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kie (gonna fly 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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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再度大逆轉 蘇建和三死囚又被判死刑
時間Fri Jun 29 20:56:57 2007
日本.....恩
話說前陣子
日本也發生 "選舉買票" 事件
一些當地的鄉民也被日本警察抓去審問
那麼 大家知道買票這種東西 是很難有證據的
由於日本法律允許警察在未起訴的情況下拘留嫌疑犯 23 天
於是......
1天
2天
3天.....
!@#%$#$%!@#$%!##%$@$%???
經過幾天之後
鄉民 "良心發現" 終於認罪了
哈哈 破案
結果就是獲得 "紐約時報" 的版面一則
http://0rz.tw/c72Ky <-有閒的練練英文也不賴
台灣OS : 日本~ 原來我們這麼近~(握手)
※ 引述《aegis144 (—Clear☆Up—)》之銘言:
: 我聽到的版本是
: 有一天
: 國際警察大會要比哪一國的警察厲害
: 就把兔子丟到森林裡
: 首先上場是日本警察
: 穿著忍者服 跳進森林找 過了三天 沒找到
: 再來是美國警察
: 拿者一把巨大的噴火槍
: 燒光樹林
: 還是沒找到
: 台灣警察穿著叼根菸進去
: 過了三十分鐘出來了
: 拖著一隻熊
: 那隻熊哀號"別打了 我承認我是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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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47.100
※ 編輯: Wilkie 來自: 61.228.47.100 (06/29 20:57)
→ tony121010:日本警察權威超大 06/29 20:57
推 jianxian:正義必勝~( ̄▽ ̄)~(_△_)~( ̄▽ ̄)~(_△_)~( ̄▽ ̄) 06/29 20:57
推 a7526746:23天?會不會太久? 06/29 20:58
→ killla:拿台灣警察去比日本...? 懶啪比雞腿~ 06/29 20:57
推 chiaoka:台灣在各方面永遠都是懶啪的角色 06/29 20:59
推 n4939733:日本警察可以揍暴走族耶 台灣差遠了 06/29 21:00
推 maylaw:二樓你報告寫完啦?? 06/29 21:01
推 valenci:是嗎?日本不用檢查官? 06/29 21:03
→ valenci:是檢察官加有事證吧?看Hero是要檢察官裁定? 06/29 21:04
推 Technician:義必勝~( ̄▽ ̄)~(_△_)~( ̄▽ ̄)~(_△_)~( ̄▽ ̄) 06/29 21:04
→ valenci:不過這時還是會想起日本政客跟台灣政客指橋的故事........ 06/29 21:05
推 kid725:日本警察"餓了吧 要不要一碗豬排飯?" 犯人"我認罪了...." 06/29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