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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teor780212 (菜ㄟ)》之銘言: : ※ 引述《MrBigABen (瓶口理論)》之銘言: : : 寄存證信函呢? : : 比如說出遠門 寄一封存證信函到警局 證明不在家 : : 或 : : 存證信函上寫著 如果法院文件簽收時 沒有加上"ttb我要幹死你"的字眼 : : 表示收信人未實際簽收 為他人代收 不具法律效力 : : 這種方法有用嗎? : 我比較想知道為何吳男說本票不是他簽的就無罪,他明知對方沒有欠他錢,卻還是用本票 : 來申請支付命令,就應該有罪阿,另外既然不是他簽的,就該提供本票來源! 偽造有價證券罪處罰的行為包含未獲授權簽名 既然無法證明是他簽名的自然沒辦法讓他構成犯罪 另外,提供本票來源又如何?頂多說我是撿到的 刑事還受到不自證己罪的拘束 : 而且本票明明就有問題,法拍仍然能繼續執行,這是什麼道理? 強制執行程序開啟後,除有法定事由外不停止執行 即便提起異議之訴也不會停止,要另外聲請 停止執行原則上要提供全額擔保 如果你拿得出來當然可以停 : 而且為何不改成提出申請支付命令者要提供借錢的匯款之類資料做佐證才行,就是得提出 : 對方確實欠錢的證據,畢竟是討錢一方,應該要比較積極才是!若連這也懶得提供,代表 : 對這筆錢根本不在乎阿! 前面講過,支付命令核發只要求提供原因事實 如果債務人有疑慮就可以異議 異議之後進入訴訟,債權人就必須提供證據資料 : 若真提不出對方欠錢的證據,那還不如直接上法院對簿公堂! 提不出欠錢的證據,進入訴訟會敗訴 ---- 多說一句,好像有人說要把支付命令改成只有執行力 不過收到之後就放著的情況還是會被執行 就算提起救濟比較容易了 沒特別規定要停執行要提供全額擔保喔 不然一樣____ --
krishuang: 五樓納入四叉後宮 04/26 16:20
saiulbb: 五樓是真性情的表現04/26 16:23
XXXXGAY: 五樓請出來面對!04/26 16:32
magician8: 4x在我上面插我04/26 16:33
max52001: 5F屁股洗好吧 點妃了04/26 16:40
adequacy: 四叉推文我自切04/26 16: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7.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1611449.A.5D7.html ※ 編輯: Ulster (140.112.247.231), 05/14/2015 21:53:26
udm: 關鍵在於你根本不知道被支付命令了,當然沒提異議,然後就死 05/14 21:53
DoraGmon: 訴訟要繳裁判費 05/14 21:54
udm: 定了,後面完全沒救了。 05/14 21:54
udm: 管理員也能幫你收然後不告訴你,你就死定了。管理員都很善良? 05/14 21:55
meteor780212: 撿到就無罪?明知這是撿到的還當自己的來要錢? 05/14 21:56
meteor780212: 另外提不出證據,那對方異議結果也是一樣! 05/14 21:57
Judicial5566: 撿到要有罪就請立委定一個有罪的法吧 05/14 21:58
meteor780212: 撿到無罪,但若是當自己的拿來要錢就有問題了 05/14 21:59
Ulster: 有問題不代表有罪 05/14 22:01
hjgx: 偽造有價證券不會成立,詐欺或可 05/14 22:02
meteor780212: 所以我在路上看到機車鑰匙沒拔我騎走也可以? 05/14 22:04
meteor780212: 反正我也沒騎回家,只是剛好看到鑰匙沒拔騎一下而已 05/14 22:05
Ulster: 引喻失當。那有可能構成竊盜 05/14 22:08
hjgx: 透過法院行使詐欺,實務上是否曾有罪判決? 05/14 22:09
meteor780212: 所以他撿別人的本票就不用交給警察反而自己使用? 05/14 22:11
YAHQQ: 有啊 訴訟詐欺很多啊 05/14 22:12
Ulster: 不構成偽造有價證券,但可能構成他罪。這樣滿意嗎? 05/14 22:14
dogdudu: 撿到悠遊卡當自己的用有罪嗎?檢到本票當自己用的有罪嗎? 05/14 22:30
s900527: 樓上騎機車本來就無罪了之前就判過了~騎走有還回無罪 05/14 22:48
nckukath: 沒有侵佔嗎? 05/14 23:13
Ulster: 您說哪個? 05/14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