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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k1o (打電話問功夫)》之銘言: : 假如真的開放大陸人考證照的話 : 我是說假如 : 那台灣往後的專業證照 一定是大陸人考到 : 律師 醫師 會計師 估價師等等等..... 法律系在對岸是很不吃香的冷系,跟台灣完全不一樣, 醫師…嗯,聽說最近有好一點,不過總體薪資還是很有趣的, 常常可以聽到對岸的醫生抱怨錢少(比較離譜的數字,2000RMB一個月)事多麻煩多 對岸的仇醫風潮很可觀,有興趣的人可以查一下這個事件: 男子拒簽字致產婦死亡續:明日將對死者屍檢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3月13日 09:35 北京晚報   本報訊(記者 王瓊) 肖志軍事件又有最新進展,昨天下午,死者父母李旭光夫婦向記 者證實,本月15日,他們將迎來女兒的屍檢。一直留在北京的死者父母在北京委託了代理 律師王良斌起訴醫院,並暫定索賠1000元。   去年11月21日晚,“丈夫”肖志軍拒絕在剖腹產手術同意書上籤字,最後“孕妻”李 麗雲不幸身亡,此事件當時一度成為各大媒體炒作的焦點。   今年1月23日,代理律師王良斌向朝陽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書,正式對肖志軍和醫院 提起訴訟,此後由於肖志軍離家出走,並未簽收法院的傳票,目前李旭光夫婦已向法院申 請變更被告,撤回對肖志軍的訴求,另案對他再提起訴訟。王良斌稱,目前審理此案的合 議庭法官經合議後,已准許了夫婦二人的這項請求。夫婦二人曾表示,1000元只是暫定的 金額,等到女兒屍檢結果出來,最終確定女兒的死亡是否不可避免,與醫院及時救治是否 有關後,他們再明確具體的索賠金額。   據李旭光夫婦證實,本月15日,由朝陽法院指定的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將為他們 的女兒李麗雲進行尸檢。 http://chinanews.sina.com/news/2008/0313/09352593198.html 幾個有趣的點: 1.如何確認聲稱是家屬的人真的是家屬 2.家屬拒絕簽署手術同意書,醫生可以開刀嗎 3.如果醫生不開刀,是否有違職業道德 : 光北京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大 清華大學 中央大學 上海大學 浙江大學 : 學生人數就二十四萬了 再取前面5%較用功的學生 : 也有一萬兩千人 剛好大陸人又特別會考試 不是我要潑你冷水, 這一萬多人沒什麼理由過來(能夠含在這一萬多人內醫生應該在少數) 我們的高薪群,他們的低薪群,才可能是遷移的重點 : 隨便一考都麻會中 台灣的大學每年相關科系畢業生也沒那麼多 : 中醫師也是 台灣的大學中醫會比大陸學的中醫厲害嗎 : 如果証照開放的話 : 台灣就掛了 這樣怎麼玩? 見仁見智,對岸的中醫口碑嘛…………… 可以查一下之前那位在英國碰到車禍的主播的相關報導, 不是每個人都認同是中醫療法建功。 ---- 補充一點李案的資料: 政協委員:修改手術簽字制度防孕婦之死悲劇重演2008年03月12日 08:58 來源:中國青 年報 何春中[發表評論] [推薦朋友] [關閉窗口] [列印本稿] “生命權和健康 權高於一切,只有職業醫生才能判斷病人在危急時刻是否需要搶救。同時醫院也不是墊費 機構,因此建議加強《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生命權的保護,要規範相關醫療條款, 防止悲劇再次發生。” 3月9日,全國政協委員劉紅宇就2007年發生在北京的孕婦李麗雲之死,對中國青年報 記者表明自己的觀點。 2007年11月21日下午4時左右,孕婦李麗雲因難產被肖志軍送進北京朝陽醫院京西分 院,肖自稱是孕婦的丈夫。面對生命垂危的孕婦,肖志軍卻拒絕在醫院剖腹產手術通知單 上面簽字,醫生與護士束手無策,在搶救了3個小時後,孕婦及胎兒均未能生還。 在隨後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北京市衛生局說,專家認為李麗雲的死不可避免,醫院 想施行手術主要是挽救胎兒生命。對於社會普遍關注的“不簽字,不手術”的做法,北京 市衛生局表示,醫院已經盡到職責,並無過失。衛生局對此案中涉及的法律問題也給予了 解釋:為了保護患者利益,法律規定了醫院享有特殊干預權,然而在本案例中,這一權利 實際上卻因為肖志軍的拒簽而無法實現。 李麗雲事件發生後,媒體開始反思“手術簽字制度”。 有律師背景的劉紅宇認為,從立法本意來講,手術簽字制度設立的初衷,是為了保障 患者在治療過程中有自主選擇的權利,同時這也可以有效防止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濫用權 力。 “然而,在生命危急關頭,醫院及醫生的不作為是否體現了對生命的漠視?” 劉紅宇表示,如果在患者處於病危時的急診搶救,也必須以“徵得患者同意”和“無 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作為手術的前提條件,這樣的 制度就顯得過於僵化。 劉紅宇研究發現,雖然《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也規定:“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 ”賦予醫療機構獨自決定手術的權利,但因沒有明確具體的情形,不具有操作性。相比之 下,美國《醫療法:緊急施救手術法規》規定,“醫生有權在病人面臨生命威脅,或有導 致身體殘疾的危險時,在未得到病人同意以及未得到其他人同意的情況下,對病人實施救 治”。 “這樣的法律規定值得我們借鑒。”她說。 來自雲南的劉富興委員是致公黨中央常委、雲南省政協副秘書長。他認為,醫療糾紛 和醫患矛盾是當前社會問題之一。要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在加大投入的基礎上,對現有 醫療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合理劃分,明確營利與非營利性醫院已迫在眉睫。 他建議,應成立第三方獨立醫療仲裁機構,解決醫患糾紛。機構應獨立於醫院、患者 及保險公司之外,可以由醫院協會或醫學會、工會等組織成立。 他同時建議,推行醫護人員執業保險,為化解醫療機構風險創造條件。解決醫療糾紛 ,還應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險保障機制,同時可由商業保險公司建立醫療意外和補充醫療責 任商業保險險種。 http://big5.ce.cn/xwzx/gnsz/szyw/200803/12/t20080312_14804346.shtml -- 杯の月を酌もうよ,座頭殿。 泉鏡花‧歌行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2.114 ※ 編輯: KYOUKA 來自: 59.105.12.114 (03/15 04:59)
forhealth:專業!!! 03/15 05:00
imgkiller:開放大陸學歷考照 最直接受益的是大陸醫台生 03/15 04:59
imgkiller:醫療品質無法有效控管 台灣民眾將受其害 03/15 05:00
ianlin45:所以不開放考照!! 03/15 05:15
KYOUKA:底下那個提案有沒有過不知道,不過如果過了,需要在對岸 03/15 05:16
KYOUKA:就醫的人,平時多燒香吧 03/15 05:17
bluejamielin:這篇分析的很精闢 推你一個 03/15 07:46
monyan:推,台生才是問題,應該全面封殺 03/15 08:54
techih:明明就說不開放考照 連韓國畢業的都無法直接在台灣考照了 03/15 12:19
aquarian:既然不開放考照 那開放大陸學歷到底要幹麻呀? 不懂 03/15 12:37
monyan:那一堆人幹麻到對岸讀書 03/15 13:01
akanokuruma:因為台商子女有拿大陸學歷的 他們也是人 03/15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