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ders (越夜越燦爛)
站內Gossiping
標題Re: 再度大逆轉 蘇建和三死囚又被判死刑
時間Fri Jun 29 23:53:51 2007
: : 這種看法又跟那位「我考試都100分所以我是對」的法官有啥差別?
: : 前三志願就了不起,是中了秀才是嗎?要先除功名才能上刑架?
: : 長的獐頭鼠目就是犯罪預備人?
: : 不是吧,重點在「犯罪證據」,怎老是在這些打轉?
: 同樣的說法,讓我們來看看另外一面...
: 剛剛公視的"島國殺人紀事"中,以前的高等法院為了此案倍受公矚,
: 但又遲而未執行死刑,當中一位曾任高等法院司法庭長 王錫寶,面對
: 社會對於蘇案輿論,一再強調自己的是多次高考及格第一名,審案經驗
: 豐富,而歷經蘇案的這些法官共有五十幾位,都是非常有學問的人,所
: 已判決絕對不可能有錯....
: http://img518.imageshack.us/img518/5356/image06292246tv132qj6.jpg
: 我想....只有上帝跟白癡,才能把一件事看待的如此絕對
: 有台灣司法所訓練出來的法官,絕對不可能判錯案的八卦嗎...?
所有參與過的法官檢察官也許有50多個
但真的全部認為他們有罪嗎?
除了前次更審判無罪的3個法官
那請問最高法院發回過幾次?
發回雖不一定表示認為被告無罪
但至少認為本案有疑點
而當無所謂的公訴檢察官
去蒞庭的檢察官很多是審理庭要宣判時
才趕快去找檢察官來論告充數
以前去開過庭就知道
蒞庭檢察官千篇一律只講這句話"如起訴書所載 請依法判決"
案情根本完全不知道
我看過更誇張的是檢察官唸完該句真言後
法官才發現這是自訴案件 根本不用檢察官在場
而合意庭往往只有受命法官比較瞭解案情
其他兩位如果比較偷懶 就只在判決書上簽字而已 因為自己的案件還很多辦不完
至於再審和非常上訴雖被駁回多次
但這都是判決定讞後的救濟途徑 法律要件很嚴格
從事過實務的就知道 1000件有一件能成功就該感謝上蒼
多半只是程序上駁回 法官不會針對實體內容去審理
所以這參與過的50幾位"優秀"的司法人員都認為他們有罪??
那不過是有些法官為了掩飾自己的錯誤所找的擋箭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49.143
推 babyyama:我比較質疑法官與檢察官有無充分證據去證明有罪 06/29 23:55
推 wujason:同意 06/29 23:55
→ babyyama:自白書被要脅的可能性很大 要充當證據說說服力很小 06/29 23:55
推 ccl007:食物是很保守外加不愛認錯 需要慢慢改變滴 XD不過本案就... 06/29 23:56
→ valenci:還是證據導向比較妥當啦。 06/30 00:01
推 matsuilin:簡單來說,蘇案中的被害人或三個嫌犯都是早期司法制度 06/30 00:06
→ matsuilin:不健全下的犧牲品 06/30 00:07
→ valenci:但是十多年後的今天.....還這樣搞? 06/30 00:10
推 Augusta:不知道...照理說更審從新制,刑求部份不是應令檢方舉證? 06/30 00:12
→ Augusta:怎麼判決書一句被告所言遭刑求部份不足採信就放過了? 06/30 00:14
→ fv:大家都亂搞 狂牛病進口 Cell作假 法官亂判 八點檔都沒那麼刺激 06/30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