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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chunter (po)》之銘言: : ※ 引述《Ting1024 (無)》之銘言: : : 沒爭議的就算了 : : 有爭議的就可以申訴 : : 上訴 : : 這樣即可 : : 法律其實很簡單,只是法律人故意把他弄難 : : 怕失業,很遜... : : 白話文會不會講?判決書寫那種半文言的是給鬼看喔 : : 受不了這群人... : 修法改成『支付命令,逾期未答覆者,視為拒絕承認』 : 這樣不就好了? : 真的會賴帳的壞人,你給他支付命令 : 他只要說:『異議』 : 債權人就沒皮條了 : 反而一般善良老百姓 : 收到支付命令 : 還以為只是詐騙 : 結果逾期沒異議就gg了 : 司法界說這樣很省事,根本腦殘 : 之前有幼稚園小孩因為沒拋棄繼承 : 結果背一堆債務 : 司法界當時也有學者說: : 「你自己不把握時間拋棄繼承, : 讓自己權利睡著, : 怪我嘍?」 : 後來人民罵得半死 : 才修法成「債務限定繼承」 : 司法界不要這麼懶,好嗎? 小魯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房子長期租人,戶籍還在裡面 那如何知道房客沒有偷用支付命令這招搞你呢? 有哪個地方可以查詢呢? 如果純粹房客就能簽收,真的很可怕呢! 20天就要查一次了阿!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0.1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603475.A.239.html
sd09090: 住二樓 05/14 19:38
sd09090: 你住國外的話,恭喜 05/14 19:38
Restman: 有心人要弄你很簡單 你要自救卻複雜的要死 真的很鳥 05/14 19:39
EdmundLi: 這系列文看膩了 這東西正反都沒門檻 不會廢掉的 05/14 19:40
EdmundLi: 自救很複雜? 寫個便條我反對就好了 05/14 19:41
pchunter: 等下會有法律人說你活該 05/14 19:43
Garbolin: 問題是根本還來不及知道可能就判下來了 05/14 19:43
piliwu: 房客簽收不發生送達效力 05/14 19:44
Garbolin: 所以才想知道要如何防範 05/14 19:44
chuchnoot: 阿你不知道是要怎麼我反對... 05/14 19:44
piliwu: 你以為誰來簽都可以喔 05/14 19:44
pchunter: 管理員收,你就GG了 05/14 19:46
tv5566: 不收也是死 05/14 19:47
qq204: 法律人會說你活該 05/14 19:48
moto000: 鬼島爛法死不肯修 05/14 19:49
Skabo: 法律系就是台灣的亂源 現在才知道嗎? 05/14 19:57
Garbolin: 書面送達,他真的要搞你不能冒名簽收嗎? 05/14 20:07
tv5566: 這土雞城 剛好是土雞城 不然就被法拍了 05/14 20:10
hzs6111: 小心老人被騙 05/14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