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birdy590: 最好是啦 真惡意欠錢的對象不會表示異議喔? 05/25 22:09
→ birdy590: 到頭來還不是一樣要上法院 所以來源國的救濟程序都改了 05/25 22:09
可以去電台北市勞工局
確實有弱勢勞工族群 透過支付命令爭取到積欠的薪資
應該去抓詐騙集團而不是消滅支付命令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11:49
推 ps20012001: 我是覺得 不可偏或廢.像核發前的查證跟誤收之後的異議 05/25 22:11
→ ps20012001: 不過歸根究柢..收到這類東西 當事人可以的話 撥通電話 05/25 22:12
推 moonlind: 菜刀殺人 我們可以抓拿菜刀的人 支付命令=愛殺就讓他殺 05/25 22:12
現在支付命令基本上很多法院
連寄存送達或是公示送達
都不願意輕易認為送達
還要求債權人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債務人的戶籍謄本確認債務人真的住在那邊
並經債權人三催四請才願意開始倒數計時!!
更何況現在支付命令的公文封內就已經有異議範本
收到支付命令的人只要填寫姓名 年月日
在限定時間內寄出異議聲明就可以了
鄉民們真的不要秀才不出門看看報章雜誌聳動的報導
就認為支付命令百無一用只是詐騙集團斂財的工具
→ ps20012001: 跟法院查證一下 可以省很多事 05/25 22:12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18:35
推 MASAMIFANS: 支付命令不會廢除的 現在都是要修正他的效力跟審查 05/25 22:13
→ MASAMIFANS: 的嚴謹程度而已 05/25 22:13
噓 rinatwo: 幾個月薪水跟傾家蕩產那個嚴重? 05/25 22:15
支付命令要確定送達 才可以開始倒數計時
光是確認送達就已經夠嚴謹了
難道拿到司法公文書都不會去注意一下嗎?
傾家蕩產很嚴重
那詐騙集團也愛用匯款詐財
是否也要因噎廢食呢
推 NCKUbuddha: 如果菜刀改成槍械呢?? 05/25 22:15
→ rinatwo: 別說一輩子努力存下來的 連祖產都無法倖免於難 05/25 22:16
→ yoyun10121: 在亂扯, 就算沒支付命令一樣有其他方法證明債權 05/25 22:17
→ lahabala: 不用打官司,這種的調解一次也一樣可以拿到執行名義 05/25 22:19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21:04
→ lahabala: 督促程序不是只有支付命令可以用 05/25 22:20
噓 rinatwo: 照你的邏輯 第一個月沒拿到工資就該換工作了阿 很簡單阿 05/25 22:20
我沒有表示這個意思
我只有表示不需要因噎廢食
如果比照辦理 轉帳 匯款難道也要...?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22:30
→ rinatwo: 現在是食物有重大的毒性 算只是噎? 05/25 22:21
推 MASAMIFANS: 督促程序就是支付命令阿??? 再說啥阿 05/25 22:21
→ rinatwo: 匯款也因為詐騙做了很多防範措施 現在對此也只是如此而已 05/25 22:22
請問匯款做了甚麼措施呢?
不就是銀行或郵局辦事員的關切
必要的時候報警嗎?
所以支付命令改成郵差管理員關切
必要的時候爆景嗎?
因為詐騙集團濫用支付命令做為詐騙工具
現在實際去申請支付命令已經很曠日廢時了
打民事官司還要付出裁判費
那些被無良老闆積欠薪資的底層勞工
要拿到相關文件去申請代墊就更為困難了
那不就是變相幫助那些惡意倒閉的無良老闆去詐騙社會底層的苦命勞工嗎?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26:12
→ rinatwo: 現在又不是直接要廢除 而只是補足一些防範措施 05/25 22:23
推 tommy421: 可是因為詐騙 我現在都不能一次轉50萬的帳了 05/25 22:23
→ tommy421: 被收很多次轉帳費 很幹 05/25 22:24
噓 rinatwo: 轉帳金額上限阿 GOOGLE很困難? 05/25 22:27
孩子 我說匯款你說轉帳+GOOGLE?
