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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得~ 這是合理懷疑的認定是由誰認定的問題? 目前的法律, 合理懷疑的標準, 當然是由執勤警察認定~ 這是我們法律給警察的授權~ 所以員警碰到可疑的人都可以查驗身份,而不用請示檢察官~ 你如果覺得警察理由不充份, 你也可以拒絕出示證件~ 當然警察有權力把你帶回警局扣留3小時查驗身份~ 此時,你亦可在警局向高層投訴員警的查驗理由不充份,逕由高層認定~ 如果高層認定不屬合理懷疑的話,警員可以面臨行政處份~ 但這並不改變事發現場,員警有認定合理懷疑的權力事實~ 但要注意的是,我們的法律的確授權給基層員警認定 "合理懷疑" 基本上世界各國的警政也都如此,台灣的警察得到法律的授權算少了~ 下次警察查驗,如果趕時間的話,直接給他查驗比較好,這是法律授權~ 不過真的很不合理的話,可以和他去警局再投訴他 你合理的話有條例可讓他職務過失記點處份 但他一樣有3小時的時間把你關在警局 總之認定"可疑",不是你認定自己不可疑就可以不配合了..你只能投訴他職務過失而已 ※ 引述《aidao (愛到)》之銘言: : 直接說答案:當然不行 : 找警察職權行使法看就懂了 : 要看身分證有好幾項前提 : 要先被滿足才行 : 例如合理懷疑有犯罪之嫌等等 : 「合理懷疑」也不是主觀上認定就好 : 也要有客觀上條件符合 : 例如半夜看到一個男生出現在女廁 : 這個人時地都很不合常理 : 警察才有權要求出示證件 : 前面是法律規定 : 接下來談到實際情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60.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0962566.A.7ED.html ※ 編輯: zergaiur (223.136.60.168), 08/31/2015 03:24:31
a1122334424: 恭喜 08/31 03:25
ghostdx: 贊同 08/31 03:26
a1122334424: 某種程度像賭博 08/31 03:26
GTOyoko5566: 觀念正確 08/31 03:26
sexyass: 推! 08/31 03:30
wangxiv: 推 08/31 03:33
qwert987: 正確!推 08/31 03:34
umaga1: 法律不夠明確 容易有糾紛 08/31 03:34
blaz: 不錯啊,我跟你去耗三個小時吃豬排飯還可以讓你被申訴 08/31 03:34
qwert987: 有一種無腦酸比較有趣 鍵盤呼籲不要配合 然後自己乖乖掏 08/31 03:35
blaz: 我決定以後都要乖乖去警局了 08/31 03:35
qwert987: 證件 這是一種"別人小孩死不完"的概念嗎XDDDDD wwww 08/31 03:35
ewqqwe: 正解 08/31 03:40
a1122334424: 就是啊 那種就很無恥 萬人想硬 一人 要死大家一起死 08/31 03:40
aidao: 你說的跟我講的沒有衝突啊 XD 08/31 03:42
aidao: 是在不見得什麼啦 XD  08/31 03:43
qwert987: 那一位好像自己跑來簽到了 哈 知道丟臉就好 哈哈 08/31 03:43
qwert987: 鍵盤呼籲 萬人響應~ 要死你去死 ㄏㄏ 08/31 03:44
a1122334424: a大的文章看完我覺得還好吧? 08/31 03:45
aidao: q大,想說原文你怎麼不見了XD 到底哪寫錯了你也都不講 08/31 03:45
qwert987: 我又沒有說誰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08/31 03:45
qwert987: 知道丟臉就好 哈哈 爽喔 椅子拉很快喔 08/31 03:46
aidao: q大,是哪段在鍵盤呼籲什麼了啦 XD 08/31 03:46
a1122334424: 或許是"有時間慢慢耗 爭取..." 那一段吧? 08/31 03:47
aidao: 你到底在講啥啦 XD 你是不是沒有看清楚我寫什麼啦 XD 08/31 03:47
aidao: a1122334424大,我是真的不懂q大的點在哪,原文也問了,q大 08/31 03:48
aidao: 也沒講出到底他覺得問題處在哪 XD 08/31 03:48
a1122334424: 或許是在說 可能會害到有時間的人... 之類的? 08/31 03:49
aidao: a11大,我就是依法回答而已~ 08/31 03:49
aidao: q大,我發文通常很快自D(除了台語文),那篇我先不D,隨時 08/31 03:51
aidao: 歡迎你回來討論,說真的啦,我覺得你應該沒看懂我原意 XD 08/31 03:51
aidao: 那篇推文都補充很清楚啦~ 08/31 03:52
aidao: a11大,那段意思就是不鼓勵這樣耗啦~前後文看了就懂了 08/31 03:58
aidao: 原文都沒修過,好好的在那~ 08/31 03:59
a1122334424: 我當然知道啊 有很難看懂嗎? 08/31 04:00
a1122334424: 本來會去衝撞體制的都是些神經病啊(好的意思上 08/31 04:01
aidao: a11大,是啊,我也以為很容易理解才對。 08/31 04:03
alladult: 其實去派出所3小時,誰耗誰的時間也很難說,比誰較閒了 08/31 04:08
S522: 警察執勤是上班時間,民眾除非是在同一間警局上班,否則誰損 08/31 04:10
S522: 失? 08/31 04:10
alladult: 民眾無聊在派出所發呆三小時沒什麼,警察上班能發呆3小時 08/31 04:13
S522: 又不是整間派出所只有一個警察上班 08/31 04:14
alladult: 嗎?如果可以,警察每天臨檢自己父母,然後一起發呆3小時 08/31 04:14
S522: 而且規定3小時也未必要留到3小時,所謂3小時是指上限3小時 08/31 04:15
S522: 把人帶回派出所後花3分鐘、30分鐘或3小時都是合法 08/31 04:16
a1122334424: 會被長官定吧 08/31 04:19
StockVirtual: 記得有律師去告過 都沒告贏 08/31 04:58
HLPT: 本來合理懷疑就沒標準 你有一億你覺得富有 窮苦人家有一百萬 08/31 07:16
HLPT: 就滿足了 每個人的成長過程 社會經驗 認知本來就不同 如果 08/31 07:16
HLPT: 標準可以一致 法律就不會這麼多甲說乙說丙說 08/31 07:16
Nchun: 警察又不用陪你耗三小時 常聽到警察故意把你丟在那 08/31 08:01
Nchun: 然後不理你 自己去做別的事 時間到了再來調查... 08/31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