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nd: 所以我才問他是不是有改變車輛外觀 04/11 09:45
推 jjjjjs: 記住編號 寫市長信箱 就會轉成 公文 就會有人來噓寒問暖 04/11 09:46
→ jjjjjs: 當下 別硬幹 他們 人多 04/11 09:46
推 esspx: 騎檔車沒車廂 爽 04/11 09:47
→ jjjjjs: 識時務者為俊傑 好漢要吃眼前虧 04/11 09:47
推 pavon: 警職8沒說可以搜車廂吧?但當場真的不要硬幹,投訴就好 04/11 09:50
→ pavon: 少打,應是任意收車廂 04/11 09:51
→ purple0217: 檢查交通工具包括後車箱 04/11 09:52
→ drigo: 警職法第8條的確沒規定能搜索車箱,除非「有事實足認其有 04/11 09:53
→ drigo: 犯罪之虞者...(略)」 04/11 09:54
→ disyou: 如果不能搜車箱..以後毒品槍枝通通塞車箱就好了 04/11 09:54
→ purple0217: 所以我才說可能有原因才會要搜後車箱 例如改車 04/11 09:57
推 kenro: 就一些笨蛋愛亂教,其實配合一下也沒什麼,做賊心虛喔 04/11 09:58
→ purple0217: 還有也不是任何搜索都一定要搜索票的,130 131 131-1相 04/11 10:03
→ purple0217: 互配合使用 警職法的功能在於犯罪預防調查手段 04/11 10:03
→ flare5566: 警察說你屁眼裡有藏大規模毀滅性武器 所以要配合搜索 04/11 10:12
→ flare5566: 美國才剛發生警察無故射殺民眾的事情 沒想到台灣人還沒 04/11 10:14
→ purple0217: 有疑慮可以異議 依法訴願及訴訟 04/11 10:15
→ flare5566: 警覺警察自己也是有可能違法的現象 04/11 10:15
→ gn7722: 有事實足認有犯罪之虞其實範圍很廣,看你怎樣解釋 04/11 10:25
→ gn7722: 大聲咆哮其實就算了 04/11 10:26
推 gn7722: 所以盡量不要激動,跟正常人一樣的和平拒絕 04/11 10:28
→ gn7722: 如果車輛一切正常,證件有帶,沒前科,和平理性拒絕 04/11 10:29
→ gn7722: 告知警察你沒有可以之處,亦或請警察告知你何處有犯罪之 04/11 10:30
→ gn7722: 虞,相信你就完全站的住腳 04/11 10:31
推 AaronEckhar: 其實很多毒犯小偷槍械藥販都是這樣抓到的=3= 04/11 10:33
→ aarzbrv: 什麼叫大聲咆哮算?有警察還兼任法官是吧? 04/11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