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laqe: 不能這樣交換條件 02/12 10:48
→ route22: 這算要脅了吧 02/12 10:49
→ BlackBass: 這是兩件事 02/12 10:49
推 ladyuno: 可以接受 02/12 10:49
→ pro33342: 先銬在來討論好嗎 02/12 10:49
推 gamePaulguy: 不接受啊 但你以為愛國同心會都在舉牌鞠躬喔? 02/12 10:49
噓 Moratti: 違法警察進去蹲啦 死好 02/12 10:49
推 KIRA1002: 先銬來在說! 02/12 10:49
→ nugundam: 不可~一碼歸一碼 02/12 10:49
噓 ckm0089: 一碼歸一碼 這種條件不是法治社會文明人該有的 02/12 10:50
推 goodbye: 愛國同心會本來就該抓 不過算了 這個條件可以接受 02/12 10:50
推 Demogorgan: 拿警察份內的工作來和解,沒這回事! 02/12 10:50
推 lovec: 蔡正元直接辭職大概是鄉民唯一會接受的和解條件 02/12 10:50
推 windersword: 要愛國同心會當場被警察槍斃 我才會接受 02/12 10:50
噓 wunno: 傻了嗎 那本來就是警察份內的工作 最好可以拿來當條件 02/12 10:51
推 chingwen7066: 愛國同心會本來就該抓 02/12 10:52
推 flare5566: 不行 應該先把愛國同心會蓋布袋打一頓再抓 02/12 10:52
推 joy462110: 先告死警察,並要求抓愛國同學會,然後再跟警察和好但 02/12 10:52
→ joy462110: 不和解! 02/12 10:53
→ dearjohn: 他們有這個guts再說,你要知道愛國同心會的靠山是什麼XD 02/12 10:53
推 bruce511239: 可以接受 但繼續提告 02/12 10:54
→ dearjohn: 感動愛國同心會哪天莫名其妙變成消波塊也不意外~ 02/12 10:54
→ flamerlin: 不合理 拿本來就該做的事當交換 02/12 10:54
→ mvpdirk712: XDDDDDDDDDDDD 不行啦 一碼歸一碼 02/12 10:55
→ lovekangin: 這個和解條件不合法... 02/12 10:55
推 ssd123698745: 提出這種條件不如叫他們辭職好了 愛國同心會那樣子 02/12 10:55
→ ssd123698745: 都沒人敢動後面靠山應該是國家級的吧 02/12 10:55
推 c122332: 剛剛看人渣本文說~南港分局長正全力爭取信義分局長一職~ 02/12 10:56
→ h41615: 愛國同心本來就該處理— — 02/12 10:56
→ c122332: 所以在轄區全力衝業績~~~~ 02/12 10:56
→ ab32110: 不行 一碼歸一碼 02/12 10:58
→ insominia: 兩件事情 02/12 10:59
→ baiya: 一碼歸一碼 不過我先講先去抓同心會再來談合解 02/12 11:00
推 winxp5566: 不接受 這種垃圾一定要給他教訓 02/12 11:01
推 Crazyfire: 根本沒必要和解 待行政懲處完 再轉調到信義分局去就好 02/12 11:01
→ Crazyfire: 啦 這種過度執法的包可大了 02/12 11:02
推 blue0627: 叫他們供出後面的人再說吧 02/12 11:05
→ Ec73Iwai: 他們沒這麼懶趴啦 要抓早就抓了........ 02/12 11:06
推 YMTF: 遇割闌尾志工:上銬;遇愛共同心會:空踢無妨礙公務 02/12 11:07
推 ionchips: 先銬他們再來慢慢討論 02/12 11:29
推 regina1d: 就算不接受這條件,愛國同心會還是應該要抓! 02/12 11:33
→ regina1d: 這算甚麼爛條件? 02/12 11:33
推 lamda: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法條寫在那裡,老愛講依法行政的就好好 02/12 11:42
→ lamda: 去看一看 刑法302 跟刑法304 還有警察職權行使法19條 02/12 11:43
推 bookticket: 不接受 同心會他們本來就該被處理的!!! 02/12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