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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沒學法 講我的看法: 1.醫生跟法界原本無冤無仇 來看病的病人不講職業我們也照樣看 照樣治療 但法(官)界因為正氣凜然 認為因為資訊不對等 因為病家是被傷害候選人是弱勢 同情弱者是法官天性吧 反正....(自行補充) 2.醫療法規判例 應該能達到以下目的 才是好的法律法官 (1)對醫師 懲罰真正可惡(惡意)的人 給予疏忽的人警惕 保護善良的人 給予無辜的受害者比例相符的補償 給予惡意濫訴者比例相符的懲罰或遏制 -->目前台灣醫療糾紛的現狀及判例 有做到嗎? 實際上行醫當中真正惡意的微乎其微 疏忽的有 但沒有疏失甚至應被鼓勵保護得更多 (引用他文) 算是八成沒疏失 二成有疏失 但實際上十成都被懲罰了 而濫訴者則是有樣學樣越告越帶勁 舉例來說:明明只是不牽涉死亡或重傷害的糾紛 也能以刑逼民 來獲取保存病歷的目的 來免除裁判費的成本 這點某法官演講也說到是bug 也是助長濫訟的原因之一 到最後只要推給立法者 就可以了 不是司法官的問題 有人提到立法者的源頭是選民 選民負責 不過 恐龍判決判例司法官還是難辭其咎 舉例來說 從馬偕的無過失肩難產 引用消保法 單一法官單一發想 卻要經過多年多人的努力才翻案 醫療不適用消保法 而這也剛好成了婦產科崩壞的濫觴 更不要說 後續一槍一槍 不斷對著森林開槍的離譜判決 關於促進立法方面 我承認醫界不團結 一來分科多 各自立場利益不均 跟藥師牙醫比 真是丟人現眼 二來在健保之下 政府也是刻意讓你們內鬥互咬 醫生不敢隨便罷工(其實有何不可 法國德國還不是時有所聞) 醫界公會 一些徇私利己的老屁股 當審查委員也是為了條件交換 這無法依法直選的理事長 就跟用國代選總統依樣 當然無法反映醫生民意 要直選發聲 還是要修醫師法 還好 有醫勞盟做了很多事 至少扭轉過去整天被一群外行醫改會在媒體霸凌醫界的狀 況 3. 醫學他有點麻煩 他是醫生知識與疾病與上帝的三角關係(還沒加上法律健保湊一腳) 舉個例來說 某個疾病 教科書上記載發病原因不明的病 處理上各方式的效果未必 或是明確記載 某症狀有30%無法找到病因 醫生只能以現有知識做最可能有益的動作 然後等待上帝的安排 醫療是有不確定的 醫生治療是有極限的 治療結果是會因人而異的 醫審會是不在現場的 而法官是有盲點的 可惜濫訟的人的期待卻是100分的 4. 醫學其實並不死 它可以變化很快 時時更新 同一個時間裡 國際上隨時有大型的研討會 或新的論文 在介紹新的術式 在分享新的經驗 你能不能迅速把別人的經驗吸收轉化成自己的技術經驗並且證實有益 這也是醫療吸引我的地方 看到書上論文的新東西 就可以嚐試 看到別人會的術式 學過來用不叫仿冒 可惜在健保這個大鍋蓋之下 跟鍋蓋外虎視眈眈的醫糾訴訟可能之下 對醫學進步可以說是綁手綁腳 舉個例 某次去德國學習 看到對方醫生用新的科技做新的手術 原來是醫生剛設計的 高科技醫材 (不是器械) 然後就放到人體裡 我當下的想法是 這麼衝不會被告 是德國的人體試驗委員會太鬆 還是醫糾太少 回到台灣當然還是洗洗睡 保守做大家都會做的 命活比較常 大家常喜歡舉美國為例 美國訴訟也多阿 但醫療費用高 醫療保險也高 完全資本主義 醫療科技屌打全球 但其他國家呢 至少我知道的 英德 新加坡 日本 馬來西亞 或是紐澳 都是醫生並不 受濫訟糾纏的地方 5. 共產主義式的醫療對應資本主義的責任 的神奇健保 能走二十年 也算是台灣奇蹟了 反正台灣人水牛般 勤勞能吃苦嘛 其實也不必要去恐嚇說 未來找不到醫生這些話 我也不知道那還要幾年才會呈現 但是人球的狀況 我推測醫糾法一過 應該就會隱約浮現 其實要踢人球並不難 只要說 對不起 我能力有限 我沒把握 除了當下要依法急救的 說真的病家你最多也只能投訴 也告不了他 最後癌症重病 稍微大一點的手術 可能都要到醫學中心去集合了 幾點想法感觸提供參考批評 ※ 引述《pbwang1203 (波勒貝王Pobas)》之銘言: : 會特別把醫和法提出來 : 因為現今社會制度大多是由學法的人在把持 : 而台灣社會觀感認為學醫的是高社經地位 : 以上是前言 : 最近醫糾法讓醫和法的紛爭浮上了檯面 : 讓更多人可以一窺這兩個職業的想法 : 當然我相信有不少法律人是支持醫生反對這項醫糾法的 : (雖然說大肆興訟可以讓律師的生意上門 : 台灣的醫生只會越來越少,題外話) : 基本上學醫和學法的人都是極端有自信的 : 所以對自己所學的都非常的堅持 : 學醫:「你們死讀書只會翻嘴皮有什麼了不起」 : 學法:「你們拿刀開藥單的在跩什麼」 : 小弟是學醬料的 : 我覺得醫學和法律有滿多很相似的地方 : 基本上這兩個學科都很死 : 醫學=真理,真相就只有一個,所以有時候很難讓人理解 : 有時候明明是同樣的組成,小小的變異就會大大的差別 : 然而法律卻是人訂出來的,雖然死板,但是有跡可循 : 可以根據這個社會價值的脈絡找到法律的根本 : 因此,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必須與時俱進的 : 現在台灣醫療環境面對什麼問題? : 仇醫。 : 為何會一邊認為醫生是高社經,一邊又仇醫呢 : 不可否認的,病人相對醫生是較弱勢 : 當病人認為他沒有接受到妥善醫療照護時,相對剝奪感會加重 : 再加上媒體不斷渲染出來的「醫療糾紛」事件 : 讓大家慢慢覺得各種病人會遭遇到的問題,有部分都必須歸咎於醫生的疏忽 : 但是其實大家都忘了 : 醫生不是死神,醫生是延長壽命或是改善病人的生活品質 : 更因為我們身而為人不是神, : 我們更應該要接受生命中會發生的無常才是 : 當醫生與病人之間的天秤開始傾頹 : 法律就是保護雙方的最後關鍵 : 然而是誰來制定法律?當然是學法的人 : 那學法的人裡面又有多少人具備醫療背景?少之又少 : 這些法律人有在聽醫生的聲音嗎?並沒有 : 於是在台灣當醫生的風險越來越大, : 賠錢事小,多年培養的熱情因為對社會感到失望而抹滅, : 整體而言不是更浪費社會資源? : 一位醫生的養成非常不易 : 雖然社會中的確存在好醫生和爛醫生 : 可能醫術好醫德爛,或是兩者皆爛 : 就像有好律師、爛律師,跑去總統府的律師 : 但是事實就是,現行醫糾法讓醫師處境艱難 : 修法後還是沒有解決問題 : 台灣不缺律師,但是很缺醫生唷 : 所以拜託大家支持醫生爭取修法喔~ : 思緒有點亂,大家鞭小力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90.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2062580.A.264.html
barbarian72: 辛苦了 05/20 03:13
Kunoichi: 醫療適用消保法到底是哪位天...才... 05/20 03:14
CatDaylily: 劣幣驅逐良幣... 誰盡力誰倒楣 05/20 03:29
senior: 1資訊地位不對等本來就是法制度考慮的事你酸法官有意義嗎 05/20 03:38
senior: 2的濫訴部分刑事有誣告罪 其他沒有的也不是法官能解決的事 05/20 03:39
senior: 病歷本來就能拿的話我是不懂訴訟保存病歷是什麼概念啦 05/20 03:42
senior: 那你要罵輕罪附民免裁判費的話 姑且不論如何精準定義濫訴 05/20 03:43
senior: 本來就不是刑事罪名輕民事賠償就絕對微不足道 05/20 03:45
senior: 法制度本來就有意把國家懲罰跟損害賠償分流處理 05/20 03:46
senior: 那你要說這是bug見仁見智可以討論 但站在減少訟源的角度 05/20 03:49
senior: 法官當然是樂見其成 不過這仍然如你說的不是法官的問題 05/20 03:51
senior: 其他醫療政策面的沒什麼特別意見 只有共產跟資本主義 05/20 04:03
senior: 被拿來當作責任義務的兩面比喻覺得頗妙 05/20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