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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死刑關鍵證物→兇刀毛髮與DNA符合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3907829.shtml 死刑關鍵證物→兇刀毛髮與DNA符合 【聯合晚報╱記者陶煥昌/台北報導】 2007.06.29 03:36 pm 蘇建和(左) 劉秉郎(中) 莊林勳(右) 曾吉松/攝影 蘇建和三死囚案,高院判決出現逆轉,判決書厚達58頁,合議庭針對原審判決 逐一駁回,其中關鍵在於扣案的兇刀一把菜刀上採得的一根毛髮,經刑事局 鑑識後與死者吳銘漢的DNA相符,且合議庭採信中央警察大學與法醫研究所的 鑑識結果,研判行兇者有2人以上,作案兇刀包括開山刀、水果刀和菜刀。 判決理由指出,3人指稱在警訊與偵查過程中遭到刑求之說,不可採信;同時 ,被告3人在警訊中,及莊林勳、蘇建和在偵查中的供述,與王文孝 (已軍法 槍決)、其弟王文忠的供詞相合。 扣案的菜刀上採得的一根毛髮,經刑事局鑑識比對,與死者吳銘漢的DNA相符 ,而另經台北科技大學、台北大學鑑驗,與吳銘漢的DNA,則「沒有明顯不符」。 就死者骨骸的刀痕鑑定,經超音波、電腦斷層等鑑驗,死者顱骨多處刀痕, 兇器為鈍器造成,肩胛骨等處刀痕不同,則是不同刀械造成,研判行兇者 2人以上,兇刀包括開山刀、水果刀和菜刀3種不同刀械。 至於被告聲請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作證,李昌鈺勘驗過現場照片研判, 死者陳屍的臥室空間狹小、現場僅採得2枚血腳印、噴濺血跡型態單純、且 經過清理等,結論亦僅為「不排除一人一刀所為」。 蘇案高潮迭起、峰迴路轉。 84年2月9日,3人判處死刑定讞,檢察總長3度為該案提起非常上訴,都被駁回; 但歷5任法務部長,都未批3死囚死刑執行令。 89年5月19日,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准許再審,3死囚停止刑罰執行。 92年1月13日,高院合議庭以全案自白不符、罪證不足,將3人首度改判無罪, 並當庭釋放,限制3人出境、住居。今早更審判決,又出現逆轉, 卻未當庭收押,再留爭議。 【2007/06/29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3907805.shtml 判決 打了李昌鈺一巴掌 【聯合晚報╱記者陶煥昌/台北報導】 2007.06.29 03:36 pm 蘇建和三死囚案在高院更審審理期間,被告聲請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作證 ,舉出18項「新事證」,結論「不排除是由一人犯案」,被告並藉此推演出 「符合王文孝案發初供一人行兇」,但合議庭認為,李昌鈺的證詞為「臆測 、悖離事實」,證詞不明確,不具證據力。 李昌鈺未去過兇案現場,僅勘驗過現場照片,他研判死者陳屍的臥室空間狹小、 現場僅採得2枚血腳印、噴濺血跡型態單純、且經過清理等,結論為「不排除 一人一刀所為」。 李昌鈺在5月4日首度在法院內作證,且證詞對被告有利,被告如獲至寶,並以此 引證全案是1人行兇,蘇建和等3名被告無罪。 不過,今午高院發言人溫耀源表示,合議庭認定,這些都是李昌鈺的臆測,悖離 事實,並未採信他的證詞。 「這樣的判決,符合卷內證據」,蘇建和案中,被害人的律師林憲同在高院更審 蘇案期間未獲委任,今早仍到庭聆判,他肯定判決結果,並表示「回歸司法制度 和證據法則」。 同時,就高院傳喚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作證,證詞卻未被採信,林憲同說, 李昌鈺到庭作證,是法院對本案的審慎,而根據卷內證物,這樣的判決結果, 「符合法律人的看法」。 【2007/06/29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 「符合法律人的看法」? 這三洨?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3.21.239
jianxian:正義必勝~( ̄▽ ̄)~(_△_)~( ̄▽ ̄)~(_△_)~( ̄▽ ̄) 06/29 17:39
HappyNegro:建和必成++++++++++++++++++++++++++++++++++++++++++= 06/29 17:41
std110498:噓一樓 06/29 17:41
