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純美被判拘役50天
【丁牧群╱台北報導】許純美今年初多次對媒體指稱藝人蕭大陸恐嚇她,要她拿出三千萬
元,還說蕭是同性戀,而被蕭控告誹謗及公然侮辱,士林地方法院前天依誹謗罪將她判處
拘役五十天。
誹謗蕭大陸挨告
許純美昨大喊冤枉:「請全國同胞支持阿美,我可受不了牢獄之災!」法官認定,許純美
因蕭大陸(本名蕭昭發)欠她錢不還,心生不滿,利用不知情的媒體宣稱:「我跟蕭大陸
同居過十一天,他主動拿一根圓圓滑滑的小棒子,叫我插他的肛門,然後大叫『我好爽我
好爽』達到高潮,後來我才發現他是同性戀。」「蕭大陸居然恐嚇、勒索我,要我在三天
之內拿出三千萬元,如果不給他錢,他就要叫黑道對我不利。」等不實且足以毀損蕭名譽
之事。
許純美得知被判拘役,即使繳了罰金四萬五千元,還是會有前科紀錄,緊張地說:「有前
科還能參選台北市長嗎?我要上訴到最高法院,希望能遇到一位包青天法官還我清白。」
勝訴的蕭大陸則覺得判得太輕。
【2004/12/24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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