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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之銘言: : 這麼巧? : 林北今天剛好被條子臨檢 : 難道是柯p要警察出來嗡嗡嗡嗎? : 晚上10點 我跟朋友把車子停路邊 : 討論等一下要去哪裡玩 : 是要去陽明山 還是哪裡夜遊 然後我順便吃剛才夜市的肉圓 : 就一台車子靠過來 停在我車前 : 下來兩個便衣(有出示證件) 問我們車停這邊在幹嘛? : 然後就要我們出示證件 : 查完證件以後問 舞荊軻某? : 我跟朋友同時回答 蛤? : 條子看兩個傻傻的 就揮揮手說沒事 然後就走了 : ※ 引述《WTOH (WTOH)》之銘言: : : 有一次半夜 我跟朋友吃完串燒 : : 看到好三台騎機車的警察在巡 : : 後來我們就故意騎另外一個方向 : : 沒多久警察就來攔了 : : 問我們有沒有喝酒 : : 我們說沒有 : : 就要我們呼氣給他聞 : : 我朋友就說 既然你想要聞我的口臭 就讓你聞吧! : : 騎車不喝酒 喝酒不騎車 : : 當警察還要聞別人口臭 還蠻辛苦的.... 印象中… 警察除非定點攔檢,不然只有在他認定你有 「虞犯」的嫌疑時才可以對你要求欄查,故 原原PO被警察認定可能是「酒駕虞犯」所以 進行欄查,是沒問題的。 至於像是在便利商店買完東西要離開,或者 跟朋友在路邊聊天而被警察要求出示證件, 可以反過來要警察證明是以何種犯罪之「虞 犯」要求查明身份。 不過不建議跟警察玩,因為浪費時間…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54.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9387253.A.51F.html
a1122334424: 我是覺得還是要要求辣 剛剛好而已 04/19 04:02
az839015: 虞犯是什麼???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04/19 04:03
a1122334424: 有嫌疑犯 04/19 04:04
chinandxian: 合理懷疑有犯罪之虞者 04/19 04:05
chinandxian: 查一下花你多少時間,還是身上有屎怕人發現 04/19 04:05
az839015: 喔~謝謝~~~ 04/19 04:05
chinandxian: 看起來像駭啊的有百分之99是駭啊 04/19 04:06
simdavid: 樓上彰化人 04/19 04:07
ynd: 這篇正確,我當過司法警察。確實差不多如此 04/19 04:41
ynd: 但不會無事生非,因為臉飛凶神惡煞拐騙偷搶毒酒 04/19 04:42
ynd: 非 04/19 04:42
winger: 這種說法不就當相表示,警察可以合法無事生非嗎? 04/19 04:43
ynd: 沒人吃飽很閒去浪費時間,因為沒有業績 04/19 04:43
winger: 所以你也同意了確實可以合法無事生非 04/19 04:44
yspen: 為什麼你就肯定警察不會吃飽很閒去無事生非? 04/19 04:44
ynd: 哈。應該吧。 04/19 04:45
ynd: 我是當兵 當思法警察 04/19 04:45
ynd: 我有研究過這些東西,但當兵的司法警察權小於真正司法景茶 04/19 04:46
winger: 那你不覺得這法修形同虛設嗎?因為它事實上根本管不到你是 04/19 04:49
winger: 有正當性 04/19 04:49
ynd: 哈,職權不同,我也不能一慨而論 04/19 04:52
ynd: 我是海巡,身份是可以盤查船整體,船員船主 04/19 04:54
ynd: 港邊有疑人士,攜毒有疑人士港邊生事人士,權利可以大到拘留 04/19 04:56
ynd: 但確需志願役上位以上核可,或司法組人員 04/19 04:57
ynd: 上尉 04/19 04:58
ynd: 船體本身也不能無限上綱,入港後也不得亂來的 04/19 05:00
pipiispipi: 我曾經在路邊買奶油餅 剛離開就被攔查 也沒有不爽阿 04/19 06:00
smtp: 時間太多再跟警察盧洨, 我是寧可給警察看身分證數十秒後閃人 04/19 06:19
smtp: 有時也許是你對, 但你卻花數十分鐘甚至數小時 vs. 數十秒... 04/19 06:21
GSHARP: 沒犯法幹嘛怕人家查,這種想法有點奇怪 04/19 06:31
aarzbrv: 沒犯法幹嘛怕人家查條子的證件 04/19 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