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meow: 錯就錯在捐給慈濟 06/06 16:11
推 MetatronJ:那塊地算檳榔攤的產業嗎? 06/06 16:11
→ mmeow: 抱歉我眼殘看錯..... 06/06 16:11
→ telecine:什麼檢方 小案大辦 大案不辦 06/06 16:12
推 yanpoupou:檳榔攤老闆也太.... 06/06 16:12
推 Cosmoswalker:如果新聞內容沒有錯誤,我覺得這個檢察官有點腦殘 06/06 16:12
推 Cathay:叫老闆檳榔交出來 06/06 16:12
→ kreuzritter:有沒有警察品質下降的八卦? 06/06 16:12
推 Dasein:限制住居? 這個檢察官也太OX了吧 06/06 16:13
→ nataku432002:檳榔攤老闆真的有點..... 06/06 16:13
推 remeses:這位阿伯好可憐 明明是好心人 老闆也真是...哀 06/06 16:13
推 kons:我覺得,老先生可以主張「此物是置棄在非私人空間」 06/06 16:14
推 Museru:應該把檳榔攤老闆抓去槍弊 06/06 16:14
→ ntouhr:一把火燒了檳榔攤吧 06/06 16:15
推 BcBc:無言................. 06/06 16:15
→ kirameku:檳榔交出來 06/06 16:15
推 hyjoly:這什麼世界阿........... 06/06 16:16
推 MetatronJ:阿伯是老實人吧...才被欺負 06/06 16:16
推 peichuan:看內文說業者已原諒過他一次,感覺是有說過耶 06/06 16:16
推 boyu888: "檢察官裁定限制住居" <----- 是哪位丁丁檢察官阿~~ 06/06 16:16
推 yitto:微罪不舉 這檢察官有讀六法全書嗎 06/06 16:16
推 LOVEMG:檢方為什麼不能用職權 給它個緩起訴 06/06 16:16
推 kissorkiss:這檢方真有愛心 對一個拾荒老人下重手 06/06 16:17
→ LOVEMG:告這個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 06/06 16:18
推 just8811:好想罵髒話...... 06/06 16:19
→ MRHAUNG:白痴業者 幹 06/06 16:19
→ hyper5:這很明顯是偷竊罪嫌,當事人已經提告 檢方也不得不處理.. 06/06 16:18
推 paulvan:老闆去死 真的去死 上吊算了 06/06 16:19
→ s81250:檳榔攤已經對寶特瓶做出拋棄~沒有擁有所有權啊!所以老翁無렠 06/06 16:19
→ s81250:偷竊行為~~可以主張錯誤!撤銷 06/06 16:20
→ caballero:......檳榔攤老闆欠人丟雞蛋嗎 06/06 16:20
推 LOVEMG:我認為既然已經說過一次了 很難說這是無主物 06/06 16:20
→ hyper5:但如果阿伯無法提出有效證據,也只有進去牢裡的份了 06/06 16:20
推 uso1626:檢方跟業者真...OOXX 06/06 16:20
推 poeoe:台灣人權立國阿.....飆車坎人不抓..抓個拾荒老人... 06/06 16:20
→ s81250:若是檳榔攤老闆將物品丟置在公有地~請問老闆如何證明所有權 06/06 16:21
→ KeeperOf7Key:檳榔攤就機八~~~~~~ 06/06 16:21
推 hw1:看前面警察吃案那篇 警察是都去抓老人沒人手去抓車禍肇事者嗎 06/06 16:20
推 djdotut:檳榔攤是否設在一般住家前面而已? 如果是的話 或許真的갠 06/06 16:21
推 chenhao:檢察官根本不能直接限制住居~那是法院才可以裁定 06/06 16:20
→ MetatronJ:阿伯的女婿不是警察嗎? 就傻傻被人告 不反擊歐? 06/06 16:22
→ s81250:如果沒有擁有寶特瓶所有權~就叫環保署開檳榔攤的罰單 06/06 16:22
→ uso1626:殺人放火不用賠命;撿10元資源回收先留10小時 科科 人權耶 06/06 16:22
推 hyper5:因為當事人早已警告過阿伯 置之不理 被抓就必須乖乖接受 06/06 16:22
推 paleomort:法官裁定這位檢座跟檳榔老闆限制住居如何? 06/06 16:22
