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ianxian:正義得以昭彰~( ̄▽ ̄)~(_△_)~( ̄▽ ̄)~(_△_)~( 06/29 21:55
推 destroyfire:應該是"沒有證據不代表無罪"吧 06/29 21:56
推 djdotut:最後一段有辛酸到 想要跟一般人一樣談個戀愛 組個家庭 06/29 21:56
→ valenci:沒有證據不代表沒犯....但不能判才對吧? 06/29 21:57
→ djdotut:生幾個孩子 對他們來說大概是個很遙遠的夢想 06/29 21:58
→ valenci:「不代表沒犯」.....不等於「有犯」吧? 06/29 21:58
推 lancelet:最後那段是賠不起的.... 06/29 21:58
推 kolling:在證明有罪之前 就是無罪 06/29 21:58
推 NovaShin:同意樓上 06/29 21:59
推 iamggyy:多數人要的只是一份「依證據判決的判決書」 如此而已 06/29 21:58
→ valenci:但是「證明有罪」的細節......最好是有道理一點...... 06/29 21:59
推 scare123:憑他的模樣~~也不像會當著丈夫 兒子面前~ 輪姦女主人的人 06/29 21:58
→ valenci:覺得新聞稿一付...我不信任你的不在場...所以你在場?以別 06/29 22:00
→ scare123:光是那條硬加的 強姦罪~~ 就足夠讓他無罪開釋了 06/29 22:00
→ valenci:人的供詞說你在場? 06/29 22:00
→ valenci:scare....又推歪了?他的模樣不能當佐證啦!XD 06/29 22:01
推 iamggyy:所以今日的判決書 並沒有「依證據」說話呀 不是嗎? 06/29 22:01
→ valenci:覺得根本是依「供詞」跟全面否認辯方說法所建立的? 06/29 22:02
推 destroyfire:應該是說 民眾對於法律的概念是"沒有找到犯罪的證據 06/29 22:03
→ destroyfire: 不代表沒有犯罪" 06/29 22:04
推 pohan88:問題是一個法官不是隨民眾的想法判案,而是要回歸刑法的第 06/29 22:05
→ pohan88:第一課,無罪推定,不能被證明有罪的人就是無罪來判案 06/29 22:06
→ pohan88:這才是司法的判決。蘇案是台灣司法史上最大的一汙點。 06/29 22:06
→ pohan88:這個案子的存在,是對於台灣是個法治國家最大的傷害 06/29 22:07
推 destroyfire:盧正案也是一樣啊 但是怎麼沒有本案那麼受重視? 06/29 22:09
→ destroyfire:說實在速戰速決 給一個Ending之後 很快大眾就會忘記了 06/29 22:10
推 lwei781:DestroyFire: 所以台灣的司法不被尊重啊 06/29 22:35
推 starcloud:蘇建和跟盧正案 都是反死刑聯盟最常提起的例子 06/29 22:38
推 chengde:推這篇 06/29 23:12
推 yunruchen:推我就是這個意思 06/29 23:26
推 Fabozzi:胎灣人現在還是滿腦子有罪推定的死觀念啊,看槍擊案就知道 06/30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