kazuto:菜刀上有DNA就直接跳到有三把兇器,會不會太快 06/29 17:42
tnchues:我不太懂,DNA跟吳銘漢的DNA相符,跟是不是他們做的有關嗎 06/29 17:41
sanders:世界級的鑑識專家證言被認為是臆測不足採信~~ 06/29 17:42
magicason:符合法律人的看法 就是假設送來的證據都沒問題 06/29 17:43
purpleveil:我沒記錯的話...兇刀本來是遺失了 後來才找到的吧 06/29 17:43
valenci:李昌鈺打不過國內的搞法吧?XD....那王文孝他弟的證詞? 06/29 17:43
YOYOGIVEME:大人說她們有罪就是有罪... 06/29 17:43
waynedd:"DNA跟吳銘漢的DNA相符"..在怎麼扯也應該推論成吳自砍.. 06/29 17:42
sanders:其實還是得看判決全文 法官也不至於那麼低能 06/29 17:43
emurom:好奇?就算不只一人也不能說就是他們三個也有份,可能他們三 06/29 17:43
purpleveil:不是後來從河中撈出來的 這樣還能找到毛髮? 06/29 17:43
tnchues:「符合法律人的看法」?不要亂講好不好,那替被告說話的都 06/29 17:43
honkwun:哪裡關鍵來著? 06/29 17:44
valenci:刀子聽說是本來軍方保管.....後來失蹤很久又冒出來? 06/29 17:44
jianxian:通通槍斃算了 06/29 17:44
tnchues:不是法律人就對了...... 06/29 17:44
goetz:八卦:這位老兄是馮滬祥的律師XD 06/29 17:44
valenci:法官很奇怪.....在這些點扯半天.....能鎖定到那三人嗎? 06/29 17:45
alima:法官抓去關...符合鄉民的看法 06/29 17:45
yankees51:沒有殺人不一定是無罪!! 06/29 17:45
tnchues:問題是現在是用殺人罪名起訴他們啊 06/29 17:46
bandfshipper:呃 兇刀上有被害者的DNA不是很正常的嗎? 06/29 17:45
valenci:法官的推論實在更亂七八糟......... 06/29 17:46
valenci:沒有殺人是從犯也要搞出直接證據來吧?............ 06/29 17:47
emurom:兇刀沒死者 DNA 就不叫兇刀了叫............菜刀 06/29 17:47
xxyxx:沒有受害人DNA的兇刀才是奇怪吧? 06/29 17:47
goetz:搞不好吳銘漢用菜刀的時候割到手也不一定...(我很認真說的) 06/29 17:48
valenci:法官老是在那扯幾個人......扯自白...煩死了........ 06/29 17:48
valenci:話說要龜毛點....還可以質疑刀的來源...有dna也有可能是自 06/29 17:50
kkoowwee1102:老吳正在拿菜刀練功--欲練神功,揮刀自宮.. 06/29 17:51
valenci:家刀? 06/29 17:51
emurom:想到大宋提刑官,口供不可信,讓證據說話........ 06/29 17:50
valenci:在現場封存拍照......保管期間未開封才可信? 06/29 17:52
valenci:大宋提刑官很有趣.....極盡諷刺主觀幻想案情的人性...... 06/29 17:53
valenci:名言:大人您是在說案情.....還是在說書吶?XD 06/29 17:55
eemichael:法官也會放大決歐!!法律人的看法 06/29 18:39
eemichael:就好像你打過nba嗎? 科科 06/29 18:42
wow73411:大宋提刑官也有失誤的時候呀呀 06/29 18:59
valenci:那是他老爸吧?也且以時代加權計算?也沒失敗得這麼醜? 06/29 19:31
markoo:讓人好奇的是 台灣那時候已經能夠檢驗DNA了阿? 06/29 22:13
IamKUO:就算確認兇刀,但是"誰"拿著兇刀殺人,根本就交代不清! 06/29 22:23
IamKUO:就算是接力拿刀砍人,證據在哪?法醫所寫啥鬼東西? 06/29 22:24
andyliu:只因李在319說實話,藍軍就這樣直接否認李的專業度?! 06/29 23:27
jam1:這也可以扯藍綠阿,哪來藍軍否認李的專業度 06/29 23:49
twchen2002:對阿 這哪能扯藍綠 那藍軍也否定馬英9? 06/30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