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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便當業者作法並無不當之處 換做是我,大概也只能做到這樣 我們來檢視便當業者現在被批評的幾個主要理由 1.不應羞辱學生 老實說,以報載的這些字眼,我並不認為有刻意羞辱的成分 換做我們是便當老闆,如果要通知學生,除了領便當這時間之外並不方便 那直接在學生領便當時拿紙條給學生,還是放在空便當盒內給學生,比較有羞辱的意圖? 我想是前者 而紙條的用語上,只是客觀的描述廠商想表達的含意 我們來看看紙條內容: "想吃嗎先繳錢 不想吃也要快還錢" 並沒有包含粗鄙的辱罵性字眼,用詞上我覺得已經儘可能不帶情緒了 不然請各位試試看,能不能寫出更不帶情緒又能表達那個意思的字條? 2.表達管道不恰當 有人提到可以跟學校或者直接跟家長溝通 但是那些都應該是跟學生溝通失敗之後,才使用的管道,不是嗎 便當業者跟學生無仇,當然希望能顧及學生顏面 通知學校,不就會讓老師或同學對該學生有異樣的眼光了嗎? 所以合理的作法,應當事先跟學生溝通,真的不行才找學校才是 不是不找,而是之後才找 跟家長溝通的部分,要嘛就是要通知學校才能要到通訊方法,不然還是只能靠學生溝通 3.一開始就不應該供餐 這點就是看制度問題,我也贊成先付費才有餐點(付一個月,下個月才有餐點) 但是從此處也可看出便當業者並不是過於苛刻 因為確有忘記的學生或者家長存在,忘記帶錢當天就不給餐,實在有些過於嚴苛 依照比例原則,一兩天忘記帶錢而繼續供餐,也是很合理的作法,只要對方記得補繳就好 [結論] 個人觀點認為,便當業者所為並無違反比例原則之處 但是媒體一報導,作小生意的當然以和為貴,道歉了事 只是我們看新聞時,應有自己的判斷與想法,不應濫用自己的愛心 記者理應客觀報導,萬一參雜過份主觀的觀點,我們看的人要自行理性判斷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201.104
CiaoDian:只能說他們真的覺得羞愧就不會找記者講給全台灣知道.. 11/15 12:11
CiaoDian:現在上電視連臉都出來就不會羞愧了媽? 11/15 12:11
fireflyyen:每次都有紙條 還當面講 都聽不進去 連續三個月… 11/15 12:12
yoyorock:推一樓...真是噁心的一群人 11/15 12:12
adkue:妓者會客觀 臺灣就有救了 科科 11/15 12:12
sugozu:他親自催過那個學生了 11/15 12:13
sukisam:他已經留過很多次字條知道沒用了不是嗎? 11/15 12:13
tompy:要寫:要記得還錢喲,揪咪~~ 這樣不失禮貌又帶點淘氣(逃) 11/15 12:13
onlyyou2: 國中的導師怎麼不見人影? 11/15 12:14
icespeech:女支者會客觀 台灣就有救了 啾咪 11/15 12:15
kery0129:推~中肯~ 11/15 12:15
walkwall:便當店萬一倒了,我相信影響的家庭會很多吧 11/15 12:15
SpiderMan:要真這樣裝可愛更沒用= =連爆都不會爆orz 11/15 12:17
wands:推 揪咪~~ 11/15 12:19
gohome0083:^.< 啾咪 11/15 12:22
linzero:以前讀國中時 是學校指定幾家廠商 然後要訂的學生去選 11/15 12:27
linzero:當天早上選完同時付錢 統計後給廠商 11/15 12:28
linzero:這樣就不會有不繳的情況了 11/15 12:28
walkwall:我國中的時候跟樓上類似,不過從新聞看來現況似乎不同 11/15 12:41
walkwall:真的不清楚現在是怎樣做,先付錢才給的制度爭議最少吧 11/15 12:43
mp2500:老闆僅錯在文筆不好,他應該在紙條上寫道: 11/15 12:45
mp2500:想吃嗎? 先繳錢 >< 不想吃也要快還錢 科科 11/15 12:46
mp2500:這樣就不會有爭議了 11/15 12:47
xwingxwing:啾咪比較好 禮貌又帶點淘氣 11/15 12:53
EvilPrada:樓上說的很有道理 11/15 12:53
EvilPrada:樓樓上 11/15 12:54
orz120:有道理 11/15 13:00
chandler:推mp2500 太好笑了XDDDDD 11/15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