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周刊 2004 / 08 / 06 (星期五)
李蕙敏盜用公款賣樓
【蕭玫玲】
藝人在公眾場合打扮得光鮮亮麗是敬業的表現,但如果「敬業」過了頭,最後只會害
慘自己!
目前淡出香港演藝圈的女星李蕙敏,在五年前是歌壇看好的天后人選,當時她為了和
另一位對手鄭秀文競爭和搶新聞版面,不惜花大錢置裝,每次出現在媒體前,都讓人
眼睛為之一亮,花枝招展的行頭,為她贏得「百變天后」和「東方瑪丹娜」美名。
打點造型 一年三千萬
由於李蕙敏實在打扮得太搶眼,而且幾乎清一色都是名牌,因此,曾有媒體報導她當
紅時的置裝費一年高達八百萬港幣(約台幣三千四百萬),雖然李蕙敏事後否認,曾
花這麼多錢買衣服,但是那幾年下來,她投資在服裝上的費用,保守估計至少五千萬
台幣。
李蕙敏喜歡在造型上求新求變,所以把「買衣服」視為是最大興趣及嗜好,而且這些
價格不菲的名牌衣物,通常是亮相過一次,就不再穿,幾年下來,家裡的服裝間都擺
不下。
李蕙敏的衣服多到什麼地步?據她自己形容,必須開一間二手服裝店,才能消化這些
堆積如山的舊衣服,她也承認自己對美麗的衣服不能抗拒,如果不能擁有,她會輾轉
難眠,而當夢想中的華服一旦掛在家裡衣櫃,那份喜悅會讓她快樂一整天。
事實上,李蕙敏的服裝品味真的不錯,每次要推出新唱片時,她會為專輯中的每一首
歌,搭配好一套服裝、飾品、鞋子,從頭到腳,無懈可擊;從來不用唱片公司傷腦筋
,也因此她曾在一九九七年獲得十大傑出衣著人士獎。
李蕙敏的好品味,也讓台灣的唱片公司大開眼界
一九九九年時,她來台發第二張國語專輯《在屋頂唱歌》,雖然只有一個星期的宣傳
期,她就帶了七大箱的行頭,上百套服裝,讓工作人員和造型師看傻了眼,因為每件
衣服都可見到她的精心巧思。
頓失工作 卡費成負擔
李蕙敏敢這麼大手筆花錢,主要是五、六年前她走紅歌壇時,跳槽新東家的簽約金就
是千萬港幣!不過,羊毛出在羊身上,唱片公司為了想快點撈本,無節制的出片加上
品質不佳,使得專輯銷售量慘跌,最後李蕙敏不得不敗下陣來,從此在歌壇泡沫化。
沒有工作上門,還不是最慘的,因為李蕙敏先前大量置裝,刷卡欠下龐大的信用卡費
,並有傳言她被男友騙去數百萬港幣積蓄,根本無力償還欠款,最後被銀行一狀告上
法院催討。
為了償還卡費,李蕙敏到處張羅借錢,除了賣掉房子,甚至還被媒體抖出,她曾挪用
梅艷芳生前開設的MUI MUSIC公司公款五十萬港幣,以償還信用卡欠款;雖然這個傳
言已經遭到李蕙敏嚴正否認,但是這幾年來,她經濟拮据是不爭的事實。
目前李蕙敏只能靠零星代言活動維生,像去年她曾經接拍一個纖體廣告,只有廿萬港
幣酬勞,和當紅時的風光收入根本無法比擬,所以平常的開銷只好能省則省,以前非
名牌不用的她,現在連和朋友吃頓飯,幾百塊港幣的花費都得計較。
從揮霍的敗家女到現在的摳門,李蕙敏深有悔意地說:「從前的我,看的漂亮東西少
,所以看到稍稍順眼的物件時,都要買下來才開心,但現在我已經長大了,深知要量
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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