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nUp (紫色流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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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再度大逆轉 蘇建和三死囚又被判死刑
時間Sat Jun 30 13:22:30 2007
※ 引述《XPXCXOXD (小猴猴呼呼啊)》之銘言:
: 剛剛看到有板友說,
: 和這個案子相關的檢察官,和刑求人的警察,
: 有的是因其他案已被起訴,有的已經逃到大陸了。
: 我想知道更多這案子中,違法的檢察官和警察們的後續八卦。
: 知道的板友麻煩提供一下,謝謝。
檢方逾期上訴 纏訟12年白忙
9年前二審無罪就已定讞 長濱鄉工程弊案 技士林錦宏去年還被判5年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司法大驚奇,九年官司一場空?涉及圖利包商近一百五十萬元的台東縣長濱鄉南竹湖
農路工程弊案,經過十多年訴訟,四名被告中的鄉公所建設課技士林錦宏於去年被判
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確定;但最高檢察署發現,早在九年前二審判決林等四人無罪
時,
因檢察官崔紀鎮逾期上訴,林早應獲無罪定讞。
最高檢察官因而為林錦宏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昨天一口氣撤銷了九年間最高法院
第一次及五度發回更審的判決,及花蓮高分院的五次更審判決,共十一份判決的效力
,林錦宏如洗三溫暖,昨天由有罪之身「回復」到無罪。
同樣獲得撤銷改判的,還有包商林火權,但林火權在更五審時已被改判無罪,因檢察
官未提上訴而無罪定讞;但因為之前的判決仍有不合法的問題,最高法院昨天一併撤
銷改正。
另外兩名被告建設課長邱繼興、約僱技士李坤祥,最高法院之前已第六度將他們發回
更審,案子還在花蓮高分院審理中,由於昨天最高法院的非常上訴判決已認定同案的
林錦宏已於九年前無罪確定,當時同為檢察官逾期上訴的邱及李,應可獲得無罪。
本件貪汙案於民國八十二年起訴,四名被告涉嫌於南竹湖農路新闢工程中違法作手腳
,讓包商林火權得標,再偷工減料,讓林火權獲得不法利益一百四十九萬八千元而被
起訴。
一審判決林錦宏等四名被告無罪,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審維持原判;檢察官上訴最高
法院,最高法院就林火權、林錦宏的部分五次發回更審,邱繼興、李坤祥六度發回更
審。但最高檢察署發現,案子在八十五年五月二審判決時,檢察官逾期上訴最高法院
近兩個月,因上訴不合法而無罪確定。
這九年「白做工」期間,有十五人次的花蓮高分院法官、卅人次的最高法院法官參與
審判本案,再加上書記官、法院的整體作業,及被告、其家庭所受的牽絆、心裡的煎
熬,所花的司法及社會成本不知如何估算。
【2005/08/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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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39.146
→ valenci:真是集亂七八糟之大成? 06/30 13:23
推 kaiandgreen:好扯 真的太扯了 台灣的司法....... 06/30 13:42
→ kane8063:他 很好用....請google花蓮 台東 崔紀鎮 06/30 14:15
→ thubo:很扯!~ 之前無法無天有說過...檢方愈上訴期間都會硬ㄠ 06/30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