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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給了我們很多教訓 當然我也不敢說他們「絕對」是有罪或無罪 可是在本案裡面 確實瑕疵多得驚人 讓我徹底擔心他們可能沒有犯案 也讓我徹底懷疑我國的司法實務 警方不僅違法搜索、違法刑求 且未曾告知被告有請律師的權利 犯罪現場模擬之錄影帶警方也以「洗掉」為由一直未提出 這些部分都讓人擔心警方的有罪推定以及調查素質 關於刑求部分 這三個人確實被徹底刑求,然後用刑求之後的自白加以定罪 他們將這件事情告知檢察官 檢察官說「就算他們被刑求了,也未必表示他們沒有犯案」 所以刑求的部分就船過水無痕 也沒有聽說刑求的警員受到懲處 至於他們被刑求的手段 我相信沒幾個鄉民承受得了 包括用電擊棒電生殖器、浸水 倘若他們真的沒有犯案 或者是想像如果今天我們被指控了 但是我們真的沒有犯案 被屈打成招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 千萬不要以為這種事情絕對不會到你身上 前陣子才有一個令人擔憂的單一指認錯誤陳榮吉的案子 如果沒有人出來作證 他可能就是下一個被控死刑的被告 而且很可能因為罪證確鑿被定罪 這就是保障人權的原因 因為每個人都可能是潛在的被告 而被告卻未必絕對是犯罪人 關於檢方指控砍了幾十刀部分 檢方和法官都認為幾十刀絕對不是王文孝一個人可以完成的 可是事後很多研究顯示出 砍了一刀未必只產生一個刀痕 一刀可能有兩到三個刀痕的可能性 李昌鈺也為蘇案作證 認為扣案兇器菜刀頗特殊 有五個角度、三個切面 不同於普通菜刀只有2個角度,一個切面 所以證據單純存社會通念認為「菜刀一個切面,幾個刀痕就是幾刀」不夠證明 雖然吳銘漢夫婦身上有七十九處刀傷,但這並不代表是多人所砍殺 很明顯這部分證詞也沒有被法官採信 關於檢方認為多人一起行兇部分 李昌鈺也認為應該是只有一個人 當然不能排除有多人的情況 但按照現場的情況 只有一個人 他認為案發的房間狹窄 容不下四人一起犯案 而且屋內血液噴濺的痕跡 並沒有摩擦的痕跡 如果真的有四個人犯案 那麼該有許多的鞋印 但現場卻只有兩個鞋印 很明顯這部分證詞也沒有被法官採信 關於檢方指控被害女主人遭到性侵害 原來的檢驗報告 生殖器上沒有任何痕跡 現場也沒有衣褲撕裂痕跡 被害人女士身上也沒有精液 最糟糕的檢驗單位沒有作被害人生殖器的體內檢測 然後卻指控了被告性侵 關於檢方指控是強盜殺人(當時是唯一死刑) 可是找不到任何財物的損失以及犯案所得之贓物 最後在被告家裡搜索到二十四塊錢 認為這是贓款 其實還有很多東西我一時想不起來遺漏了 只是光是這些部分我至今仍然記憶猶新本案不是民事或是行政案件 它是刑事案件 關係被告的生命以及自由 結果卻產生了那麼多的瑕疵 那麼輕率 那麼率性 之前上課教授給我們看訪問該案法官的紀錄 在影片《島國殺人紀事》裡面 各位如果真的對蘇案有興趣 可以參考一下這部紀錄片 在影片裡面曾經採訪該案的承審法官 法官很不服氣的說 我們都是很優秀的司法人材 十幾個人都判他們有罪 我們十幾個人每個人的得的獎狀都不知道多少了 怎麼會判錯 聽到這段話的時候 我覺得時司法界最羞恥的八卦之一 法官竟然用考試、用成績來印證自己的判案能力 雖然該法官說話讓人不敢恭維 但是他畢竟還算有擔當、勇敢 其他法官沒有一個人敢接受採訪 話說前面有人說 法官都認為有罪 但是沒有人敢負責 但是倘若他真的認為被告「絕對」有罪 卻不敢為本案負責(我想不是輿論壓力的責任,這是法官最基本應該具有的抗壓) 這本身不就是一件很弔詭的事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81.141 ※ 編輯: tallwood 來自: 218.168.181.141 (06/29 11:55)
Mailaddress: 必勝~( ̄▽ ̄)~(_△_)~( ̄▽ ̄)~(_△_)~( ̄▽ ̄) 06/29 11:55
※ 編輯: tallwood 來自: 218.168.181.141 (06/29 11:56)
Cosmoswalker:看得出你有做過一番研究 06/29 11:56
nimale:我們需要時光機 06/29 11:56
jianxian:正義必勝~( ̄▽ ̄)~(_△_)~( ̄▽ ̄)~(_△_)~( ̄▽ ̄) 06/29 11:56
