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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vilCool (滅頂男孩)》之銘言: (略) : 因為現行的矯正制度根本是個廢物 : 有人問說有沒有數據 : 我可以很坦白告訴你 : 其實是有的 : 但是都掌握在相關單位手中 : 沒有人敢拿出來砸自己腳 : (例如毒犯再犯率高達98.x%,性侵犯也高達7成以上) 雖然我覺得台灣獄政系統十分有問題, 但你舉例的毒犯具有成癮性,所以再犯率當然高。 而一部分的性侵犯,也是有其精神上因素,當然再犯率特別高。 所以監獄的教化,例如學習技能或教育,對於這兩種犯罪類型的罪犯幫助並不大。 : 所以不管是官方或是廢死團體 : 都不敢把直接的數據公開透明的讓社會大眾檢視 : 只敢拿一些扭曲後的國外數據騙騙人 : 或是用一些無關痛癢的扭曲數據當文宣 : (例如更生人在獄中做糕餅的所得每年總數有多少這樣 : 實際上換算總所得/人數時薪可能連50都不到) 監獄環境的問題不是問題嗎? 1. 台灣的監獄環境其實已經漸漸不堪負荷,容納進太多受刑人,導致空間不足。 2. 監獄受刑人沒辦法獲取相對的報酬,這個問題不嚴重嗎? 今天,我們將這些犯罪者最入監獄,作用並不只是要「懲罰」他們, 另一部分,也是希望他們在監獄這個環境重新學習進入社會的技能及知識。 所以當我們送他們進監獄,只是讓政府賺到免費廉價勞工,剝削這些受刑人的勞動力。 請問我們究竟是教導他們如何重新回到社會,還是讓他們更了解社會險惡?讓他們更覺得 這個社會不歡迎、接納他們? (略) : 例如: : A.這個人只殺了一個人不應該判死刑 : B.隔壁庭的那個殺了好幾個人都還沒判死刑 : C.N年前有人殺了好幾個人也沒判死刑 : D.N*10年前有人殺了一個人沒有判死刑 : 或是 : A.因為有司法冤獄的可能性所以我們應該廢死 : (那我說什麼時候你們這些第一線的要出來推動一下司法改革?) : B.法官不是神,所以我們不能要求每次都拖個三~十年且換了n個法官的判決100%精準 : (那反應時間只有30秒到1分鐘的醫生為什麼都被你們要求要100%精準處置?) : C.就像以前的某某冤獄一樣,要是判死刑就無法回頭了 : (那請問一下自從那次冤獄後你們做了些什麼改革來避免再次發生?) : D.所以為了避免司法冤獄我們應該廢死 : (淦你___跳針跳夠沒~該回答的問題都沒回答阿淦!) 我覺得這段論述不太能理解,因為你指出了結果,但沒有告訴我這個結果怎麼發生, 所以無法回答。 我同意你法律在數年的演變後,常常並非貼近社會,而且往往悖離一般人的直覺。 而現在興起的法律經濟學、統計等等,將法律在適用過程中的產生數據進行分析, 並檢討法律的條文或應用上是否符合社會的期待。對於這樣跨界研究的發展,我 們仍需要繼續努力。 但若要求法律一定要像數學公式一樣,丟入相同代碼就產生相同結果,有可能嗎? 法律人的基本邏輯是三段論法: 「大前提(法條)+小前提(事實)+涵攝(事實與法條文連結)」 如果一切要以科學統計方式來為之,那我們就必須將法條跟事實都設為變數, 再來一一檢視這些變數有沒有關聯,並看最後結果會怎麼變化。 法條還可以,以刑法來說還是罪刑法定可以掌握,但事實該怎麼全成為變數呢? 我隨便講講,絕對可以參考的變數就有: 主觀上兇手的的智商、心理狀態、犯案目的、動機、事後的反悔、能不能再教化...etc, 客觀上被害者是否死亡、犯案手法、凶器、砍了幾刀...etc 另外,兇手在哪裡犯案、兇手與被害人的關係、之前有沒有前科...etc 然後要把這些事實的東西再量化成數字, 比如說以凶器來說,可能是用手、用腳、用刀、用炸藥、用毒、用槍...有在看柯南的,應 該就知道什麼鬼東西都可能會殺死人。 最後變成的情況會是,你好不容易將一個案子中法官用來量刑的因素量化後, 可能面臨: 1. 案件發生率頻繁嗎?殺人罪在台灣100多年來累積的母體數真的夠嗎? 2. 製作出來的回歸真的可用嗎?何況社會的價值觀會改變,那我們累積歷史判 決做出的公式會符合社會期待嗎?像過去,男尊女卑的傳統年代,受家暴婦 女殺死了自己的老公,就判死刑,但現在或許會考量其情可憫而減刑。 所以法律審判真的能列出像數學一樣的公式,只要代數有了,就可以輕鬆得出結論? 再來,就算不能如公式般得出解答,那法官有沒有辦法讓自己的判斷100%準確? 我不太清楚醫生的狀況,但對於法官來說,真相往往不像電視劇中一樣清清楚楚。 1. 證據往往是多如牛毛,而且有些可能有利於被告、有些不利於被告,就算一項一項去調 查也不可能完全水落石出。因為現實就是,在人死後絕對不會立刻有個柯南出現調查, 所以案發現場絕對會被破壞,或發現屍體的地方並非第一現場。這些屍體甚至是棄屍已 久、變成白骨的,這些都增加蒐證困難。 2. 證據中不僅是證人可能會有錯誤,甚至連科學性辦案也不一定100%正確。以DNA檢測來 說,現今還是沒有辦法將檢測的準確度拉到100%,所以只要有誤差就一定有衰鬼可能被 誤抓。而台灣司法界最廣為人知的衰鬼就是江國慶。 結果就好像在做化學反應的實驗,結果還要去懷疑這些藥劑的標示到底對不對,然後就要 一瓶一瓶去檢查,全部確認後再開始實驗。結果檢查藥劑時,可能會有誤差、做實驗時, 也可能產生誤差。我想,就算是理工科系在做實驗也沒保證100%成功的吧? 所以簡而言之, 要讓法官做出有如數學或科學般準確的判斷,我覺得有其困難。 因為現實生活是複雜的, 就像是經濟學原理永遠建構在決策者是理性的前提,但現實就是決策者不可能永遠理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57.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165999.A.CE8.html
riker729: 很難準確判斷 但罪證確鑿的呢? 06/01 21:56
riker729: 但也確實有量化了 殺一兩人不會判死 06/01 21:57
殺兩個人是兩個殺人罪,所以是兩個殺人罪都未達需判死刑的程度。 ※ 編輯: welhelm18 (140.119.157.102), 06/01/2015 2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