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vgirl: 我懷疑有犯罪嫌移,我現在要盤查你不然就把你帶回去!04/11 16:52
都說要依當時客觀條件判斷了
不是警察主觀之認定
※ 編輯: iPussy (180.217.16.93), 04/11/2015 16:54:25
→ aarzbrv: iPussy?糟糕我要去蘋果網站查有沒有這產品的名稱04/11 16:53
→ lagxp: 檢察官只說可「攔停」,現在爭執的是「搜索」、「強制」04/11 16:53
→ lagxp: 原PO今早7點PO文,你昨天問的是攔停,根本不是同件事04/11 16:54
噓 alladult: 都壓制又搶奪手機了,又沒逮捕民眾,100%違法了,不需觀望04/1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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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vgirl: 請問大大,客觀條件由誰來決定????04/11 16:58
身上有酒味,神情緊張,眼神閃爍,
胡言亂語等等,依"一般人"處在當時
環境會判斷對方可能有犯罪嫌疑即可
,所以連你也可以判斷之
※ 編輯: iPussy (180.217.16.93), 04/11/2015 17:04:27
※ 編輯: iPussy (180.217.16.93), 04/11/2015 17:04:58
※ 編輯: iPussy (180.217.16.93), 04/11/2015 17:05:34
※ 編輯: iPussy (180.217.16.93), 04/11/2015 17:06:04
→ aarzbrv: 還有更重要的是恐怕是否讓當場的警察脆弱的威嚴吧? 04/11 17:08
→ lagxp: ㄇㄉ 每次附理由回應都被忽視 04/11 17:10
→ aarzbrv: 看了桃院行政訴訟102,交,293就知道有沒有屈服於警察的 04/11 17:12
→ aarzbrv: 權威,恐怕才是被處分與否的最重要因素吧? 04/11 17:13
→ aarzbrv: 被自以為的合理懷疑還有騎腳踏車戴安全帽的、雨停了還穿 04/11 17:16
→ aarzbrv: 輕便雨衣的,只要讓警察覺得怪怪都有犯罪嫌疑喔! 04/11 17:17
→ ray0910: Google 不難吧~不要讓自己權益睡著 04/11 17:21
→ aarzbrv: 這些人如果遇到白種人多半只會i'm solly my english is 04/11 17:22
→ aarzbrv: bad然後被白種人罵還說謝謝吧? 04/11 17:22
→ avgirl: .那警察算"一般人"嗎? 如果是的話為什麼不能由他來判斷~.~ 04/11 17:23
→ Acone: 之前內湖樹木案,大家不是認為警察發現,不管認定就可以辦 04/11 17:28
→ aarzbrv: 大家講得很理所當然嗎?所以大家也包括詢問者嗎? 04/11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