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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3.03.08那天凌晨究竟發生什麼事情是有跡可循的 結論直接下在前面,第二頁以後是推論的證據(請用PageDown) 1.3/7半夜12點,ya哥約苦主踹共 2.ya哥弄傷苦主之後,沒有報119,是路人報的警,晚個20分鐘就沒那篇文了 3.事後ya哥跟家裡、社團要錢,但錢都沒有賠給苦主 4.苦主去ya家討公道,但卻被懷疑及被跳針苦主欠督,因為男生就是會忍不住嘛~ 5.期間不管是什麼時刻,ya哥都過得很爽,看不出有愧疚的表現 6.珍惜生命,遠離爛人 2013.03.07 : 出事的前不到24小時,晚上九點,我在活動中心三樓的懷生社附近意外碰到他 : 後來(中略)晚上約莫十二點,他打電話給我, : 告訴我他忙完了,問我到底要談什麼,他說 : 「要談什麼我們今晚出來一起通通談一談!」 : 接著,那晚,因為他,我臉上留下一輩子都褪不去的傷痕。 →苦主會出事跟ya哥有很大的關係 2013.03.08 : 我問:「為什麼我會在這?」 : 護士告訴我,是路人打電話叫救護車的,我被人發現倒在路邊的血泊裡,好在受傷之初 : 沒多久就被人發現救起,不然,放著二十分鐘不管,就會失血過多而死。 →ya哥沒有救助苦主,是路人叫的119 : 「我怎麼可以躺在這!? 那個人呢?」 手腳想要動一動,想下床去找那個拋棄我的人, : 護士告訴我,我的東西都在病床下,我緩緩拿出外套,想找出裡面的手機,看看他有沒 : 有打給我,只見外套一攤開,染了大半的鮮血。 →苦主被ya哥拋棄,但此處的拋棄指的是分手還是沒有救他並不清楚 2013.04.14 : 這天,我與我媽來到他台中的家,想要一討公道,至少,針對被他弄受傷的事情 : 要回基本的賠償。 →確定苦主是被ya哥弄收傷的 : 他爸媽下樓,露出似乎仍然不知道自己兒子做了什麼事情的表情,聽到受傷的事, : 只說他兒子說騎腳踏車撞到人,導致對方受傷要賠錢,還說他們已經將錢給了他們兒子 →ya哥跟ya爸、ya媽說自己騎腳踏車撞到人,害對方受傷,且已賠償 : 「可是你兒子並沒有把錢拿出來喔,因為我們深知他同時期還去跟他的前社團要了八千 : 多塊」 他父母親聽聞,露出了驚訝的表情。 →苦主說實際上沒有收到錢,ya哥更還向前社團要錢 2013.04 剩下的時間 : 從台中回來之後,我聽家人說,他的爸媽還有打過幾次電話來,說了很多他們並不知道 : 他們兒子會做這些事情,還有不知道為什麼兒子會變壞之類的話,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 : 他媽媽告訴我媽的一句話「你不能總一直想著你女兒,你也要想想我兒子啊」 →ya哥確實做了某些壞事 2013.05.24-25 : 上次去台中跟那個人爸媽的對談又是什麼? 我永遠都會記得,他爸當著我的面說: : "反正你人還活著,要求合理的話我們再來賠",還說了"責任又不一定都是我兒子 : 的,我很擔心他涉世未深遇到獅子大開口",還有他媽說的:"反正先看你們真的付 : 了多少錢嘛,扣掉保險那些,其它的我們再來談",我當下到現在,只覺得我當初 : 活下來,真的是慶幸嗎? 怎麼從他們口中聽起來我好像非常不應該活著。 →確定是ya哥弄傷苦主的 2013.06 剩下時間的某天 : 在家人與他談過之後,我聽聞我母親有打電話給他媽媽,說了自殺的事,還有他兒子欠 : 錢的事。我只知道,他媽媽一樣處於好像什麼事情都不知道的驚訝裡,印象最深刻的一 : 句話是,她媽媽很激動地說「我一定會叫教官好好保護我兒子的」 →ya家認為ya哥會因為欠錢、苦主自殺而受害,要叫教官保護 2013.06 至今 : 臉上的傷至今仍會隱隱作痛,醫生說這條疤痕是怎麼也去不掉了,也說了好在我不是 : 藝人,不然這一定要動刀才能讓它看起來不明顯。 : 醫生說因為當初傷口太深,都殃及性命,本來就不會那麼快好;當初摔碎的兩顆牙 : 齒,雖然勉強補上了,每天也會不時感受到牙根處帶來疼痛感 →3/8事件,令苦主受傷慘重,掉了兩顆牙還破相 以下同場加映督督好事件 : 碰到這樣的事,很多男生都會說「分了就分了,為什麼還要糾纏不清」 : 可是,這樣的事情,身體上的這些傷害,如果男生可以一點都不用負責, : 繼續找下一個女朋友,那麼,女生到底算什麼? 