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ajra0001: 很簡單 跟他握手然後拿他手摸自己胸部 再用gay的腔調 04/11 15:47
推 koreapig5566: 不管啦 ~連我媽都沒要求過我 憑什麼要我配合~ 04/11 15:47
→ vajra0001: 邊哭邊罵警察性騷擾 這個警察基本上申誡是吃定了 04/11 15:47
噓 aarzbrv: 請問去年才考進警專第33期,現在就可以當警察嗎?請問 04/11 15:49
→ aarzbrv: 有這個本領的姓勞嗎? 04/11 15:49
→ aarzbrv: 喔……依法,如果沒證據的話,怎麼談法呢?還是只要自己 04/11 15:51
→ aarzbrv: 開口「朕即法」就連證據都免了呢? 04/11 15:52
→ a710056: 所以我是鍵盤警察,謝謝。 04/11 15:53
→ aarzbrv: 所以敢問比您在新北市任職的前輩purple0217更懂是嗎? 04/11 15:55
→ aarzbrv: 所以purple0217應該請教入學一年的奇才而非問國考板吧? 04/11 15:57
→ a710056: 謝謝你~我會再向purple0217學長請教相關問題 ^^ 04/11 15:59
噓 lagxp: 所以逮捕現行犯後,警察有解送檢察官嗎?警察是不是有瀆職 04/11 16:00
→ b2202761: 好像都沒人貼這個 一個律師拒絕警察臨檢的文章 04/11 16:00
→ lagxp: 我上一篇PO文你怎麼不回一下?果然是鍵盤警察來帶風向 04/11 16:01
→ aarzbrv: 1.那位可能不是長吧?2.不用逼問太多,我不喜歡像某些 04/11 16:01
→ aarzbrv: 警察會唬不懂良民。 04/11 16:03
→ a710056: 我也不知道有沒有解送檢察官 04/11 16:03
→ aarzbrv: 你有沒有修完刑事相關法令? 04/11 16:04
→ lagxp: 呵看原文還分辨不出原PO沒被解送,再說強制力不是亂用的 04/11 16:08
→ aarzbrv: 不確定有些人還沒取得資格前是不是滿腦子權力權力? 04/11 16:09
→ lagxp: 總之你的論述全部都是建立在有逮捕事實下,那原PO可以澄清 04/11 16:11
→ lagxp: 退步言,就算有逮捕事實,也要員PO拒捕才可以強制原PO 04/11 16:11
→ lagxp: 退萬步言,逮捕原PO後要解送、或請示檢察官當場放人 04/11 16:12
→ lagxp: 結論:假設有逮捕事實在帶風向 04/11 16:13
→ a710056: 可能我的論述未竟周全,還是謝謝兩位的指教。 04/11 16:16
→ aarzbrv: 談指不指教似乎太言重(八卦板有前後期制嗎) 04/11 16:24
噓 alladult: 沒有妨害公務,也沒公然侮辱,就是想壓制,這警察有犯法嗎 04/11 16:33
→ alladult: 沒逮捕,只是警察單純想壓制民眾,不行嗎?氣消了就放了 04/11 16:35
→ aarzbrv: 我覺得還是多多向gn7722請益比較好,他的許多卓見似乎 04/11 16:40
→ aarzbrv: 值得許多法學專家向他學習。 04/11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