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h (l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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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于冠華提告誹謗周刊態度堅硬:不道歉不下架
時間Sun Dec 4 18:16:23 2005
2005/12/04 18:04
http://www.ettoday.com/2005/12/04/91-1878074.htm
背著老婆偷吃?于冠華出面澄清。
記者狄志偉、吳漢嘉/台北報導
歌手于冠華日前遭周刊爆料,背著老婆方文琳偷吃,跟酒店小姐在飯店開房間,還拍下
照片!第一時間,于冠華透過電話否認,經過兩天考慮,4日下午他出面提出證據和證人
,證明自己的清白,妻子方文琳也陪同相挺,他決定要對不實報導的周刊提出誹謗告訴
求償兩千萬。
記者會中,于冠華口中的最大烏龍,指的就是時報周刊的報導。上個禮拜周刊拍到照片,
直指男方就是于冠華,還說他背著老婆方文琳帶美眉上飯店偷吃。沉默兩天,于冠華穿著
跟照片男子一樣的白衣,戴著白色鴨舌帽,要證明自己的清白。
仔細比較照片中的男子跟于冠華,于冠華的下巴比較胖,後髮也明顯比較長,于冠華同時
提出不在場證明,他說周刊拍到照片當天同一時間,他人先是去西門町唱片行買唱片,
接著就到餐廳駐唱,店長也出面為他證實。
有證據有證人,就連老婆方文琳也出面力挺,氣不過時報周刊未經查證就亂報導,于冠華
決定提出誹謗告訴。
面對指控,時報周刊態度仍舊強硬,表示提告是于冠華的權利,周刊無權甘涉,而且記者
已經善盡查證責任,時報周刊不會下架,也不打算道歉。看來這起藝人告媒體的風波,
短時間還不會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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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ugur:時報週刊銷路好嗎?我覺得不是很好看,輸一週刊很多 12/04 18:32
推 saintmainjo:馬的我看了魔蠍後超想當男主角的 結果還給想偷吃 12/04 18:33
→ saintmainjo:在偷吃 我就當男主角吃掉你老婆! 12/04 18:34
推 s851959:壹週刊來之前同類型他們賣最好 12/04 19:19
推 Coneko:互炒新聞提升彼此知名度??? 12/04 22:06
推 beautybonnie:想學一週刊 還未夠般 12/04 22:11
推 equation:還是一週刊好看,時報週刊沒得比 (茶) 12/04 22:25
推 dongone:一週刊陪伴我度過孤寂的軍旅生涯!! 12/04 23:02
→ dongone:啊!說錯了!!是第一手!!XDDD 12/04 23:03
推 bottger:如果于真的是冤枉的,希望可以告成!!加油! 12/05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