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可不只犯了一個錯。
: 誠如我說的,如果她只有一個筆誤的話,那我是太挑了,
: 可是她是連續三四個舉例都有問題,那就不是一個筆誤可以解釋的了。
: 一篇短短幾百字的文章裡出現三到四處舉證錯誤,
: 這已經不是一時記錯或是什麼可以形容的,這根本就是粗疏不負責任。
: 更糟糕的是,我去年三月就已經去函指正錯誤了
: (我把那篇"智障老婆"的文章原封不動的寄過去了),
: 這一年也沒看過洪蘭對這篇文章做出什麼更正,對吧?
: 這是不是代表她根本不認為自己弄錯了呢?
這保證她一定沒看的
不然他祕書一定是個丁丁
這百分百是過濾掉的
就此而推論 她根本不認為自己弄錯了呢? 似乎略失公允
另外 我覺得錯誤是有的 但是似乎不需要用詞如此
文人相輕是必然的 不過 用詞再稍做拿捏 或許會漂亮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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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當一個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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