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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版眾有沒有真的實地去警察局或檢察署做過筆錄? 不同於法院 這兩個地方 都不會實地即時SHOW出筆錄記載之內容 以不容許你去更改他們記載的內容 換言之 你實地在偵查庭以及警局偵訊中所講的話 並不等於筆錄上的記載 以警察及檢察官身任國家訴追執行者之身分 你想他會是盡量記載對你有利還是不利的事項? 當然 有人會質疑 「明明有全程錄音錄影 怎可能造假?」 那你可能不大瞭解這些錄音錄影是怎麼弄 怎麼調的 錄音錄影時他隨時要暫停、剪接都可以 至於調閱 還要法院准許 當庭勘驗 這要花很多的時間 有很大部分的法院根本都不喜歡這種「勘驗」 他不准你調 你也沒辦法調 況且 存放錄影錄音帶的單位 就是製作筆錄的單位 真的有問題的筆錄 只要推說淹水、資料已於保存期間 你也拿他沒辦法 (尤其是警局 99%都會說淹水淹掉了 而且有一半都會推給納莉颱風) 回到筆錄記載 當然 不是全部的檢察官都會如此偏頗 也是有明察秋毫 十分尊重被告的檢方 但碰不碰的到 看你幸不幸運 一般警局移送檢方覆訊 檢方「訊問」的重點只在於「你在警局所言實在與否?」 而有些有愛心的檢察官會把被告的一些辯解記載於筆錄 但也有更多的檢察官僅是台面上聆聽 筆錄上不記 更別說有些檢察官會當並喝罵被告「認罪」 不然的話就「求處更重之刑」 嚇得被告皮皮剉只好點頭莫名的「認了」 讓檢察官滿意地叮囑書記官在筆錄上記載「被告:我錯了」 (這是我今年才親身經歷的 只能說當事人真的很可憐 辯護人辯護也會被罵) 事實不是只有 書面筆錄=所有被告說的話 其中很可能有更多的誘導、威嚇甚至是刑求存在 別忘了 不管是警察的偵訊還是偵查庭 通通是不公開的 除了檢察官和被告(還有書記官和可能有的辯護人)不會有其他人看見 在當下 警察和檢察官得主宰著一切 回到蘇案 當初警察偵訊時的錄音帶 就我記憶所及是「全部滅失」 檢察官訊問的錄音 似乎仍保存一部份 這曾經過勘驗 裡頭被告(我記得是蘇建和)真真切切曾吶喊出被刑求 冤枉之相關話語 但筆錄裡面隻字未提 後面 就變成了被告三人坦承不諱...... 我一直認為 自白的證明力遠較物證來得低 尤其是共犯間的自白 大部分被告為了使自己罪能更輕 會把所有的罪行推至其他被告身上 甚至已經先串好 共同指稱另一個無辜的第三人 在沒有物證的情況下 倒楣的第三人因此在「人證」之指認下被認定是犯人 我手上現在就有這樣的冤案 然而更一了 在全無物證的情況下 法院仍然以上開的證詞判被告有罪 甚至於那些指稱我當事人的「證人」 因為良心不安皆以翻供 法院仍然不採 不重新調查 而判決現在還是直接COPY第一審的判決內容 法官、檢察官和警察都是人 也會有草率和認真的人 也會有偏頗行事濫行職權的人 官官相護更不是不可能 別把法官或檢察官太神話了 如果你真的從事司法實務 你會發現 法官草率審判 檢察官濫權偵查之例子遠比你想像的多 蘇案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當然 欺騙、敲詐當事人亂搞案子的律師也很多(要平衡報導一下咩) 這樣算有八卦嗎? ※ 引述《fisikiki (明仔)》之銘言: : 大家講了這麼多的對他們有利證證據,那我講一下他們被判罪的證據好了 : 講一下前提事實,他們是五個人犯罪還有王文忠 王文孝兄弟加上今天宣判三人 : 王文孝被控與他人結夥竊盜(在外把風),其中有四個人被控入內強盜強姦殺人, : 王文忠被判死刑執行完畢,王文孝被控結夥竊盜未遂(把風),判刑兩年八月 : 執行完畢。 : 一,自白 : 當初被捉時是王文孝先被捉,王文孝的自白口供有提到五人的措號姓名 : 接者王文忠被捉,王文忠的口供有提到五人措號姓名,犯行推給其他四人所為 : 再下莊林勳被捉,莊林勳被捉時有找到錢、開山刀、衣藏於自己房衣櫃後牆縫中 : 劉秉郎也被捉,兩人的警訊筆錄承認有強盜殺人,第二次偵訊承認還有強姦 : 蘇建和隔日被捉,於警訊中承認有涉案,沒有承認強盜強姦殺人 : 接著移送到檢察官 : 蘇建和轉而承認有強盜殺人,劉秉郎則完全否認,莊林勳則承認有強盜強姦殺人 : 審判中三人都完全否認 : 王文孝則始終完全承認犯罪,並一口咬定五人共同犯罪,軍方判決(初審及覆判)。 : 都是如此,甚致王文孝遺言以及執行死刑前的最終陳述,都仍咬定五人犯罪。 : 王文忠則在偵察及其審判,都有承認五人有要結夥犯罪(竊盜),其四人有內 : 二.證據 : 王文孝的指紋鑑定書, : 法醫鑑定書79刀,指出不可能是一人所為,且刀痕不同 : 菜刀,開山刀(無涉案的證明)、伸縮式警棍(無涉案證明) : 24元硬幣(提不出涉案相關證明) : 總結而言,大致以自白為主,物證嚴重缺缺乏,是本案爭議性所在 : 我曾經上過參與判決前法官的課,他說會被判有罪檢察官前有自白是一大原因 : 因檢察官比較不可能會有刑求,另王文孝在死前,蘇建和案的一審法官有去偵訊 : 在死前仍然咬死其他四人有涉案,其中還包括王文忠他的親弟弟也是一大關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22.26
anr2:居然我第一個想到是 久利生公平 06/29 15:20
thubo:希望有很多這樣的檢察官 06/29 15:22
maylaw:無奈地推= = 政策、司法明明就是生來保障人民的 06/29 15:23
kkoowwee1102:台灣的檢察官?? 別傻了. 戲還是看看就 忘了吧. 06/29 15:23
danielkaze:是來保障有錢有勢的人的 科科 06/29 15:23
maylaw:怎麼會變成現在這樣?? 06/29 15:23
sindyevil:就是因為這些案子有太多問題所以後來刑訴修法就... 06/29 15:24
Lunachen: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06/29 15:24
kkoowwee1102:有腦殘的領導者. 就會有腦殘的官僚. 06/29 15:24
sindyevil:做了很多規定 比如全程連續錄音錄影..自白不是唯一證據 06/29 15:25
sindyevil:檢察官161條的澄清義務加重..傳聞法則禁止等等 06/29 15:26
valenci:檢察官亂搞的聽說也不少? 06/29 15:27
NEWZEALAND:S大 法律規定和實務上運作真的是2回事..... 06/29 15:27
bogeeyo:推推~~希望能多分享點實務經驗給我們學生 06/29 15:30
IHD:法官是神啊 檢察官也是 大家都不想當 就更神了 跟立委一樣 XD 06/29 15:31
tnchues:全程錄音錄影以現在的資源根本做不到..所以只錄"重要"部份 06/29 15:38
bogeeyo:我聽法官是說.. 是重要的時候錄音就關掉了 06/29 15:40
sony1256:請問ㄧ下....那個6名人證是怎麼回事..為何不採信阿? 06/29 15:40
valenci:覺得目前法官跟檢察官的被監督太不足...... 06/29 15:43
w3160828:法官權威太重 又沒相對應的能力 06/29 15:52
w3160828:只好請出V怪客...不應該是人民被司法亂搞.. 06/29 15:53
cklonger:久利只會生腐敗 不會生公平 06/29 16:11
ienjan:一二樓忘了久利生的下場就是被下放 06/29 16:13
thubo:只有無奈了~~ 06/29 16:24
pig3:樓上…第二季HERO好像又回去東京了 06/29 16:58
pig3:這裡可以補充…有筆錄不代表要簽名…可以要求對照… 06/29 16:59
pig3:如果不爽筆錄重點沒寫到…你可以不簽名… 06/29 17:00
pig3:以馬英九偵訊案為例…他可是有一字一字對照…呵呵~~ 06/29 17:02
Yatta:這篇有中肯到 06/30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