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h (l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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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大同廣告歌爆侵權爭議
時間Tue Nov 22 10:33:51 2005
作者指37年來未付費 業者:一切合法
【黃白雪╱台北報導】
「大同大同國貨好,大同電視最可靠……。」知名度極高的《大同歌》爆發歌曲著作權
爭議,作曲者李守成指控,大同公司未經授權使用他的著作長達三十七年,未支付任何
費用,經他反映後,公司派二名法務人員拿出十萬元,騙他賣掉歌曲著作權。他已委託
律師準備向大同公司提出詐欺和侵害著作權告訴。
爭權風波
歌詞只有五十六個字的《大同歌》,曾是國人最耳熟能詳的廣告歌曲之一,一九六八年
由當時的大同公司董事長林挺生,委託留日作曲家李守成譜曲,完成後大同公司並未與他
簽約取得授權。之後在大同公司強力廣告下,《大同歌》早期在台灣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至今仍是該公司主力廣告歌曲之一。
「付10萬元騙蓋章」
不料,時隔三十七年後卻爆發使用權爭議。李守成表示,他在今年九月十四日向台北市
中山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他和大同公司有關《大同歌》的使用權爭議,九月二十八日
當天,大同公司就突然打電話說要拜訪他,當天下午就有二位大同公司的人到他家去。
今年八十三歲的李守成獨居在台北市萬華區,兒女雖然都在美國,但已久未聯絡。
李說,那天大同公司的人到他家後,兩個人你一言我一語,「說要我先簽同意書,
其他有關我生活困難的問題,他們一件一件會再幫我處理,可是拿了十萬元來,
騙我蓋章後,就不再理我了。」
已委託律師提告訴
李守成說:「大同這麼大一家公司,不但不重視我的著作權,在我反映後,又用這種
欺騙的手段對待我」,他實在覺得很痛心。他已委託律師,將向大同公司提出詐欺和侵害
著作權的告訴。
大同公司公關室昨天回應指出,大同公司已取得李守成所簽具的承諾書,並沒有侵害
李守成的著作權,且李守成已聲明不再針對《大同歌》提出其它的主張,一切作為都合法
。公關室指出,大同並沒有承諾要幫李守成解決其它生活的問題,可能是對方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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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47.109
推 Friendx:都37年了才在哭被騙,根本只是最近缺錢花用想出來的招 11/22 10:36
→ WizZ:送他兩個電鍋好了 11/22 10:37
→ nego1121:雀巢還是桂格的肖像權 也是幾十年後才爆的. 11/22 10:41
推 gsf7114:大同也沒誠意吧 盜用了37年著作權 也沒啥好說的 11/22 10:41
→ nego1121:而且賠償金 非常非常高! 11/22 10:42
推 Asuma:37年前台灣還沒有這個觀念吧? 11/22 10:44
→ Asuma:當時電視才剛在台灣漸漸普及而已 11/22 10:45
推 Darius1979:送他一個電鍋裡面附贈個比克大魔王給他好了 11/22 10:59
推 aska634:電鍋缺貨耶~~ 11/22 11:20
→ scores:我記得沒錯的話 廣告歌十萬算不少了吧 11/22 15:42
→ scores:不知道綠油精這首歌當初賣多少錢.... 11/22 15:42
→ scores:老先生不知道希望一首廣告歌要值多少 才認為足夠.. 11/22 15:43
→ WGfriend:說到電鍋 同學剛買一台準備研討會幫美國的朋友帶去Orz 11/22 17:42
推 eten:打這種官司穩輸 光版權時效就過期了 當年也該有拿到稿費 11/22 23:44
→ phyebe:最近台北縣某選舉宣傳車狂放 搞到我快瘋了 最好禁播밠 11/23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