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ngrichman: 來不及 因為法拍被別人買走就是善意第三人 05/14 17:29
→ title2002: 可以學馬英九 我爸是馬賀林 05/14 17:30
→ kingrichman: 你想找是誰申請支付命令結果找到遊民 05/14 17:30
→ creepy: 那就祈禱你親戚是顏清標 詐騙者馬上哭著跪還還送你錢 05/14 17:31
→ nantou049: 在法拍程序走完之前 用訴訟確認支付命令聲請人沒有債權 05/14 17:31
→ kingrichman: 然後有些偽造簽名的跟申請人是不同人 05/14 17:31
→ wolver: 台灣的法律 目前是GG了 05/14 17:31
→ nantou049: 確認了之後馬上提第三人異議之訴 就能阻止法拍的進行 05/14 17:31
推 ps124125288: 無法挽救,你只能等著房子被壞人拍賣掉了 05/14 17:31
→ kingrichman: 問題是訴訟確認債權不存在這官司要耗多久? 05/14 17:32
推 Kouson: 要是你超過20天在國外 社區管理員代領 你就bye了 終生悲慘 05/14 17:32
→ kingrichman: 債權確認官司打完之前,法拍早已經執行完畢了吧 05/14 17:33
→ title2002: 長期在國外 你也沒辦法聲訴 真慘 05/14 17:33
→ nantou049: 那還是可以提第三人異議之訴 法官如果不是恐龍就會裁定 05/14 17:34
推 ko007x: kingrichman 確認債權不存在 可以申請中止拍賣 05/14 17:34
→ nantou049: 停止拍賣程序 05/14 17:34
推 efun77000: 一般管理員收法院的信都得小心 幾天沒收就打電話聯絡了 05/14 17:35
→ efun77000: 再不收就要趕快退回去 05/14 17:36
→ ko007x: 收到法院文件 管理員幾乎都會主動聯絡 05/14 17:36
→ winger: 至少…錢能要回來嗎?不然法拍掉的錢去那了? 05/14 17:36
推 Notte: 那退回去之後呢 天數照算? 05/14 17:37
推 mastcell: 為什麼前幾篇推文中護法的人都不回應像這篇的情況呢... 05/14 17:38
推 efun77000: 退回去就不算收到了 05/14 17:38
推 skyflyer03: 沒簽收即不算合法送達~~ 05/14 17:40
→ skyflyer03: 但要小心別人代簽收 05/14 17:40
→ Khadgar: ko這種就是有解釋跟沒解釋一樣 05/14 17:54
→ Khadgar: 啥叫幾乎? 在制度上每個環節都認為應該不會發生 05/14 17:55
→ Khadgar: 等到發生了再來嘲諷當事人不懂法 05/14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