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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姍 : : 至於世界最有名的鑑識專家 李昌鈺 : : 人家連總統槍擊案都找他 : : 如果他只是憑憶測 那當初為何要憑李昌鈺的憶測去辦案呢? : 至於李昌鈺,他主要的結論有兩個, : 1."也有可能"是一個人砍的 : 2."也有可能"是兇刀只有一把 : 我幫他簡化成一個,就是"都有可能,我不知道" : 他看的可是16年前的資料,而且是被兇手佈置清理過的現場, : 而且還不是現場,只是現場照片而已... : 你要他能有什麼結論? : 他只針對那些照片還有報告,講了他不知道兇手幾個人而已, : 其他案情與審判過程,被告翻供情形,證人供詞等等,他完全不了解, : 結果就造成一堆人因此推導出"證據不足,沒證據就該判無罪"的結論。 針對你這點作回應 兇手有四人,而這四人就是王文忠+ 蘇建和等四人 這是定罪的一個重要依據 就已有的證據來看,這個論證要成立有很多疑點, 比方說三把兇刀只剩一把啦,而且還是把菜刀放回去,另兩把拿去基隆河丟掉等等 這已經被討論到爛了 但是這次李昌鈺的鑑識,他是用肯定句表示「不能排除兇手為一人的可能」 這句話就讓法官用以定罪的「兇手有四人,而這四人就是蘇建和等四人」的論證 的有效性被削弱,(注意,並不是就不成立,只是被削弱而已) 而就這個大案來講,我認為檢方律師要就李昌鈺的這個論點提出反駁 比方說針對他根據牆壁上血跡來判定兇手不排除一人之可能這個地方 而法官則是根據他的主觀來判斷李昌鈺的意見是否足以削弱原本定罪的論證有效性 問題是,法官就跟你一樣 直接就「你就沒到過現場,你就是在臆測」 根本上就否決了李昌鈺的意見 也就是說,根本就沒有通過邏輯上的論證,直接一開始就不採用你的意見 這會不會太武斷了?更可惡的是,我覺得這當中有種輕蔑李昌鈺專業的意識 如果今天連國際享有聲譽的專家的意見,都可以因為這種理由直接連聽都不聽 那請問,今天到底開庭是要開什麼的?任何新的,對被害者有利的論點 完全不必通過辯論,直接主觀上就說你又沒到過現場就不理你, 然後另一方面卻又選擇接受另一份對被害者不利的報告 而且,辯方律師這麼多年來一直提出疑點,去反駁讓那些用以定罪的論證 這些卻都沒有看到正面的回應,有的就是1996年那場記者會,用一堆不相干的東西 來回應 法庭審案,不是應該要正反兩方,根據證據,來論證彼此的論點嗎? : 我個人的想法是, : 無法相信他們完全沒有到場, : 然後無緣無故被兇手咬出來,然後再被刑求到承認有共同殺人, : 然後還被刑求到講出一個不算短的犯案過程的每一個細節, : 而且這說法還與其他證據相符,而且還三個人都相同。 : 簡單說就是,就算他們有被刑求,應該對主要部分來說也沒有造成多大的出入, : 現在他們只是咬住這點來炒作,希望可以得到無罪判決而已。 你的想法和我的想法和誰的想法怎樣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們要根據有利的、不利的證據 去讓自己的論點更有力,讓對方的論點更薄弱 對,李昌鈺的確是「都有可能,我不知道」 但是我們有看到讓李昌鈺的論點無效的推演過程嗎? 完全沒有啊!直接一句「他是在臆測」就完全不理了 那這樣的話,同樣標準,那些定死刑的論證,也可以不用理啊 因為被害者律師的觀點也覺得,那些犯案細節,都是臆測出來的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12.24
kimura0322:李昌鈺只是對部分物證做鑑識,他不是法官,他所鑑識的部ꐠ 07/01 13:11
kimura0322:分得到了一個沒證據證明有罪的答案,不代表整體就沒證據 07/01 13:12
kimura0322:證明有罪 07/01 13:13
Liberl:樓上又知道了 07/01 13:23
mel1234:那請問一樓除了自白以外,證明有罪的證據在哪? 07/01 13:24
Kubelik:一樓顯然是沒看文章的人 07/01 13:42
GFDS:請給我證據 07/01 14:37
peter4710032:法官不鑑識 鑑識的是法醫研究所跟警大 07/01 14:45
peter4710032:另外李昌鈺有說法醫研究所跟他一樣 都是根據相片推理 07/01 14:46
kimura0322:證據就是自白跟證詞,誰說只有物證是證據? 07/01 14:46
kimura0322:你可以說你覺得這證據證明力弱,但不能因此說沒證據 07/01 14:47
ttghost:證據力薄弱的自白與證詞 就可以判三個人於死?人命不值錢? 07/01 14:57
ttghost:更何況自白已經有與事實不符的情況發生 例如強姦 07/01 14:58
lzhhilly:對那些法官來說 三條人命哪比得上司法體系的"尊嚴" 07/01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