推 zo4:真的很................. 06/06 16:22
推 ronnyvvang:放在檳榔攤後方很明顯是要留著 如果是不要的應該放前方 06/06 16:21
→ djdotut:是業者整理好要回收的 只是暫時放置而已.... 06/06 16:22
推 poeoe:號稱人權立國...只敢欺負最弱勢的.... 06/06 16:23
推 tomdeng:郭姓業者檳榔攤應該開不久了 06/06 16:22
→ chenhao:那你摩托車停在公有地那要怎證明是你的阿 06/06 16:23
→ hyper5:法律制裁 阿伯必須被以偷竊罪嫌提起公訴 直接去吃牢飯了 06/06 16:23
→ s81250:樓樓上~有行照這種東西啊!! 06/06 16:24
→ chenhao:那根本就是老翁沒有故意~還管他業者如何喔 06/06 16:23
→ djdotut:不過只是為了幾十塊錢的資源回收物而告上法院 真的是浪費 06/06 16:24
→ chenhao:這篇文章大家看看就好~因為記者的用語有問題 06/06 16:24
→ hyper5:但是當事人已經提告並拿出證據 檢方就一定要處理 06/06 16:24
推 intelb06385:系後 在亂拿看看阿 06/06 16:25
推 fromwilda:浪費司法資源..y 06/06 16:25
→ djdotut:司法資源 除非業者很窮 很需要那些資源回收物換幾十塊錢 06/06 16:25
→ Sunnyrain4u:阿伯 每天往返 美濃鳳山 沿路 作資源回收...真強者! 06/06 16:24
→ chenhao:這個也沒有真的起訴是在偵察階段而已~真的會起訴嗎 06/06 16:25
推 Rechtmann:沒辦法證明老翁有「不法所有之意圖」,不會成罪。 06/06 16:26
推 LiHo:我以為要出現反慈濟的文章說 06/06 16:26
推 aacs0130:無言的檳榔攤老闆..希望法官網開一面 06/06 16:27
→ chenhao:我覺得根本不可能會起訴 06/06 16:27
推 aprendes:微罪不舉是決定起訴與否階段的事 才剛進入偵察就要不舉XD 06/06 16:26
→ chenhao:沒有偵察就要不舉那也太........所以囉看看就好 06/06 16:30
推 nikisi:慈濟的師兄姊一定會求佛祖保佑阿伯沒事的 06/06 16:29
推 shenru:真可憐 @@ 怎麼做好事也不行 06/06 16:30
推 log1118:要撿空罐也不會知會一下難怪會被當成竊盜 06/06 16:30
推 aprendes:限制住居是叫你回家別亂跑配合偵察 對被告來講剛好而已吧 06/06 16:31
→ log1118:並不是東西丟在那邊就表示不要了阿 06/06 16:32
推 lucdiane:檳榔攤老闆好奇怪 06/06 16:32
→ aprendes:更正 是偵「查」 沒選字的結果..orz 06/06 16:32
推 Cosmoswalker:其實我覺得這篇報導有引導輿論的味道在 06/06 16:35
推 kons:他媽的屌抽筋,好人難做,繼玻璃娃娃事件又一代表作!!!! 06/06 16:36
推 marquesas:起出包括寶特瓶、鐵鋁易開罐等二十五個。 06/06 16:37
→ thomas0229:333 06/06 16:45
推 kcy7427p:起出包括寶特瓶、鐵鋁易開罐等二十五個 = = 06/06 16:46
推 xxoxooxo:叫老闆檳榔交出來 06/06 16:49
推 lancenena:Rechtmann 正解 沒有意圖 不構成竊盜 06/06 16:55
推 lzetn:告的好 06/06 17:06
→ fx35user2:告死他 那老人之前不知偷了多少東西 這次終於被抓到 06/06 17:09
推 kuz05045:以後清潔工會被我告到死.....樓上兩個是XX阿(消音) 06/06 17:11
推 pase139:推文怎麼如此兩極? 06/06 17:12
推 brainfighter:最好是竊盜罪啦 根本無故意也無不法意圖 成個屁罪 06/06 17:12
推 blackcat:發動鄉民去他攤子後面丟垃圾好了... 06/06 17:32
推 Benoit010122:賣檳榔的該死 06/06 17:38
推 jerebo:沒錢送紅包給檢察官... 真是可憐... 06/06 17:38
推 YURIA:幹他媽的一堆白癡 這年頭丁丁真多 06/06 17:44
