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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tle2002 (大叔)》之銘言: : 民事案件 多如牛毛 能簡化當然就簡化 : 不然會吃掉一堆司法資源 : 支付命令 只是在確認是否有債務關係的第一部 : 例如甲欠乙錢不還 甲也知道也有借條 甲就是不還! : 這樣乙可以去提告 要甲來還 但是透過起訴 : 開庭到執行 花費時間 人力物力也大 所以改用支付命令 : 只要甲承認有欠錢 就會強制執行 減少資源浪費~ : 乙認為甲欠乙錢 甲否認 : 乙去用支付命令 法院會發文確認甲是否欠錢 : 甲只要否認 就要回歸法庭審理 : 甲不回應 有兩種 一種是沒收到 這種不算數 : 沒收到不會有法律效果 : 一種是有收到然後不處理 這種就會有事 : 你知道還不處理 不是身上有屎就是做賊心虛~只能認了 問題就在這裡了 : 當然要完整保護債務人權利 相對也有可能損及債權人權利 : 這天枰兩端就這樣 (欠錢者跟借錢者沒有誰比較可憐) 為什麼不處理就是作賊心虛? 也就是先入為主的觀念, 已經假設這個人是罪犯,這就是法律BUG. 很多案件都是從 "假設有罪"或"假設無罪" 完全會看到兩種不同結果. 不過最重要的還是,他媽的立法院那群最大的, ㄧ大堆立委整天忙著上HOTEL衝洞, 當皇帝的太監傳聲筒上電視台汪汪叫,不然就是鞏主子選皇帝, 還有都沒來上班的,不修這些有BUG跟不符合時代的法, 真他媽的有趣的是還有一群白痴選出這堆白痴. 還是故意不修,才會有那麼多合法不合理的事, 不然黨產沒的吃會餓死. -- 為了我的野望,你一定要投我當大總統. 1.在台北成立性愛專區,全力發展觀光. 2.規定全國正妹穿白色連身裙,胸前配一條藍色繩子,連接左右手. 3.OL一律穿膝上15公分窄裙套裝,上衣前2顆釦子不能扣. 4.設立國立中出大學,女生專收C奶以上正妹. 5.當選後將KMT黨產充公,用這筆建國基金聘請金髮洋妞來台服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50.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594408.A.B94.html
kawazakiz2: 大總統,有沒有缺幹部? 05/14 17:07
wsx26997785: 你還漏掉服貿 立委只想著為中國開門 05/14 17:07
ko007x: 這不是罪 日本 韓國 中國 德國都有支付命令 05/14 17:07
ezpeer15: 就沒邏輯硬要跟你講邏輯 05/14 17:08
ko007x: 而且跟台灣做法一樣 要自行去異議! 05/14 17:08
ezpeer15: 樓上 你確定一模一樣?? 05/14 17:08
fox999: 你自己有權利不主張 那就是失權 不只台灣民法是這樣... 05/14 17:08
ko007x: 可是只有台灣人認為是惡法 證明:台灣百姓腦袋<中日德韓 05/14 17:09
fox999: 德日叫做督促程序 一樣沒異議就是執行呀 期間不同而已 05/14 17:09
fox999: 只是德日事後的救濟程序沒台灣嚴苛 05/14 17:09
TllDA: 路上瘋子罵我白癡 我不反駁他 就代表我承認我是白癡? 05/14 17:10
ko007x: 台灣 韓國 中國也叫督促程序 不是只有 日本 德國 05/14 17:10
kingrichman: 重點還是跟寄存送達合在一起,很多屋主回國就沒房了 05/14 17:10
flare5566: 所以法院都不用查債務真假的 就用公權力幫人竊盜財產 05/14 17:10
kingrichman: 支付命令就法院想省力才搞出來的 05/14 17:11
ko007x: flare5566 快教我法院要怎麼查債務是假的 你一定成為大師 05/14 17:11
kid725: 台灣最可惡的 就是無恥政客跟白癡法律 05/14 17:11
wsx26997785: 某樓好急喔 為什麼這麼呵護這條法律? 05/14 17:12
fox999: 與其說法院 還不如說債權人 05/14 17:12
gunng: 台灣本身的支付命令是沒啥問題 救濟撤回的部分才是問題… 05/14 17:12
wolver: 以PTT ONLINE 來說德日是砍錯帳號還有的救 05/14 17:12
ezpeer15: 不懂欸 活生生例子在眼前 硬要扯國外也有 05/14 17:12
ko007x: kid725 不對 台灣最可惡的是無腦老百姓 05/14 17:12
wolver: 台灣就是 砍錯你的帳號沒的救外 錯的都是你 05/14 17:12
fox999: 瘋子罵你白癡又沒法效.... 05/14 17:12
ezpeer15: 真是護主心切 05/14 17:13
fox999: WO明明就還有救 可以提再審 05/14 17:13
wotupset: 以後有仇家 就天天送支付命令 讓他天天申請異議跑到死 05/14 17:14
TllDA: 法效是什麼? 瘋子冒用我簽名就有法效? 05/14 17:14
DRAGONHUGH: 與其修法,不如檢討受害者簡單多了~是吧 05/14 17:14
ko007x: wotupset 不用跑到死 寫封信就好了 你發1封500 發到你哭 05/14 17:14
fox999: 也要願意刑法上的風險呀 科科 不怕被關你可以寄給我 05/14 17:14
wolver: 台灣的太難救了 通常是GG了 05/14 17:15
fox999: 所以問題是存在第二個層次的問題 而不是支付命令呀 05/14 17:15
Rivera: 申請支付命令 也要錢的好嗎 = = 05/14 17:16
waijr: 當立法委員碰到這種陳情告訴你惡法亦法 我只想說我X你X.... 05/14 17:16
Rivera: 還有仇家勒 你以為申請免費的喔 05/14 17:16
ef9527: 這個是讓人用來賺錢的,不是用讓人用來尋仇騷擾的。 05/14 17:20
wolver: 這就是欺負那些不懂的"異議"的人而已 05/14 17:21
piliwu: 法律不保護懶惰人,也不因為你不知法就無效,全世界都一樣 05/14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