14:27
→ ntpupu: 請假扣錢 有的沒的 整天光應付支付命令就好啊?好爽 05/15 14:28
→ ntpupu: 問題出在這法律有問題 卻硬要說大家沒觀念 也是... 05/15 14:29
→ ntpupu: 我實在想不出來這有什麼好辯的 惡法就修啊 很難? 05/15 14:30
推 Tomoyui: 那個..所以請記得一定要打電話問或上網查.不花多少時間的 05/15 14:40
→ linzero: 所以應該可以把除了異議之外的所有救濟手段拿掉了,反正 05/15 14:41
→ Tomoyui: 確實自己跟家人都沒收到的話.可以聲請撤銷 05/15 14:42
→ linzero: 法治社會,法律有寫的你不懂事你的錯。民事跟金錢相關的 05/15 14:42
→ linzero: 也可以廢除了,全部改用支付命令就好,反正法治社會嘛, 05/15 14:43
→ linzero: 正好也可以省下大量司法成本,債權人也方便。至於被討錢 05/15 14:44
→ Tomoyui: 其他什麼救濟管道方式法律人自己都可以劇烈交換意見換不 05/15 14:44
→ linzero: 請提異議,不提是你不懂法治社會的精神價值 05/15 14:44
→ Tomoyui: 完了XDDDDDD 05/15 14:45
推 Sarvmill: 活在法治社會不懂法律? 這是教育的問題 05/15 14:48
→ Sarvmill: 按你這種天才的邏輯,你活在科技的時代會用電腦,你就會 05/15 14:49
推 Tomoyui: 全部都改成支付命令.那就收不到1.2萬以上的裁判費了.... 05/15 14:49
→ Sarvmill: 自己做出一台電腦? 做給我看? 05/15 14:49
→ Sarvmill: 而且前面都說了,這是詐騙集團利用人心的弱點,前面先搞 05/15 14:50
→ Tomoyui: 法院會沒收入.而且會有更多人濫訴.不可能.... 05/15 14:50
→ Sarvmill: 幾張假的,最後給你來真的,請問一般有工作要忙有家要顧 05/15 14:51
→ Sarvmill: 的人會有時間給你每天一張一張查證嗎?有點常識好嗎? 05/15 14:51
推 Tomoyui: 那如果改成支付命令發了之後.再發傳票要開庭.傳票會被認 05/15 14:57
→ Tomoyui: 為是詐騙嗎? 05/15 14:57
→ Tomoyui: 還是詐騙可以翻新手法.一直寄假的支付命令跟傳票..... 05/15 14:58
推 Tomoyui: 改電話通知支付命令跟開庭?.....更像詐騙了.... 05/15 15:03
推 heimaykiwi: 死幾個法律人,就會有法律人改口了。我等著看。 05/15 17:48
推 japan428: 不會哦,很多司法體系的人甚至教授都支持修法,不然司法 05/15 17:59
→ japan428: 院怎麼會討論 05/15 17:59
推 togs: 並非所有法律人 但整串看下來真的很多爆笑論點 05/15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