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h (l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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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前科男友離婚2次 名模陳思璇震驚
時間Fri Dec 9 03:25:47 2005
記者曾百村/台北報導
名模陳思璇被緋聞男友張知仁「騙」了?張知仁被踢爆曾被判刑兩年,婚姻紀錄也不止
離婚一次,而是一年半離了兩次!
張知仁判決書厚厚一疊
據讀者爆料指出,與陳思璇傳緋聞的張知仁(現任台灣奧斯特公司顧問),在民國
九十一年被法院判刑兩年,最後被高院裁定緩刑四年,目前都還在假釋期間;另外
張知仁並非只有離婚過一次,八十九年到九十一年短短一年半的時間,就離婚兩次。
經過本報查證,赫然發現張知仁居然涉及兩億元的背信案,判決書更是厚厚一疊!
記者昨日求證陳思璇,她明顯感到震驚,尤其對張知仁的婚姻,她更表示「不知道狀況」
,並且再一次跟記者說:「我們只是普通朋友」!
男友紀錄差 名模被蒙
雖堅稱與張知仁只是「普通朋友」,但陳思璇前天還是跟他一起到法國餐廳度過甜蜜的
生日,被踢爆男友的前科,接到記者電話的陳思璇,馬上替張知仁講話:「他並沒有隱瞞
我什麼事,這件事情(指張知仁被判刑)他有跟我提過,但是我不太清楚細節,我跟他
不是男女朋友,只是普通朋友而已,所以我也不會過問太多,不過他對朋友真的不錯,
我想他不會是一個壞人才是。」
不過,隨後記者問陳思璇知不知道張知仁離過幾次婚?並告知她其實張先生離婚不只「
一次」時,陳思璇似乎頓時傻住,停頓了幾秒鐘,最後低聲說:「我不知道,你現在問我
什麼都不知道!我對這件事情不回應!」驚爆連連的確讓陳思璇感受到空前的壓力,也讓
她的心情盪到谷底。
進一步交往再考慮
陳思璇再次強調,她跟張知仁只是「普通朋友」,如果未來還要進一步交往,有些問題
就會列入考慮裡面。不過,對於張知仁有沒有把「戴罪在身」以及「離婚兩次」的事實
告訴陳思璇,看來也只有陳思璇自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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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知仁與母姊 背信罪曾被判刑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
張知仁曾被控與胞姊張小芳及母親謝麗華,於民國八十六年間共同以低價買貨高價報帳的
方式,向MSC公司套取不法利益兩千六百多萬元,九十一年間張知仁遭高等法院依背信罪
判刑兩年確定,但因張小芳與MSC達成和解共識,張知仁獲緩刑四年,不必入獄,張小芳
滯美不歸遭通緝,張謝麗華則因中風而停止審理。
八十六年間,張知仁擔任奧斯特公司董事並負責採購,張母謝麗華則為奧斯特公司負責人
,其姊張小芳則為MSC之執行長,當時MSC(MOUSE SYSTEMS CO.)公司欲採購電腦設備,
張小芳即指定奧斯特公司為供應商,購買鍵盤、護目鏡等物。
但MSC公司發現,張小芳所購的電腦產品,市值僅五十五萬餘美元,但張小芳卻向公司
的報價一百三十四餘萬美金,MSC認為,張知仁與姊姊及母親,聯手從中賺取不法差價
七十八萬餘美金,折合台幣兩千六百零一萬元,損害MSC公司權益,遂向調查局檢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dec/9/today-show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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