在一起後理應奉獻一切, : 男生想碰哪摸哪,想怎麼樣,都是正常的嗎? : 有人說女生有權利說不,我說過不,那然後呢? ^^^^^^^^ : 結果就是他不顧一切不管你願不願意地做了很多事, : 先是向我的家人說「那都是交往之後才發生的呀」 : 所以男女交往時,女生就應該滿足男生所有生理上的需求,即便沒經過女生的同意, : 都是正常的嗎? : 等真的要面對法律時,再來說「我如果想怎樣,早就怎樣了, : 怎麼可能那次就忽然對你怎麼樣,所以這都是你願意的啊」 : 如果,在對我做過這麼多事,傷害我以及我的家人之後, : 還要用法律才能證明他自己的清白,我一點都不害怕 →苦主被督督好,標準約會強暴 看似有進入法律程序(?),只是不知道是因為3/8事件還是督督好事件 -- 對於這種只會承諾的人,小魯哥只能奉勸一句 「誠,信也」 YA! v( ̄︶ ̄)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103.126
vivalight:這可看看有無構成遺棄罪巴 10/14 18:34
LOGIC5566:人言 可畏 10/14 18:34
arrenwu:約會強暴這個結論下得太早囉 10/14 18:34
這是前段的故事惹,再補上 2012.07.16後,二人出遊 : 這兩天,發生了很多事,也發生了出乎意料的事。 : 要回新竹時,我回想這兩天的事,想到第一天他拖到沒有客運回新竹的情況, : 還有接著發生的事情,總覺得哪裡不對勁,感覺他好像這兩天很急著想發展到最後 : 一步也不管我是否願意,而且這兩天我偏偏又累到不行,在車上忍不住問他(中略) ^^^^^^^^^^^^^^^^ : 聽了之後,心中湧上的是更多憤怒,「所以你擺明就知道那天會玩到很晚,沒車回來 : 根本不是因為我們"恰巧"差十分鐘趕不上末班車, : 是你早就想好了要做那件事,是嗎?」我既傷心又憤怒地質問他, : 只見他猶豫了幾秒答道:「我是真的沒有一開始就想那樣做,是後來才忍不住。」 ^^^^^^^^^^^^^^^^^^^^^^^^^^^^^^^^^^^^^^^^^^^^
taimu:有BGM給推 10/14 18:34
GalLe5566:約會強暴就約會強暴 不然呢? 10/14 18:34
※ 編輯: HermesKing 來自: 180.176.103.126 (10/14 18:38)
arrenwu:怎麼不知道是不是半推半就? 10/14 18:35
miabcd199:總之就是個垃圾啦幹 10/14 18:35
arrenwu:說不然後想了想還是妥協的案例一堆呢~ 10/14 18:35
shiroko:真好騙,宅宅多練習說話吧,可以無套幹免錢 10/14 18:36
change1318:整理得不錯 簡單明瞭 10/14 18:36
a5120265:喔,這篇蠻合理的! 10/14 18:36
change1318:釣魚哥又來了 ~_~ 10/14 18:36
Amabikari:某S上篇釣不到換這篇釣了 大家小心喔 10/14 18:37
change1318:建議補上女方那天發生關係是因為男方刻意搞到沒客運 10/14 18:37
arrenwu:搞到沒客運就可以發生關係,這世界宅宅也不會那麼多了 哈 10/14 18:38
phoenixhong:有些情況確實是生理反應,看到不誠,信的人,拳頭會 10/14 18:42
phoenixhong:不由自主的硬起來 10/14 18:42
ckpioneer:推 "珍惜生命,遠離爛人" 10/14 18:50
Dheroblood:清大魯蛇 10/14 19:00
cool10528:女生說強暴就強暴? 驗傷證明呢? 10/14 19:43
一共也就一篇67頁的文章,是要怎樣整理出文章沒提到的東西啦 XD
gundamdx:女生就愛帥哥啊 10/14 19:50
※ 編輯: HermesKing 來自: 180.176.103.126 (10/14 20:17)
sunkistree:噓樓上 他醜死了 10/14 20:30
tatamiyabi:這樣就叫帥哥某樓標準也太低了吧… 10/14 20:37
klks0304:照樣造句:男孩子本來要懂得準備一筆錢隨時可能被告強暴 10/14 20:47
gundamdx:至少在女的心中是帥哥啊 不然咧? 10/14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