我說牛肉麵結果來豬肉麵 這不是詐騙嗎?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30:00
噓 rinatwo: 你覺得底層勞工打官司很困難 那你又覺得收到支付命令的 05/25 22:30
→ rinatwo: 就很容易了解要申請異議? 05/25 22:30
→ rinatwo: 打民事有什麼困難的? 寫狀紙 開庭跟聊天一樣 05/25 22:31
我直些說明好了
那些被積欠的弱勢員工找律師寫支付命令開價3000-6000
打官司一審20萬(集體訴訟可以分攤)
你覺得哪個手段對被積欠薪資社會底層的弱勢族群比較經濟快速
推 PietroConti: 問題明明在救濟,結果竟然整個既判力要拿掉… 05/25 22:31
→ rinatwo: 詐騙幾乎都是atm轉帳 現在臨櫃轉帳詐騙成功率? 05/25 22:32
→ mattaus: 好多件是債務人交代大廈管理員拒收,代誌謀價呢甘單 05/25 22:32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35:00
噓 rinatwo: 民事又沒有強迫律師制 自己花錢請律師怪我哦? 05/25 22:35
孩子照你的邏輯 不申請 異議要怪支付命令還是詐騙集團還是怪自己?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36:25
→ rinatwo: 你覺得底層對法律不懂 但是你又要覺得收到的要懂 05/25 22:36
孩子 支付命令五百塊 便宜 還是裁判費便宜?哪個對弱勢族群友善?
就跟你說收到有副異議範本
也可以打反詐騙專線或直接去法院詢問了
收到交通罰單一般人都會去查證了
收到支付命令不管那要怪誰?
重點是要抓詐騙集團不要因噎廢食
真的有很多弱勢族群透過支付命令討回應得的錢
不要再跳針打甚麼民事了
裁判費跟一般人打官司就是花大錢找律師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39:39
→ rinatwo: 是你先雙重標準 認為收到支付命令的要有基本法律概念 05/25 22:37
→ rinatwo: 那怎麼提到底層勞工 你又覺得這些人能夠對法律毫無概念 05/25 22:37
→ rinatwo: 你也根本忽略了 這兩邊的人搞不好是同一群類型的人 05/25 22:37
→ rinatwo: 對法律缺乏蒐集資訊的能力 05/25 22:38
我沒有雙重標準
我一直舉 蛋塔工廠這個實例...................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40:17
噓 rinatwo: 那你要講講 平均拿回的金額 和被詐騙的金額? 05/25 22:40
→ rinatwo: 一個人少掉幾個月的工資不會死 05/25 22:40
→ rinatwo: 一個人少掉賴以維生的一切資產會不會死? 05/25 22:41
→ pojohn: 你不要認為每個老百姓都懂這個..有些有年紀的甚至不認識字 05/25 22:41
→ rinatwo: 底層勞工少掉支付命令還有其他程序可以繼續走 05/25 22:41
找律師寫支付命令 3000-6000
打官司 數萬到數十萬
支付命令對弱勢族群是較為經濟快速的方法
支付命令可以檢討但不能因噎廢食
現行申請支付命令已經非常困難又曠日廢時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44:42
→ rinatwo: 這些被認定有既判力的人 他還有什麼路可以走? 05/25 22:42
→ pojohn: 真的有些底層勞工..法律常識跟三歲小孩一樣.. 05/25 22:42
→ rinatwo: 這些被欠薪的人可能還能夠有律師 有懂法律的可以支援 05/25 22:43
→ rinatwo: 那被既判力的人吞噬的人 又有誰能夠幫幫他? 05/25 22:43
噓 rinatwo: 你還是不懂 那些過期限沒有申請異議的 損失的是幾百萬 05/25 22:45
→ rinatwo: 和數萬 數十萬相比 你竟然會認為節省程序比較重要 05/25 22:45
那些是通例還是特例?