推 ODLD:為了價值十元的回收物要告人╮(﹀_﹀")╭ 06/06 17:45
推 linellen:怎麼會有這麼過份的檳榔攤老闆~ 什麼世界! 06/06 17:47
推 pagodon:控制碼在哪? 06/06 17:49
推 jagdzaku:怎麼不講有這麼過份的老人,東西隨便亂拿 什麼世界 06/06 17:50
→ jagdzaku:他不是第一次被抓,是第二次喔 06/06 17:51
推 Hatena:錯就錯在捐給慈濟 06/06 17:52
推 FIEMKI:腦殘業者,這也要告 06/06 17:53
推 pinkdemon:他是慈妓的人耶,警察竟然敢受理 06/06 17:57
推 DavidHilbert:趕快抓去關 06/06 17:57
→ Yie:錯就錯在捐給慈濟。 06/06 18:12
推 pinkdemon:不問自取便是賊~ 06/06 18:17
→ valenci:看看那些是不是業者自己收好要換錢的呀........ 06/06 18:18
推 omygod10:這邊不是恨版,但我還是想罵一聲幹, 06/06 18:24
→ omygod10:某人學歷低沒見過世面就算了,身為檢察官還這樣搞,爛!!! 06/06 18:25
推 helsman:警察女婿 看來以後那檳榔攤也不能開多久了吧 06/06 18:50
推 pgwevolution:亂撿東西沒經過別人同意就是不應該!價值才是其次吧 06/06 18:55
推 irina0629:告下去才對 不然不知道多少人受害 06/06 19:05
→ xender:就微罪不罰阿~~不然就主張沒有不法之主觀意識 ok的啦 06/06 19:18
→ AllenHuang:錯就錯在捐給慈濟 06/06 19:21
推 dodoru:檳榔攤本來很多都會有空罐等 放在門後很明顯是他們的 06/06 19:33
→ dodoru:而且他早就被老闆警告過了不要拿 我想可憐的老闆也是 06/06 19:34
→ dodoru:忍無可忍吧 其實那一看就知道並不是不要的 但這些人 06/06 19:36
→ dodoru:就是愛自以為什麼都是人家不要的 自行拿走別人的東西 06/06 19:36
→ dodoru:行徑像小偷一樣 要說竊盜一點都不為過 沒事會走到人家門 06/06 19:39
→ dodoru:後拿東西嗎 根本就是自己亂來嘛 而且自以為做功德會害到真 06/06 19:40
推 richer2:我也是同意樓上所說... 06/06 19:41
→ dodoru:正需要靠此維生的可憐人 慈濟有錢的很啦根本不必這樣 06/06 19:41
推 Lunachen:不問自取便是賊~ 06/06 20:39
推 xiaoyu:1F是3K黨系列的嗎? 06/06 20:42
推 sgaries:好可憐@_@ 06/06 21:56
推 lez1234:靠北喔 這種小事上法院 吃飽太閒 06/06 21:55
推 CaoPi:丁丁檳榔攤老闆吃人夠夠 一定是吃定拾荒老人請不起律師才敢 06/06 21:56
→ CaoPi:告的 無恥至極 軟土深掘 06/06 21:56
推 dodoru:這哪是小事 我覺得這種人很自以為 又愛亂動人東西 06/06 22:07
→ dodoru:老闆才可憐吧 東西一直被拿對方又屢勸不聽 06/06 22:08
→ ouyitz:這個老闆哪裡有錯? 06/06 22:18
推 abcde5872:推老闆可憐,每次要用的紙箱罐子都被拾荒老人幹走,久了真 06/06 22:23
→ abcde5872:的會想打人,尤其是連問都不問就進來把綁好好的整綑幹走 06/06 22:25
推 kitkat:那個老先生看起來一臉好人樣耶~看到新聞的時候覺得老闆好壞 06/06 22:31
推 amozartea:微罪不舉..? 06/06 22:34
推 victor5566:我想找人把店砸了 06/06 22:41
推 dodoru:況且這種人又不是缺錢到要靠這維生 打著慈善名義隨隨便便 06/06 22:44
→ dodoru:幹走人家的東西 辯白一律是" 我以為是別人不要的啊" 06/06 22:45
→ dodoru:我看很多檳榔攤真的就是放在門後啊 明顯並不是要丟棄的 06/06 22:46
→ dodoru:而且就在人家要做生意的地方 老闆都勸過了 也原諒過了 06/06 22:47
→ dodoru:還要自以為是的拿走人家東西 真的很白目 06/06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