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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我大學讀數學系,研究所跑去讀法律系 : 現在的正義不是未來的正義 : 但是正義應該不會改變 : 這就是法律的悖論
hamasakiayu: 可以為了一個被誤判的人,犧牲100被再犯殺掉的人嗎? 06/01 12:44
: 所以這就是人的價值問題 : 正義的思辨提過一個問題 : 如果殺一人能救100人,該不該殺死那個人??? : 一輛火車前方鐵軌斷掉,你剛好有胖子站在旁邊,你可以選擇把胖子推到火車前卡住火車 : ,救車上所有的乘客,請問你該不該把胖子推過去??? 事件開始: 現在有兩艘船 一艘有三百人,一艘有兩百人 都將發生船難 你只能救一艘船,並一定要犧牲另一艘才能救 請問你該救哪一艘? 很好,你犧牲了兩百人,救了三百人 之後這三百人分到了兩艘船上 但又將發生船難 一艘一百人一艘兩百人 請問你該救哪一艘? 很好,你又救活了兩百人 但看似犧牲一百人的你,實際上已經犧牲三百人 不斷犧牲少數為了大眾福祉的你 最後能救活的卻是相對的少數 請問你這麼做是對的嗎? 難道那三百人就該死嗎? 是的 除非你選擇撒手不管 於是一開始的五百人都死了 原因是你連去思考怎樣才是對的腦袋都失去了 看似兩面思考的你,其實已經放棄思考 這就是念法律出來的,你所謂的悖論 如果正義不會改變 現在的正義就不可能不是未來的正義 因 時 制 宜 如果只想為空泛的未來而做 那 就 不 用 做 了 -- 在考慮為什麼不救那兩百人之前 請先問為什麼會一直發生船難 -- 反正你之後總有一天會死 現在也不用急救了 怎樣都改變不了你會死的事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25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152731.A.3AF.html ※ 編輯: AizawaYuuiti (125.227.251.55), 06/01/2015 17:59:43
CREA: 大破進擊嗎 這麼容易沉 哪間造船廠製造的阿 06/01 18:00
yonbun: 看你想當龐青雲還是趙二虎 06/01 18:01
HELLDIVER: 呃...沒有把兩艘船都炸沉的選項嗎? 06/01 18:02
HornyDragon: 選項三:很簡單,只要殺掉蝙蝠俠就好了 06/01 18:02
berryc: 寧可放100個,也不能錯殺一人 這沒錯啊 06/01 18:04
berryc: 不過這不是重點,有種100%不是冤案的應該要排除 06/01 18:04
berryc: 比如這兩年的人渣殺人案 06/01 18:05
berryc: 沒有冤案機會 就是0% 0% 就是不可能 06/01 18:05
roccqqck: 沒有案件100%不是冤案 06/01 18:06
e07141: 請問berryc 該怎麼分辯是不是冤案 06/01 18:08
roccqqck: 無法定義怎樣叫證據確曹 06/01 18:08
DevilCool: 簡單的說~法律人不願意承擔這個選擇 06/01 18:08
yoyun10121: 並不是你想排除就能排除的好嗎? 你說罪證確鑿判死就好 06/01 18:08
DevilCool: 卻也不願意把這個選擇放還給船上的人選擇 06/01 18:08
yoyun10121: 但杜氏兄弟案, 法官就認定是罪證確鑿判下去囉 06/01 18:09
yoyun10121: 每個冤案的法官, 還不都信口但但說不是冤案才判的.. 06/01 18:10
e07141: 法官以後會寫:判決死刑 但可能是冤案 請先別執行 06/01 18:10
roccqqck: 柯南看太多才會覺得有什麼證據卻曹 06/01 18:12
v7q4: 有人吃飯被噎死 --> 禁止吃飯 這樣? 06/01 18:12
e07141: v7q4你可以自己選擇不要吃 但被冤死的不能 06/01 18:14
max1121: 真的 救不救不重要 討論發生船難的原因比較重要 06/01 18:48
berryc: 這次人渣龔可能沒目擊者沒監視器 只有兇手自白+兇器 06/01 18:50
berryc: 那我請問一下樓上幾位大大,鄭捷殺人這種有冤案可能? 06/01 18:50
MNIBm: 聖杯: 06/01 18:50
berryc: 鄭捷被外星人控制殺了3個人 所以有冤案可能? 06/01 18:51
berryc: 還是捷運站裡的目擊者都被收買有做偽證可能? 或全部的人都 06/01 18:52
berryc: 神智不清以為那個紅衣男拿刀的就是兇手??? 我好奇啊 06/01 18:52
berryc: 繼續玩文字遊戲嘛...法律就是被這種人玩弄變成保護兇手的 06/01 18:53
berryc: 工具. 真悲哀 06/01 18:53
chung74511: 如果這兩起有目共睹的隨機殺人都還能說不是100% 06/01 19:35
chung74511: 我只能說念法的去吃屎吧 06/01 19:35
g0620: 你確定有念過刑法,台灣刑法又不追求正義,孔龍法官們只追 06/01 20:13
g0620: 求法學的正確與否,專業才是重要的!你敢質疑法官,out~ 06/01 20:13
roccqqck: 割喉案沒有目擊者 沒有監視器 自首不可能說謊? 06/01 23:49
roccqqck: 鄭捷不可能被教唆殺人 或共犯 或被威脅殺人? 06/01 23:49
roccqqck: 機率很低而已 每個冤案機率都很低 06/01 23:50
roccqqck: 割喉案監視器只拍到他在附近遊走 06/01 23:52
roccqqck: 當然我舉鄭捷的例子的機率低到不能再低 06/01 23:53
roccqqck: 我想說的是沒有證據確曹這種東西 06/01 23:53
roccqqck: 柯南說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但司法不知道那個真相是真是假 06/01 23:54
roccqqck: 不要說我的說教唆殺人 共犯 威脅殺人不可能 06/01 23:58
roccqqck: 高雄劫獄事件大概就是這樣 教唆或威脅劫獄全部飲彈自盡 06/02 00:00
roccqqck: 根本沒殺人幹嘛飲彈自盡 反正他們重罪本來就幾乎出不來 06/02 00:00
roccqqck: 很明顯背後有鬼 但死無對證 06/02 00:01
molle: 我們以後就在刑法裡面加一條"毫無疑問非冤獄者,死刑"好了 06/07 17:11
molle: 有寫跟沒寫一樣 06/07 17:12
barlin: 祐一是YUUICHI YUUITI是雄一 = = 06/16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