MORIYA:中肯~ 06/29 11:56
jeff0811:兇刀有三把,判了四個死刑,台灣司法可以登記世界遺產了 06/29 11:56
paleomort:子女要會母語並不多,畢竟學校教育國語是主流。 06/29 11:56
Mailaddress: 必勝~( ̄▽ ̄)~(_△_)~( ̄▽ ̄)~(_△_)~( ̄▽ ̄) 06/29 11:56
NovaShin:同意,看事情不要只看表象 06/29 11:56
paleomort:推錯。 06/29 11:57
jianxian:正義必勝~( ̄▽ ̄)~(_△_)~( ̄▽ ̄)~(_△_)~( ̄▽ ̄) 06/29 11:57
kissorkiss:靠腰 幹麻刪我推文 06/29 11:57
NovaShin:PAL推錯文XD 06/29 11:57
tallwood:不好意思刪到K大的推文 在這裡賠罪了orz 06/29 11:57
lokiwash:嗯....讓我了解很多 06/29 11:57
aegis144:這把刀也太屌了 飆仔要買一把 06/29 11:58
Mailaddress:賠罪?? 得罪了方丈還想走?? 06/29 11:57
enoeno:推~~好文 06/29 11:58
twchen2002:嗯 很詳細 06/29 11:59
evenlaw:不是其他法官沒擔當 實在是法官不語 這樣的觀念在法曹已深 06/29 11:59
kissorkiss:蘇建和15日中午過後才落網 早在凌晨5點警方就生出筆錄 06/29 11:58
ppc:正義必勝~( ̄▽ ̄)~(_△_)~( ̄▽ ̄)~(_△_)~( ̄▽ ̄) 06/29 12:00
teatea:之前判無罪的法官是誰阿.他還蠻有勇氣的 06/29 12:00
DM1984:腦殘法官= = 06/29 12:09
djdotut:X! 好希望台灣也有蜘蛛人 @@ 06/29 12:09
letita:一把兇刀就足以判一百個共犯死刑了吧...甚至不用出面也可以 06/29 12:09
dspswen:推 有研究 06/29 12:12
letita:間接正犯、教唆幫助共犯等等都有可能 06/29 12:12
sggs:推~ 06/29 12:11
alpsc:正義必勝的推文有沒有標準阿,每篇文章都在推看了就煩 乾 06/29 12:15
cses87254:推 06/29 12:23
Y9:推 06/29 12:24
Abbyhome:推 06/29 12:28
Liberl:那個郵件地址可不可以閉嘴啊 真愛亂 06/29 12:32
maylaw:推 06/29 12:45
thubo:推 06/29 12:47
pig99:推 很仔細~~~ 06/29 13:00
Denzel:說得很好 06/29 13:04
rogerchou:轉錄至看板 NBA 06/29 13:29
popoloo:我們三個人都沒做奸犯科過 怎麼會殺人 06/29 13:31
march1:就算沒被判死刑,他們的人生也已經毀了 06/29 13:39
pommpomm:很詳細,可以說是懶人包了 06/29 14:02
akirafan:中肯~ 06/29 14:04
CM1350619:推~ 06/29 14:36
wche095:有這等法官.... 06/29 14:39
jk7893:如果我是蘇建和,被關了這麼多年了,我寧願死一死算了 06/29 14:53
jk7893:能有這樣的信念支撐他到今天,難到這件案子真的沒有冤情? 06/29 14:55
valenci:沒有人寧願一死的啦........... 06/29 14:59
valenci:轉去nba板幹嘛.........XD 06/29 15:00
IHD:講這麼多 沒用啊 法官是神的狀況 短時間內不會變的 XD 06/29 15:18
aty:好文 06/29 16:52
Finarfin:好文 06/29 17:37
trappings:推一個 好文 06/29 19:51
Michaelpipen:推 06/29 23:48
kaiandgreen:推!!!!這才是八卦的清流!! 06/30 00:40
wmja4387:好文推 不管有沒判死刑 他們人生都毀了 06/30 00:55
KYLIE2:唉 台灣司法 06/30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