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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照 于冠華怒告週刊求償兩千萬 【TVBS新聞 】http://myurl.com.tw/lala (新聞畫面) 這期的時報週刊報導,藝人于冠華曾帶一名女子進出飯店。于冠華下午偕同妻子方文琳召 開記者會,于冠華說,照片裡的人不是他,說到方文琳的辛苦,還一度哽咽落淚。于冠華 表示,他將控告週刊總編輯及4名記者,並求償新台幣2千萬! 深深一吻,是于冠華方文琳夫妻間愛的證明。時報周刊寫說于冠華帶女子上飯店,讓于冠 華忍無可忍。藝人于冠華:「這真的會是史上最大的烏龍案件,因為從禮拜一,我們接到 時報週刊的電話,知道他們掌握了我的照片的時候,我就跟文琳說那個人不是我,真的不 是我。」放大報導,比對身影,拿出停車票根和班表,市議員和律師好友的黃珊珊等人, 證明11月23日,于冠華到店駐唱,絕對沒去開房間,但是當太太的方文琳,第一時真的間 嚇壞了。藝人方文琳:「說真的那時候我真的開始慌了,然後也是有一點五雷轟頂的感覺 ,可是我那時候把車子停下來,因為我全身在發抖。」 于冠華8年沒發片,專心幕後,太太卻活耀螢光幕,拿金鐘獎,明年3月結婚10週年,于冠 華心裡有很多話。藝人于冠華:「希望她可以不要為了生活家計,而去接她不願意演的戲 ,我希望她能夠好好去選一些優質的戲來演,因為她在我心目中,是台灣最棒的女演員, 我看了她演很多不是很好的戲,或是肥皂劇,我內心都為她難過,這些話我都不曾說。」 于冠華妻子方文琳:「對不起!」于冠華要求週刊3日內下架,登半版報紙道歉、求償4千 萬,針對總編輯和4名記者,提出加重誹謗的告訴;時報週刊總編輯表示,于冠華提出告 訴是他的權利,週刊不會下架也不道歉,強調記者採訪過程合理。雙方沒有共識,恐怕得 由法官給個交代了。 -- http://myurl.com.tw/ilho 讓人有堅強的理由 是所有幸福的起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74.38 ※ 編輯: njiu3699 來自: 61.224.74.38 (12/04 19:53)
bcsfhglot:方文琳都沒說什麼了,週刊偷拍人不對態度又很強硬好差勁 12/04 20:11
Meego:這是他們一貫的作風 12/04 21:30
oldlarge:中時報系造假新聞,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12/04 21:57
kola12:這應該是于冠華最近發新片的宣傳吧 12/04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