坐飛機發生事故可能喪命
所以出國不搭飛機?
我建議RINATWO實際申請看看就知道多困難了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47:38
噓 rinatwo: 那透過支付命令討到欠薪的就是常態? 05/25 22:48
→ rinatwo: 更簡單的說 超過20天沒異議 就等同死刑不可回復 05/25 22:49
→ rinatwo: 你覺得這樣對一個不懂法律沒申請異議的公平? 05/25 22:49
不要無限上綱了
扯到死刑太誇張
超過20天沒異議
再經過一陣子大約兩周到四周
會在收到一次確定證明書
這時候可以提出再審
而非你所謂的"等同死刑不可回復"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54:04
噓 rinatwo: 你覺得勞工是弱勢底層 你覺得不懂異議的就不是社會底層? 05/25 22:51
→ rinatwo: 口口聲聲一直講被欠薪的人的時間和金錢 05/25 22:52
→ rinatwo: 那不懂異議的人 後續的時間和金錢就不重要? 05/25 22:53
→ rinatwo: 就算前者不走支付命令 還有其他法律程序可以走 05/25 22:53
→ rinatwo: 後者呢? 根本沒什麼程序可以找活路 05/25 22:53
OK
我大概了解你的主張了
我只能說
依照你的邏輯
因為有蟳媽這種女人存在
以後應該要嚴格考核母親能否安全的開車載小孩上路
在不能確定母親是否可以辦到
那個母親是否連開車的自由都要被限制?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57:02
→ rinatwo: 你竟然會認為替前者節省幾萬 幾十萬比留給人活路重要 05/25 22:54
→ rinatwo: 好阿 你這麼厲害還不去幫土雞城老闆? 05/25 22:54
→ rinatwo: 20天不懂的人 再次收到就會突然覺醒懂得走程序 05/25 22:55
→ rinatwo: 那你怎麼不說欠薪勞工會突然考上律師 05/25 22:55
→ rinatwo: 你這麼厲害怎麼不去無償替欠資勞工寫狀紙打官司? 05/25 22:56
→ rinatwo: 阿勞工做第一個月沒領到錢 還繼續做第二 三 四 五個月哦? 05/25 22:56
噓 pchs80309: 你有考慮過不懂法律的人的痛嗎!原po 05/25 22:57
蛋塔工廠被無良老闆欠薪有一封支付命令就是我幫朋友撰寫的....
我並不覺得我有很厲害
真正利害得是那些甚麼都不懂用一張嘴巴煽動也不是很懂的人群起主張某件事情
我正努力朝這個方向邁進
※ 編輯: piadora (203.73.55.111), 05/25/2015 22:59:19
→ rinatwo: 邏輯有夠差 怪不得不能無償打官司 因為會輸 05/25 22:58
→ pchs80309: 這法律本來就有bug,能修正才是重點 05/25 22:58
→ sexygnome: 連異議都不會的人,收到法院開庭通知也會以為是詐騙啦 05/25 23:00
→ moiki1205: 債權人提不出證明?憑空要債務人傾家蕩產?!若是個資 05/25 23:07
→ moiki1205: 外洩被有心人士操弄了,怎麼辦?還是改嚴謹點好 05/25 23:07
→ pojohn: 其實只要有"救濟的管道"就可以了... 05/25 23:07
→ lahabala: 還是原PO認為沈冠伶也是那種不是很懂的人? 05/25 23:30
推 SPEman: 推沈冠伶師~本來就不該有既判力,原po的問題執行力就解決了 05/26 01:07
噓 VGA: 邏輯很差,原文明明是講修法而非讓法消失 05/26 01:19
推 Syoshinsya: 您覺得再審之訴的提起很簡單喔…ˊ_>ˋ 05/26 06:24
噓 jason791111: 土雞城老闆表示: 05/26 19:03
→ jason791111: 根本就是司法院那些廢物在懶 05/26 19:04
噓 cul287: 被騙一座土雞城 有被騙第二座? 05/26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